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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工程招标设计技术规定》送审稿通过审查

2017-01-19 16:42来源:水电水利规划总院关键词:风电技术水电总院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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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10日至1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风电场工程招标设计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水电总院副总工兼科技标准部主任李仕胜主持,水电总院副院长易跃春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电总院新能源部主任谢宏文和水电总院施工部主任常作维担任专家组副组长。参加会议的有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华东、西北、成都、昆明、贵阳、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标委会委员、专家和代表30余人。

审查会现场

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2009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编制组,承担了本规定的编制工作。

本规定编制工作于2009年9月启动;2010年8月编制组完成本规定初稿;2010年至2015年,编制组根据我国风电场建设状况,对风电场工程进行了调研,并对本规定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16年1月完成了本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年4月在长沙召开了征求意见稿讨论会;根据反馈意见,编制组反复修改完善,于2016年9月召开了本规定送审稿讨论会。根据讨论会意见,于2016年10月修改完成了本规定送审稿。

审查会现场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本规定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本规定逐章逐条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与国内相关标准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规定。

本规定是在调研和总结我国风电场工程招标设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有关行业标准,经反复修改和完善形成,包含工程勘测、微观选址、分标规划、风电机组及塔架、风电机组及机组升压配电装置基础工程、机组升压配电装置采购与安装、集电线路、交通工程及风电机组安装平台、升压变电站工程等主要技术内容。充分反映了风电场工程招标设计的先进科学理念和技术方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会议要求编制组根据本次审查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本规定,适时召开定稿会,形成报批稿,以便尽快上报国家能源局批准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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