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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 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附文件)

2017-09-26 19:42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作者:北极星关键词:清洁供暖可再生能源消纳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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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综合运用完善峰谷价格、阶梯价格,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促进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

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直接消纳。鼓励北方风电、光伏发电富集地区,在按有关规定完成保障性收购的前提下,鼓励电蓄热、储能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建立长期稳定且价格较低的供用电关系。以下为通知原文: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

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7〕16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清洁供暖工作,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我们制定了《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9月19日

(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作者: 北极星 )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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