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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获批

2016-10-20 10:0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上海市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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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获批。方案提出适时启动区外来电市场化交易试点,力争 2017 年开展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3—5 年全部放开除公益性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关于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复函

发改办经体[2016]2163号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上海市发改委关于上报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专项试点方案的请示》(沪发改能源〔2016〕86号)收悉。经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审议,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原则同意上海市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考虑。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改形成的《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附后。请据此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改革实施。请你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件)和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在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股份制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三、把握改革方向,规范推进试点。电力体制改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情况复杂,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确保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推进试点,防止试点工作方向走偏。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四、稳妥推进改革,确保电力安全。试点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灵活应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电网安全,保障民生用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电力专题)。电力市场运行前要进行模拟运行,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的跟踪了解和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有关规则、技术规范。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和上海市电力管理部门根据职能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对市场主体有关市场操纵力、公平竞争、电网公平开放、交易行为等情况实施监管,对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执行市场规则的情况实施监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附件上海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精神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结合上海电力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上海电力发展和电力体制基本情况

1、电网现状。除宝钢、金山石化、洋山港区外,本市电网全部由上海市电力公司负责建设与运营。通过多年努力,已建成“双环八射”骨干电网网架。包括 1 交 1 直 2 个特高压受电通道,3 交 3 直 6 个500 千伏受电通道和 500 千伏电网双环网。全市共建成 1 座 1000 千伏变电站、12 座 500 千伏变电站、126 座 220 千伏变电站、218 座 110千伏变电站、633 座 35 千伏变电站,供电可靠性居国内领先水平。

2、电源现状。截至 2015 年底,市内发电装机合计 2325 万千瓦,其中,煤电、气(油)电、风电、光伏分别为 1514、651、61、30万千瓦,其余为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主要分布在外高桥、石洞口、漕泾、临港、吴泾闵行五个发电基地,除宝钢、金山石化、高化 3 个自备电厂外,主要电厂基本由申能、华能、上海电力股份三家投资建设。市外电源形成 2+X 格局,2015 年达到 1510 万千瓦,主要为西南水电和安徽火电,此外还有华东电网内的核电与水电。

3、电力市场现状。目前,我市电力供需主要通过年度发电量计划来安排。2012 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年度发电量计划管理办法》,明确了年度发电量计划安排的原则与程序。为推进资源优化配置和节能减排,上海开展了小火电机组关停补偿电量、大机组替代小机组发电等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4、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一是交易机制还不完善,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配置资源的能力还有明显差距。上海市内机组发电的安排基本按计划来实施。市外受电以国家计划安排为主,在保障上海电力供应的同时,也出现了外来电计划外调增调减不受控,且送沪电力与本市需求不匹配、本市电网低谷调峰困难加剧并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等矛盾。二是电价体系尚待理顺,未能及时反映供需变化,未能体现辅助服务价值。上海外来电比重高,但承担辅助服务的比重较小,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尚不完善。

二、改革试点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优先与效率提升。上海电力体制改革要把特大型城市供电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电力的统一调度。同时要通过改革,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2、坚持市场化改革与完善政府调控。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工作要求,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强化规划引导,科学测算输配电价,促进节能减排,有效保障电力公共服务。

3、坚持问题导向与有序推进。针对上海电力发展和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积极研究改革相关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和支持。在改革的推进上,按照整体设计、有序推进的工作要求,以探索市场化交易机制为起步,全面深入研究电力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积极稳妥推进上海电力体制改革。

(二)工作目标围绕建立健全“有法可依、政企分开、规范透明、公平合理、权责一致、监管有效”的电力体制工作目标,以市场化改革为主线,坚持安全可靠为先,坚持与优化上海能源结构调整相结合,积极探索交易机制,逐步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高效、多元、清洁的电力供应,提升城市电力供应安全保障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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