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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叫板”杭汽轮B:技术转让与拆迁赔偿悬疑

2017-09-11 09:31来源:经济观察网作者:黄一帆关键词:杭汽轮B燃气轮机燃气轮机中国论坛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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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轮机的想象力在于,“重型燃气轮机可以装备在航母上。”一位投资者告诉记者。国信证券军工分析师李海君研报中认为,新型重型燃气轮机可让国产航母跑出30节。

王钢告诉经济观察报,投资者关于燃气轮机的研究想象的过于乐观。国外成熟的相关企业研发周期一般为8-10年,公司目前尚处于燃气轮机技术研究的初步阶段。本次审计报告中所指“未可辨识”是从针对市场价值评估而言。

至于为何要将基础研究转让给集团,公司方面表示和专项资金有关。

证券事务代表王财华告诉记者,“杭州市政府有这么项费用就是鼓励燃气轮机,国家有燃气轮机发展规划,所以杭州市政府有这个资金。目前这个资金只投向国有资本,投我们杭汽轮动力集团,因为它是属于杭州市国资委的全资企业,钱只能进入到集团公司这个层面。如果集团公司直接把钱给上市公司,也是不可行的,都是独立的主体。”

至于研发费用化和资本化问题,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及审计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看这家公司的财报中披露的研发费用的核算原则;二、中介机构一般严管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对于资本化的支出费用化关注不大。

核心地块赔偿争议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B股流动性问题,杭汽轮B董事长郑斌在业绩中报会议上表示,公司对于B股问题的解决仍然充满信心,一旦有合适的综合解决方案,只要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一定会积极推进相关的进程。

而对于B转A的期待,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公司控股股东杭汽轮集团公司层级的混改,目前混改何时启动尚未明确。

而本次转让燃机轮机技术以及搬迁问题的动因,在投资者看来,“是在为后续混改压低筹码价格”。

关于颇具争议的迁建事件,最早是在4月21日杭汽轮B一则公告中出现的。该公告表示,公司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的会议纪要,杭州市将杭汽轮石桥路厂区列入征迁规划范围,有关迁建补偿事宜由杭州市下城区政府负责支付给杭汽轮集团征迁补偿金,作为杭汽轮石桥路厂区整体迁建补偿。

而在8月7日,工厂迁建的后续发展激怒了投资者。公告显示,征迁补偿费用总计18.15亿元,包括征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地上附属物等补偿费用;搬迁及运输补偿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和奖励费用等全部补偿费用。杭汽轮集团负责人员安置,并会同相关下属公司分配补偿金。王钢告诉记者,“包括了所有的费用。”

证券事务代表王财华告诉记者,本次搬迁包括所有在石桥厂区的旧厂房,总计约17万平方米,不过并不包括杭汽轮新建的科研大楼,“因为并不包括在规划内,这栋楼不用搬。”

投资者认为,本次杭汽轮披露的征迁补偿协议中补偿费用缺乏审计报告支持,且对比同是因城市规划而搬迁的杭州市上市公司天马轴承的拆迁补偿协议要比杭汽轮B的要详细的多。在公告中,天马轴承将各项补偿款分门别类数字非常详细。

杭汽轮B董秘王钢告诉记者,“我们是了解到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所以就披露了。没有评估报告怎么可能呢?之前政府部门委托了机构进行了预评估,预评估是比较粗的,不是一件件去点,大致地看了一下土地厂房设备,就有了这个预评估。然后拿这个预评估去讨论,再根据一厂一策给予一定的扶持。因为时间非常紧,如果按部就班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启动。”

所谓“一厂一策”是关于本次搬迁的核心争议点之一。

按现有搬迁政策,投资者认为公司17万平米用地搬迁赔偿绝不止18亿。所依据的文件是一项名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鼓励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意见(试行)杭政(2005)2号》的文件。文件中包括,对经市发改委、规划局认定符合优用条件的经营性用地,由政府收购储备的,按新的规划用途基准地价的45%(土地开发费部分)作为收购补偿标准。原为出让土地的,其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已使用年限后另行返还。

投资者认为,如果按基准地价45%进行赔偿,那么作为下城区的最后一块地的本次拆迁地块将获得不菲的补偿。

原标题:投资者“叫板”杭汽轮B:技术转让与拆迁赔偿悬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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