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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大型煤电项目建设 规划火电项目1300万千瓦左右

2017-11-14 09: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电项目煤热电联能源十三五规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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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专业化生产企业,建成若干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能源科技装备制造集聚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高参数能源装备、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竞争优势,能源装备制造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在武汉、襄阳等地打造清洁能源发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在武汉、宜昌、襄阳等区域发展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能源科技装备产业集群。努力增强系统集成能力,逐步形成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的完整能源科技装备产业链。

3、提升能源装备行业技术水平。提高能源科技装备所需关键配套系统与设备、关键零部件与基础件制造能力,争取性能和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提升重大成套设备、高技术装备自主化率,使经济效益综合指标高于全国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平均水平。在骨干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科技前沿技术,提高重点产品质量,增强基础装备配套能力,提升能源装备智能化、生产柔性化水平,推广绿色制造技术普遍应用。

(五)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完善能源市场体系。

1、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统一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放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市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有序发展。通过特许经营、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参与能源公共产品提供。完善国有资本在能源领域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快建设区域能源市场,促进能源产品和要素在我省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创新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使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持续受益。

2、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出台《湖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电力体制相关专项改革方案,初步构建湖北电力市场体系。核定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完成交叉补贴测算核定。建立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提升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搭建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建立科学公平的交易规则。完善直接交易机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探索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交易机制,开展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和试运行并逐步扩大交易规模。积极开展配售电业务放开试点。完善电力规划体系。逐步建立与改革相配套的监管制度。

3、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公开公平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出让相关矿业权,允许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矿业权转让。加大页岩气矿业权出让力度,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在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天然气输配管网、城市储气设施、LNG接收站等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天然气管网运输和销售分离,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加强天然气管输价格和成本监审,有效降低输配气价格。建立完善上中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依据市场化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天然气进口。鼓励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生物天然气进入天然气管网和车用燃气等领域。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机制。做好本规划与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土资源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强能源总体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省级能源规划与地方能源规划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规划评估机制,按程序对规划进行中期调整,调整规划发展方向和重点,提高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能源规划的引导约束作用,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优化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充分考虑环保要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增强规划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完善规划实施的检查、监管、评估、考核机制,做好规划实施的协调管理和评估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能源发展的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健全能源财政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省级财政资金对节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安全、能源科技创新、能源装备科研成果转化及新技术应用的引导,加大对能源公共服务、农村能源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能源税收调节政策,发挥税收促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作用,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积极拓宽能源建设融资渠道,完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机制,统筹采用基金、PPP等多种模式,引导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力度。优先保障能源重大项目用地需要,鼓励各市(州)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

(三)完善能源统计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能源行业统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库存、区域间流入流出和利用效率、环境影响等统计指标体系;研究完善能源行业统计规范,建立适应国民经济各行业用能特点的统计调查体系。推进全省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能源统计监测预警机制,规范能源信息发布制度,有效分析预警能源供应能力、资源可控性和能源需求变化,增强能源行业抗风险能力,为能源科学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四)加强能源监管工作。优化能源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能源监管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能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规划的有效实施。合理界定部门监管权责范围,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分工合作,创新监管措施和手段,有效开展能源开发建设、市场及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市场运行有序、交易公平透明。健全能源领域应急管理机制。强化能源行业涉及公众利益的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效率监管。深入推进政企分开,逐步剥离由企业行使的公共管理职能,由政府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建立能源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强化能源安全生产。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部署,时刻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强化项目管理全过程安全生产要求,把依法依规作出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作为决策建议的重要依据。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运行阶段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深化煤矿、电力生产、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巩固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成果,建立完善油气管道保护长效机制,提高管道企业实施完整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保护管道运行安全。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最大限度地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完善行业制度标准。强化能源法制建设,根据国家能源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修订工作。开展核电厂址保护办法的研究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电网、天然气、生物燃料、能源科技装备等领域的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实施节能评估审查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共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标准。

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甄建桥解读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期间,湖北省能源局牢固树立“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三线思维,坚持创新驱动,深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供给、消费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着力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甄建桥就湖北“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一:“十二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取得了哪些显著成就?这为我省“十三五”期间推进能源供给提挡升级奠定了哪些基础?

答:“十二五”期间,我省能源发展取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能源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能源消费也随之增长,2015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1.64亿吨标准煤,“十二五”年均增长5.15%,电力消费1665亿千瓦时,“十二五”年均增长4.6%。保障全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支撑,是“十二五”能源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持续强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蒲圻电厂、汉川电厂、西塞电厂、猇亭热电、荆门热电、应城热电等一批大型电源点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全省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6410.8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比2010年末新增1503.1万千瓦。湖北电网与华北、华东、南方大区电网及华中电网各省相联,在全国联网中的枢纽中心地位更加突出。省内天然气支干线、支线及联络线和成品油管道的建设加快,全省原油成品油管道里程达1690公里,天然气管道里程超过5000公里。城镇天然气设施初具规模,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开始起步。蒙华铁路配套疏运系统中的储配煤基地建设启动。二是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省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迅猛,水电装机规模增长18.4%,开发比例达到90%。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并网装机249万千瓦,在建装机近500万千瓦,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分别是2010年末的24倍、141倍。清洁能源发电装机383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59.9%。非水可再生能源合计发电58.2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49%。天然气消费占比由1.5%提高至3.4%。煤炭消费占比降至55.9%,较“十一五”期末显著下降。能源结构的优化也加快了低碳环保进程,“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2.7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0.1%。煤电机组供电标准煤耗累计下降28克/千瓦时,2015年全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47.8%、68.3%。三是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提高,惠民生能力明显增强。2015年全省人均装机总量达到1.096千瓦,高于全国0.99千瓦的平均水平;人均用能、人均用电分别提高8.6%、17.4%,天然气覆盖区域进一步扩大,全省103个县级行政单位中99个已利用天然气,城市燃气居民用户达到300多万户。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总投资全国领先,成效显著,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下降45%,209万户农村“低电压”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乡村居民生活用电量大幅上升。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加快,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97兆瓦,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面积6034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建筑面积1320万平方米。

以上几个方面的成绩,为我省“十三五”期间推进能源供给提挡升级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有效缓解了我省能源供需紧张矛盾,夯实了“十三五”能源保障基础;二是在能源供给相对宽松的环境下,有利于我省加快转换能源发展动力,培育新增长点,以及有序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激发我省能源市场活力;三是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有利于我省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进程,更好地带动全社会节能减排。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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