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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环保厅近期受理5个电力项目(2个火电、2个风电、1个水电)环评验收文件

2016-11-23 14:2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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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整理,近期,黑龙江省环保厅受理了5个电力项目环评验收文件。其中2个火电项目、2个风电项目、1个水电项目。详情如下:

1、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审批意见(黑环审[2016]75号):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文件的函》及附送的《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黑环建评[2016]39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技改工程,位于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工程利用现有场地和条件1、2号机组(2×300MW)烟气进行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脱硝系统更换并增加一层催化剂,新增备用层吹灰器(12台蒸汽吹灰器)。对氨喷射系统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控制系统进行改造。脱硫系统拆除最低层喷淋层,重新布置一层合金托盘,原最高层喷淋层上方增加两层喷淋层及高效双头空心锥优质喷嘴,保留原有两层喷淋层以及喷嘴,改造后形成“四层喷淋层+一层托盘”的配置。更换原两级除雾器为两级普通屋脊式高效除雾器,抬高烟道,同时增高吸收塔并更换风机,新增吸收塔入口事故喷淋系统、除雾器水泵等设备。除尘系统在脱硫塔出口新增径流式电除尘器。增加DCS机柜等设备,同时对高压系统、低压系统、电气布置等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储煤场、贮灰场、石灰石仓、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液氨储存区及制备系统均依托现有。工程总投资9698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厅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 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采用湿法作业并设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建筑材料用苫布遮盖或存放于封闭库房。锅炉烟气经双室四电场卧式静电除尘器+径流式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后经240米高烟囱排放,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mg/m³)。控制氨逃逸率,厂界氨排放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

(二)落实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作业方式,采用低噪声机械,高噪声机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泵类等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三)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脱硫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脱硫石膏外售,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六)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本批复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调整,应当执行调整后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七)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重新审核。

三、 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四、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至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验收监测结论:

1、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 2 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项目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齐全,完整。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和规定提出了竣工验收申请。

2、验收监测期间,各项监测结果如下:

(1)2号机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11mg/m3。监测结果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mg/m³)。厂界下风向氨最大排放浓度0.07 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0135mg/m3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

(2)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在54.0-56.9dB(A)之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在47.0-49.6dB(A)之间,以上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3)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预测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建议:

(1)加强设施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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