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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滕州公司:规范网络行为保“形象安全”

2017-09-22 09:01来源: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作者:陈虎关键词:华电滕州新源热电企业管理党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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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信群、QQ群管理要严格遵守以下八条规定……”

“微信群已经开始立法,任何人尤其是群主发言要担负法律责任,特别注意以下9种情况坚决不能发……”

近日,华电滕州公司制订下发加强微信群、QQ群管理的专项管理规定,对公司员工建立的各类网络群组的言论管理责任和监督权力画明了“高压线”。

规定中明确提出了“群主负责制”的要求,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群主、管理员负责规范群组成员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对违反规定的信息及时处理并向党支部和有关部门进行第一时间汇报。群主管理不当、不作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将酌情处以经济责任制考核,并联责所在部门主任、党支部书记。

此外,该公司通过下发专项管理规定,组织党员干部再次学习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意见的通知》,提醒全体党员在网络上要注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下一步,该公司将组织支部、班组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提升全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降低因网络言行不当发生新闻应急事件的舆情风险,有效保障了企业形象安全。

作者: 陈虎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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