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辽宁省印发电化辽宁、气化辽宁和煤电企业转型转产工作方案

2017-08-07 11:0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电企业热电联产天然气发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指导。

统筹项目实施。将电化辽宁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在能源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电能发展利用,保障配套电网线路走廊和站址用地规划,推动电化辽宁项目顺利实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

强化部门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电化辽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省政府金融办、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辽宁海事局、省机场集团、省电力公司,各市政府)

(二)制定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1.严格环保措施。严格环保达标准入,加大对企业燃煤锅炉、窑炉排放和港口船舶燃油品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快淘汰城市建成区内老旧低效燃煤锅炉,鼓励各地区制定补贴政策,对完成工作较好的企业给予环保资金补助。严控新建燃煤锅炉,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大对禁燃区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煤锅炉和各类窑炉、炉灶等燃烧设施。(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辽宁海事局)

2.完善价格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输配电价成本监审意见,尽快确定我省输配电价改革方案并发布实施,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扩大“煤改电”优惠电价政策执行范围,降低电采暖成本。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政策,2020年前暂时免收基本电费,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抓紧贯彻落实国家取消电价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标准等相关政策,研究出台取消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政策,用于支持工商业降电价。研究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电价同网同价相关政策,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促进服务业发展。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增加分档电量,扩大居民用电需求。(牵头单位:省物价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电力公司)

3.有效利用财政补贴。积极争取国家关于电能替代的相关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统筹整合现有相关专项资金渠道,支持电锅炉、电采暖、热泵等项目,降低设备投资压力。各地区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研究出台配套补贴政策,推动电能替代项目推广应用。(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各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4.积极探索融资渠道。鼓励项目单位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申请企业债、低息贷款,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安全、高效、智能化的电能替代产品和服务,解决项目融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不断加大对电化辽宁项目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

(三)加强科技研发与产业培育。

加大电加热元件、储热材料、绝热节能材料等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科研投入,促进设备升级换代,形成产业化能力。加快与智能电网技术、新一代大数据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发展高端电力设备与增值服务,提升电能替代设备的智能化生产和应用水平。探索建立商业化盈利模式,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以租代建等商业化模式,推进电化辽宁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四)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加大电化辽宁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宣传等手段,提高社会认知度,为电化辽宁工作深入推进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开展电能替代展示厅建设,宣传普及相关政策、产品和技术,促进电化辽宁工作顺利推进。(牵头单位: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市政府)

附件:电化辽宁分领域实施计划表

附件

电化辽宁分领域实施计划表(单位:亿千瓦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电企业查看更多>热电联产查看更多>天然气发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