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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5.2亿元 长青集团签署河南开封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

2017-07-25 08: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发电机组长青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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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7月25日长青集团发布公告称,长青集团签署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据悉,该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2亿元人民币,新建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为2×35MW。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5.2亿元,由乙方或其控股企业投资建设及经营(实际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14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1×35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为3.2亿元;二期建设1×14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1×35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2亿元,乙方根据甲方当地燃料情况适时启动二期建设。

项目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约60万吨,设计年发电量约5.6亿千瓦时,同时,乙方将充分利用项目所产生的热能,为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及周边地区提供热源。

公告全文如下: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本项目的燃料结构为当地农作物秸秆及周边的林业加工废弃物,若当地农业种植面积及周边的木材加工产业的结构发生重大改变将影响本项目的燃料供应。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发电收益。

3、关于供热部分,具体投资额度待进一步论证,供热参数和用量需要与用热用户协商确定。

4、本项目具体投资金额、收益率、回收期等应以项目可研报告及立项批复为准。公司将全力推动该项目实施,并对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一、投资协议签署概况:

1、2016年11月7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祥符政府”或“甲方”)签署了《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开封市祥符区投资建设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公告编号:2016-148)

2、2017年7月24日,公司与祥符政府签署《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在开封市祥符区境内投资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3、根据本协议,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4、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5.2亿元人民币(实际投资及建设规模以经有权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的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祥符区位于开封市东部,区位优势得天独厚,交通十分发达,是发展中的开封市东部新城区核心区,也是郑汴洛工业走廊的东起点。祥符区发展环境优良,农业生产条件优越,盛产小麦、玉米、花生、西瓜,粮油产量均进入全国百强县行列。拥有90万亩优质小麦、50万亩优质汴梁西瓜、50万亩优质花生、10万亩优质红萝卜、10万亩优质黄河水稻等生产基地和一批国家级、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其中特色无公害“汴梁西瓜”生产基地,是全国最大的西瓜主产地和批发集散地。

(摘自祥符区政府网http://www.xiangfu.gov.cn/)

三、项目实施方介绍

公司将设立全资或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接本协议所规定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实施本协议约定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公司将及时披露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手续进展。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祥符长青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2、建设规模:新建以农林废弃物为主要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容量为2×35MW。本项目概算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5.2亿元,由乙方或其控股企业投资建设及经营(实际投资额及建设规模以经有关部门批复的项目申请报告为准)。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14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1×35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为3.2亿元;二期建设1×140t/h高效能生物质锅炉,配1×35MW汽轮发电机组,投资额约2亿元,乙方根据甲方当地燃料情况适时启动二期建设。

项目实施后可年消纳处理农林废弃物约60万吨,设计年发电量约5.6亿千瓦时,同时,乙方将充分利用项目所产生的热能,为祥符区黄龙产业集聚区及周边地区提供热源。

(二) 项目用地

1.甲方提供不少于200亩的国有土地挂牌出让,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本项目建设,计划提供位于祥符区范村乡新材料产业园的用地,具体面积以国土规划部门选址红线图为准。

(三) 项目建设

在具备开工条件后3个月内乙方开工建设,有效建设工期为15个月。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支持本项目列入河南省 “十三五”生物质发电项目发展规划及当地供热规划,并从政府或其指定单位获得现行的补贴电价。

2.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全部行政许可。

3.负责协调为本项目提供所需的污染物排放指标;

4.协助本项目取得相关部门有关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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