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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告丨2016年中国火电行业研究报告

2017-01-19 08:25来源: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作者:lige关键词:火电行业火电装机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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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力体制改革对于发电企业的影响

本次改革有利于电力价格市场化的形成,电力价格市场化将会促使发电企业加强成本管控、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延伸;但同时,新的电价机制也容易引发过度竞争,从而加剧电价水平下降,火电企业盈利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内,将会有大量包袱重、效率低、管理差的火电企业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火电行业长远将可能出现盈亏分化、优胜劣汰、兼并重组的局面。

①电力体制改革后的电价机制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 6 大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对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形成机制进行了全新构建,将进一步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能源消纳水平。新的电价机制包括两方面:

1、独立核定输配电价。

本轮电改要求对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输配电网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实行政府定价,确保电网公平开放、市场公平交易,并更好地实现电网科学规划,充分发挥电网规模效益、提高管理效率。《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输配电价改革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扩大的原则平稳推进,将分为调研摸底、制定试点方案、开展成本监审、核定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四个阶段。《意见》明确,凡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直接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在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试点省份的基础上,个性化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在统一组织输配电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以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分类推进交叉补贴改革,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

2、上网电价、销售电价实行“双轨制”。

本轮电改要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实行市场开放准入,引入竞争,放开用户选择权,形成多买多卖的市场格局,价格由市场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对一产用电、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及公益性服务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优先购电,相应的销售电价、上网电价均执行政府定价;对于发电企业与用户、售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量,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初步实现由市场形成,即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上网电价。《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放开的发用电计划通过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或通过集中撮合、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发售电价采取“双轨制”管理,一是可以确保我国电力的廉价、安全、清洁等基本要素,达到“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确保维护电网调峰调频和安全运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依照规划保障性收购”的目的;二是在安全经济地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的情况下,发挥价格的引导作用,形成完整的电价传导机制,使电价能够如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让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②电价改革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环境将给发电企业带来机遇和挑战。

一方面,市场竞价有利于促使发电企业加强成本管控。新的定价机制确立之后,原有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保护将被取消,按机组容量平均分配电量的传统模式也将被打破,不同发电企业经营差距会明显拉大。电价市场化改革后,发电企业的竞价能力与生产成本(煤价等)关联度越来越高,容量大、效率高、符合环保政策的机组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利用小时会得到大幅提升,经营效益将明显优于老旧机组。新的改革形势将促使发电企业加强存量资产管理,巩固价值创造理念,加快企业从生产型向经营型转变。同时,新价格机制有利于推动发电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价格机制调整将引导发电企业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商业模式。发电企业在今后规划电源布局选址时,将更多考虑输配电价改革后对跨省区送电、新能源并网的利好,并要考虑售电侧竞价因素,通过优化布局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售电侧放开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组建售电公司,有利于发电企业延伸产业链,实行发售一体。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后,发电企业将加强内部协调,发掘电力产品的附加价值,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另一方面,改革的压力基本也集中在了发电企业身上。在目前的电力市场过剩加剧、经济稳增长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新的电价机制容易引发过度竞争,电力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平、直接,从而加剧电价水平下降,企业盈利空间可能进一步压缩。此外《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工作的通知》规定,未来几年内,电力企业的所有发电量都将被推向市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将会全部放开,同时要求未来要优先保证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机组上网。

八、行业信用评级情况

1.评级分布

从级别分布上看,存续期内,以火电业务为主的企业的信用等级以 AAA 居多,合计 28 家;其次为 AA+,合计 13 家,AA 为 8 家;AA-级企业数量仅 1 家,为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

表 9 火电行业评级样本分布情况(单位:家、%)

资料来源:Wind 资讯,联合评级整理。

注:以上表格中样本数为 50 家,与发债存续企业数量存在差别,主要系部分企业所发行债券为非公开发行,未进行信用评级以及部分企业没有相关数据予以删除所致。

2015 年~2016 年 7 月底,火电行业级别调整企业共 1 家(下调 1 家),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

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级别由 AA+下调至 AA,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资产合计 533.60 亿元,较上年增加 10.16%,负债合计 479.03 亿元,较上年增加 2.93%,营业收入合计 95.14 亿元,较上年减少 28.82%,净利润-6.27 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20 亿元,较上年大幅减少 140.94%。

表 10 2015~2016 年 7 月底电力行业企业级别调整情况

资料来源:Wind 资讯

2.发债主体性质分析

从发债主体性质上看,AAA 的企业均为火电行业龙头企业,且均为中央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全国;AA+企业中,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分别为 4 家、7 家和 2 家;AA 企业中,中央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分别为 2 家、5 家和 1 家;AA-为地方国有企业。

表 11 发债主体性质及评级结果分布(单位:家)

资料来源:Wind 资讯,联合评级整理。

总体看,我国火电行业发债主体的性质多为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且级别均在 AAA~AA 之间。

原标题:2016年中国火电行业研究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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