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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签长春市双阳区4.8亿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17-02-16 09: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国天楹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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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2月15日晚间公告,与长春市双阳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长春市双阳区政府同意中国天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授予中国天楹对双阳区生活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投资预算约4.8亿元。合作年限为项目运营开始后30年。

2017 年 2 月 14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或“本公司”、“公司”、“乙方”)与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在长春市双阳区签订了《长春市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国天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双阳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时授予中国天楹在合作期内对双阳区生活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在合作期内不得再由中国天楹以外的任何方在双阳区范围内投资成立生活垃圾处理项目。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协议类型:BOT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3、协议的履行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 30 年(本项目进入运营开始之日算起)。

4、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协议履约期限较长,且所述项目尚需经过项目前期报批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尚未确定项目具体开工建设时间,项目存在建设期风险因素,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亦存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影响协议的未来履行的风险,以及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5、本协议签署后,尚需进行项目报批等相关手续,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

6、本协议所述项目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司负责实施,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正式协议。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马国成

注册地址: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 599 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

注册地址: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 号 2 幢

注册资本:123855.7742 万元整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蒸汽生产,自产产品销售,危险废弃物处理(前述所有范围权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污泥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大气环境治理、噪声治理、土壤修复;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填埋气开发与利用;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其他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本公司未与本协议签署甲方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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