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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库存制度:先提产量后推行

2017-08-30 15:47来源:鄂尔多斯煤炭网关键词:煤炭库存制度煤价电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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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将正式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无疑是煤炭届这两天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但我们认为,推行煤炭库存制度的前提是社会原煤产量达到日均1000万吨以上,否则很难在短期内起到平抑价格的作用,甚至会推动煤价上涨。

当前,动力煤现货价格持续处于红色区域,煤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一是需求增长超出预期,一是市场供应增加及产能释放不如预期,一些煤炭主产区在用煤旺季的保供作用发挥得还不是很充分。这也导致,直到现在市场对供应趋紧的预期还很强烈,坑口提价和港口挺价的意愿比较明显。

由于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的需求大幅增长,导致在8月底全国重点电厂的库存仅在13天左右,即使考虑9月份和10月份日耗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但全国重点电厂要达到20天的库存水平,在目前5450万吨左右库存水平的基础上差不多需要净增加1000万吨以上。

如果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全国原煤产量增加不充分,环渤海港口调入不充足的话,势必会导致煤源在淡季就相对紧张。这样的情况下,仓促推出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要求煤炭下游企业提高库存,特别是让晋陕蒙地区之外的电厂将库存提高到20天,很可能会导致煤价持续上涨,直至全国煤炭产量达到较高的供应水平。

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实施煤炭库存管理制度的前提是要加快产能释放和市场供应,即要求全国原煤日均供应量能够达到1000万吨以上时,整个煤炭生产、经营和消费企业才能够按照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要求运转,并根据市场情况达到相应的库存水平。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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