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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核安全法】国家核安全局官员回应: 核安全法为何要写入“防范和应对核恐怖威胁”

2017-09-04 12:27来源: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关键词:核安全核技术核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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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45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核安全法。在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核安全监管司司长、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郭承站回应了“核安全法为何增加防范和应对核恐怖威胁规定”等提问。

“首先我们要理解核安全的概念”,郭承站说,从它的含义上讲是‘四个有效’,一是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核放射性物质进行有效的监控;二是对可能因为技术、人因、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核事故进行有效预防;三是在核事故的后果进行有效的缓解;四是对涉核人员和公众、生态进行有效保护,当中就包含涉核反恐和安保”。

郭承站强调,核安全法体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姿态,“一个国家的核安全不仅仅涉及国家安全,也涉及国际安全。所以在核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广我国核能安全监管体系,就是要针对在国际合作中,我们要为了维护核安全。在国际核安全中首先是确保我国的核安全,同时还要阻止和防范涉核反恐,这也是核安全赋予的法律责任,也是我们承担的国际义务。所以,这次核安全法把核安保在核安全法中予以明确,包含了核反恐的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严格按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相关法规标准,高标准发展核电”。

郭承站称,核安全法的立法“大力推进了公开透明和公众参与”。“大家知道,公众接受度是世界核能、核技术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是重要难题,业内碰到的‘谈核色变’和‘邻避问题’,就要靠我们公众宣传、信息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才能予以化解,才能构建一个良好的核能、核技术发展的环境,也才能保证核能、核技术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原标题:【解读核安全法】国家核安全局官员回应: 核安全法为何要写入“防范和应对核恐怖威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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