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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论《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11-23 08:54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新能源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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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十五年,国家层面再次公布电力发展五年规划。电力需求增速持续放缓,弃风、弃光、煤电过剩等问题依旧待解,『十三五』电力供需形势并不明朗……此时发布的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给行业带来些什么?有哪些亮点?还存在哪些遗憾?业内专家进行解读,以飨读者。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

绿色发展是主线

在新能源方面,弃风、弃光主要原因有三点:布局、电网输送、系统调解能力。

在布局方面,“十三五”将对风电和光伏进行优化,一是弃电地区要有序发展、适当放缓规模和节奏;二是坚持集中建设与分散建设并举原则,以就近消纳为主。

在电网输送方面,将尽可能让电网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从电网建设上加强对可再生能源接纳和消纳的力度。一方面,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外送力度。另一方面,在配电网建设上加大改造力度,希望让可再生能源能够以分布式、微电网的形式接入系统,实现就近消纳。

在调节能力方面,此次规划的特点之一便是全面提升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将加大调峰电源建设规模。将建成1700万千瓦抽水蓄能,同时开工6000万千瓦;部署500万千瓦的调峰气电;加大燃煤电站灵活性改造力度,加大煤电调峰的能力,改造后将增加煤电调峰能力4600万千瓦。这些目标是通过系统工程办法优化出来的,优化目的是使当地的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其中,“合理水平”是指力争控制在5%以内。需要注意的是,“5%以内”也是一个通用控制指标,由于各地区情况不一,因此用“控制在合理水平”来表述。事实上,适当弃风弃光,可实现更多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消纳,支持风电、光伏更大规模发展。同时,还将通过硬件和软件建设并举,保证可再生能源健康有序发展。

另外,规划也体现了新能源优先原则。常规、传统意义上电源规划主要有两个原则:满足规划预测的负荷需求,保证电力供应;根据经济性,用经济性最优原则来确定建设规模和种类。此次规划为突出能源结构转型升级要求,又增加了一个关键性原则,即第三个原则——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具体而言,规划在电源结构优化的过程中将优先布局清洁能源,在考虑电力电量平衡时,首先平衡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然后看这些电源能否满足电力需求,差额部分再用气电、煤电补充。此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还体现在外送输电通道最大限度地考虑清洁能源的外送。

我们将花大力气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能力,将弃风、弃光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在规划中体现了绿色发展这条主线。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

首提多能互补 点明电力发展方向

规划提出几个有明确时限的目标,包括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面启动现货交易市场、2018年底前完成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培育工作等,均是经过专家、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反复研讨、论证后确定的。

实现这些目标值仍需各方通力配合。最重要就是要体现规划的权威性,真正将电力发展各环节工作统筹起来。

规划体现了能源革命大背景下电力行业发展应该做的事情。一是大规模经济高效使用清洁能源,二是调峰问题,三是关于形成新能源电力系统问题。当大规模清洁能源特别是以风、光为代表的随机性、波动性很强的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越来越大时,电力系统的随机波动性就会很强,为抵御这种随机波动性,规划提出要坚持由传统电力系统逐步过渡到新能源电力系统,并提出相关举措。同时,还围绕电改九号文,在第十八项任务中明确了电改任务。

此外,最体现能源革命亮点的就是规划首次突出提出了电力系统发展的多能互补。这是基于能源互联网发展背景提出的,从提高整个系统中用能效率、节能减排角度实现多能互补的电力发展方向。

不足之处是未能明确提出各种能源之间到底如何协调优化的具体措施。我认为只要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并严格执行,其必将为电改注入新活力,显著推进电改进程。

需要指出的是,“西电东送”问题是“十三五”中国电力行业发展必须要面对和逐步解决的问题。规划安排电源投资和电网投资的匹配问题也是经过好几轮反复论证讨论,当然具体执行还要具体安排。

除了建设特高压电网、远距离输送,以清洁能源为主的分布式发电就地消纳也成为规划的另一亮点。未来应是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高参数发电、远距离输送与分布式发电就地消纳有机结合,这是未来中国电力发展需要协调好的。

如果能按规划提出的投资规模和发展目标顺利推进,“十三五”可再生能源输送和分布式发电发展都将会有很大改观。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

着力解决实际问题

当前电力行业最突出、最受关注的问题主要有:弃风弃光矛盾、煤电建设规模、电网智能化、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电力体制和价格改革。而规划所体现的六个着力点恰好是为了着力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和矛盾。

其中,在调整能源结构方面,突出结构转型升级是规划的重点。在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15%硬指标的约束下,优先布局清洁能源,首先平衡水电、风电、光伏和核电,差额部分再用气电、煤电补齐,意味着2020年非化石、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一升一降各4个百分点。非化石能源中常规水电和核电因建设周期较长,2020年3.4亿千瓦的水电和0.58亿千瓦的核电是相对固定的,也符合预期。这样清洁能源中结构调整的重点应该在风电和太阳能,二者的增速相对可以较大。实际上规划中太阳能发电装机目标的1.1亿千瓦还是低于《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1.6亿千瓦目标,说明规划对太阳能发展考虑了消纳问题。

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下降主要着力在煤电。“煤电装机力控在11亿千瓦以内”,意味着1.5亿千瓦煤电项目面临延后或取消的风险,从这一点看11亿千瓦的目标是相对严厉的。但如果不加以控制,“十三五”新增煤电近3.5亿千瓦,将这一增量压缩近一半,控制在2亿千瓦不容易。目前国家能源局提出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三个一批”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应对措施。其中淘汰落后产能前几年力度较大,“十三五”的空间并不大,根据现役落后机组情况,仅可淘汰约0.2亿千瓦,因此更多需要从“三批”和风险预警机制着手。此外,部分地区和发电企业发展煤电的积极性不减,需要有效抑制投资冲动。

另一方面,规划对“十三五”期间电力需求预计增速在3.6-4.8%。中国用电高度集中在重工业,由于重工业对经济增速敏感,通过库存因素导致电力需求大起大落,电力消费和GDP增速出现大幅度背离。根据电力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及避免电力短期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影响,尽管有能源结构调整的要求,在电力系统仍以煤电主导的情况下,需要制定有效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比较准确提供未来几年的煤电供求关系,确定电力增量可以考虑节能减排、满足电力需求和煤电合理利用小时数三个方面。

目前我国高效燃煤机组由于利用小时数偏低,频繁参与调峰,无法在最佳状态下运行,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节能减排。规划中抽蓄装机、气电装机增速均在10%左右。特别是气电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气电装机占比将提升到5%,可以提高电力系统效率,也有利于节能减排。但是,如果没有解决气电的价格和盈利问题,这个目标还是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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