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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电四局轨道公司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

2017-05-23 20:38来源: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向家坝项目部作者:张继军关键词:武汉轨道公司企业管理党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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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中水电四局轨道公司制定并下发了《轨道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板块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细则》共十六条,分总则,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附则六个章节。《细则》规定,轨道公司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管理和考核。党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提高党委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这次制定下发的《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有关党内法规,参照《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结合轨道公司实际制定。

《细则》对于进一步推进党委(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张继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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