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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去年“零核准”引关注

2017-01-11 17:47来源:国家能源报道作者:谢文川关键词:核电核电站核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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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1000是我国规划的主流三代堆形之一,示范机组的进度直接影响到采用AP1000技术的陆丰一期、徐大堡一期、海阳二期的批复,一旦示范机组成功并网,采用相同技术的核电项目将拉开三代核电国内批量化建设的大幕。

作为AP1000自主化依托项目、全球首堆的三门核电1号机组,迟迟未能发电,尽管已经进入了热试阶段,并网发电节点可期,但是鉴于建造安装、设备制造、调试试验等各个阶段出现的若干各方未曾预料到的问题,从保守的角度来看,首堆顺利实现并网发电,甚至完成一个换料周期,方才能够为后续同类型机组的开工建设吃下“定心丸”。

中核集团前科技委常委张禄庆表示,目前的在建机组中,三门核电与海阳核电的4台AP1000机组,冷试已经结束。按照业内常规,对于一个新机组,冷试和热试的成功,只是证明了该核电厂的运行性能指标可以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而能否安全经济地长期运行,还需有待一年试运行的检验。我国核安全局也是在试运行一年以后才颁发运行许可证。

此外,CAP1400虽然没有如预期一样在2016年实现开工,但是2016年2月,国家核安全局就组织专家审议CAP1400示范工程项目建造许可证申请的审评监督情况。专家委员会认为,示范工程满足中国现行有效的核安全标准要求,达到了《核安全“十二五”规划》中为“十三五”期间新建核电机组确定的安全目标。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中也明确提出,CAP1400示范工程力争2020年建设完成。

另外一边,“华龙一号”示范项目自2015年首台机组开工后,先后开工4个示范工程。虽然进展顺利,但是尚不具备批量建设条件。

背景之三 核科普与法律相结合

公众沟通一直以来都是核电发展必做的功课之一,核电企业也把公众沟通作为企业重要课题之一,其原因是目前而言公众对“核”的知识还不够了解。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运行经验反馈,是核电安全监管、安全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关键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核电进入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更加透明和开放的信息公开机制,成为影响整个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增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提升透明度已经成为整个核行业的新挑战、新命题。2016年,中国涉核企业在公众沟通方面做了许多努力。  科普沟通应与法律法规相结合。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期间,首次听取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核安全法(草案)》)议案的说明;《核安全法(草案)》明确提出核安全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严格管理、纵深防御、独立监管、全面保障”为基本原则。草案专门就全方位落实核安全责任作出了规范。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材料持有单位对其行为的核安全负主要责任。为核设施选址、设计、建造、调试、运行、延寿、退役及核材料利用等行为提供设备、工程和服务等的有关单位,应当对其行为负相应责任。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也同时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核安全责任。

《核安全法(草案)》是我国首部有关核安全的法律,以防范核领域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件和核安全事故作为主要规范的内容。核安全立法一方面可以依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另一方面可以依法加大核安全科普宣传力度,增进公众对核安全知识的了解,引导公众正确、科学认知我国核安全状况。

原标题:核电去年“零核准”引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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