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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安全局答疑:如何打消恐核情绪

2017-03-17 09:01来源:《财经国家周刊》关键词:核安全核辐射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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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余年的监管实践,中国已经形成了“许可、监督、执法”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和“三司、六站、两中心”的组织体系。

2014年海牙核安全峰会以来,中国在核安全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从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到努力探索强化核安全的有效途径;从将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到忠实履行国际义务,推进全球核安全治理,一系列变化凸显了中国核安全进程的扎实步伐。

面对核能发展新形势以及公众对核安全工作的新期待,如何不断提高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了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司长郭承站和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汤搏。

30余年努力夯实基础

《财经国家周刊》:如何解读核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地位和作用?

郭承站:确保核安全,是党和国家对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核心使命和保底工程。

2014年3月24日,习近平主席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第三届全球核安全峰会上提出了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强调要秉承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的理念加强核安全,并对加强政府核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中央多次对核安全作出重要指示,不仅明确了核安全战略定位,把核安全列为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更将核安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随着时代发展和认识深化,核安全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一般来说核安全可归纳为四个有效,分别是指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有效监控,对由于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进行有效预防,对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进行有效缓解,对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免受不正当的辐射危害。同时在国家安全战略层面,核安全还包括反核恐、核不扩散和维持核威慑力量等。

《财经国家周刊》:目前我国的核安全监管体系是什么样的?

郭承站:经过30余年的监管实践,中国已经形成了“许可、监督、执法”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和“三司、六站、两中心”的组织体系。

如果把核安全监管体系比作一座大厦,法规制度、机构队伍、技术能力、精神文化就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大厦的四块基石。面向未来,我们一要夯实法规制度基石,抓紧制定《核安全法》,完善以《原子能法》、《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统领的核领域法律顶层设计。二要夯实机构队伍基石,推动建立与核能核技术快速发展形势相适应的机构队伍。三要夯实技术能力基石,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项目,形成独立分析和试验验证、信息共享、交流培训三大平台。四要夯实精神文化基石,落实中国核安全观,普及核安全文化,强化法治意识、忧患意识、协作意识。

核安全监管大厦还有八项支撑:一是审评许可支撑,二是监督执法支撑,三是辐射监测支撑,四是事故应急支撑,五是经验反馈支撑,六是技术研发支撑,七是公众沟通支撑,八是国际合作支撑——这八项支撑必须稳固,才能确保核安全监管大厦坚不可摧。

四方面提升应对未来挑战

《财经国家周刊》:目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面临哪些风险和挑战?

郭承站:在为取得的成绩欣慰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中国发展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发展快,中国已成为世界在建核电机组最多的国家;二是任务重,审评、监督、监测和应急任务日益繁重;三是要求高,核安全观和国家核安全战略、人民群众以及核电“走出去”对核安全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四是信任低,国内外公众对核能核技术接受度不高。

《财经国家周刊》:面对挑战,未来一段时期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将采取哪些具体对策和举措?

郭承站:具体而言,在法规制度方面,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推进《核安全法》和《原子能法》立法工作,做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十三五”核安全规划落实,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的战略研究和政策制定。

在机构队伍方面,提高“三位一体”监管体系整体运作效率,建立学校、企业、社会参与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多元化人才储备库,探索建立选人用人、人才流动以及考核奖励机制。

在技术能力方面,以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为重点,形成独立分析和实验验证、信息共享、交流培训三大平台。建设覆盖全国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监测数据实时对外公开,大力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配备大数据等手段。研究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核安全监管支持系统。

在精神文化方面,在全面推进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系统自身的核安全文化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核安全文化评价体系,建立以安全和质量保证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落实质量保证要求。

此外,还要提升强化安全审评、监督执法、辐射监测、事故应急、经验反馈、技术研发、公众沟通和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的能力。

《财经国家周刊》:总结历史经验,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可控失误一直是核安全面临的最大挑战。那么作为监管方,如何管理和培养这种能力?

郭承站:随着核能技术发展,核电厂系统设备等硬件可靠性越来越高,人为因素逐渐成为核事件或事故主要原因。作为监管部门,为减少和避免核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导致的失误,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是强化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核安全意识。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建设,从思想上强化人员安全意识,形成人人注重安全的良好氛围。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阐明中国政府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的鲜明立场;开展核安全文化宣传推进专项行动,广泛宣传核安全文化理念;建设核安全文化评估体系,优化组织管理和人员行为。

二是强化核安全相关人员资质管理,提升技能水平。对核设施操纵人员、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及无损检验人员、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等核与辐射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建立和完善核安全相关人员资质管理制度,促进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还加强了对人员非技术技能关注,例如加强操纵人员心理健康管理等,积极防范人为因素导致的失误。

三是强化依法从严监管,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始终强调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2016年,国家核安全局针对重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安全设备制造单位和特种工艺人员考核单位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强化了行业内遵纪守法、照章办事意识。

原标题:核安全局答疑:如何打消恐核情绪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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