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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实录:关于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启动工作

2017-12-20 08:49来源:中国网关键词:碳市场发电企业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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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下午4点,国家发改委“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的新闻发布会在国家发改委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先生、湖北省副省长童道驰先生,上海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波先生,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司司长李高先生,副司长孙桢、蒋兆理先生出席会议,答记者问。

凤凰卫视记者:

请教张主任,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短期和长期目标分别是什么,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如何在未来确保碳市场有序运行?谢谢。

张勇:

谢谢你的提问。应该说,我们进行碳市场建设,这是顺应了绿色低碳发展的新的发展理念,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要求,来制定这个具体的方案。

对于碳市场建设方案,应该说是经过相关部门和地方共同努力,特别是在七个试点省市的基础上形成的方案。应该说这个方案是完成了我们国家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设计,并开始了我们碳市场的全面推进的阶段。应该说这个方案的公布,已经国务院批准,发改委印发了这个方案。这个方案的批准,明确了碳市场的指导思想。

方案一共有八章二十三条,实际上总的要求就是稳步推进全国的统一碳市场,为我国有效控制和减少碳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新贡献。应该说,全国进行碳市场建设还是全新的工作,国际上时间也不长,经过这几年七个省市的试点,以及对国外碳市场建设运行情况的一些经验的吸收借鉴,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八章二十三条的方案。当然这个方案中心目的就是为温室气体减排服务。作为一个定位,就定位在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要市场工具,通过市场的方式,来实现减排的目的。

《方案》对全国的碳市场建设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制度,现在正在按照《方案》的要求着手。一是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制度,二是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管理制度,三是市场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也要进行四个支撑系统的建设,一是碳排放的数据报送系统,二是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三是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结算系统。今天请了湖北省和上海市的领导一起出席记者会,就是因为他们两家都承担着这个系统建设的重要任务。

《方案》对于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段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工作明确了重点任务,应该说我们采取了“三步走”,同时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因为我们是从八个高耗能行业进行准备,在准备过程当中,发电行业现在是最具条件,它的数据最完整,同时碳排放的规模占比也比较大,大体1700多家电力企业的碳排放总量达到30多亿吨。我们想,从它来入手,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碳市场建设,还是很有好处的。因此,我们想从发电行业开始,首先是把刚才说的这三个制度和四个支撑系统尽快建立完善起来,然后再进行系统的测试,在测试的基础上开始真正的货币交易。

我们想,下一步就要以这个《方案》为契机,全面落实《方案》的各项任务,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通过碳市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把它作为一个推动的抓手,使得我们能够在建设碳市场过程当中,对企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都起到好的推动作用。当然,这方面我们还缺乏经验,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希望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共同支持。进行碳市场建设,我们也是一直抱着开放的态度,在网上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总结试点省市的经验,使我们的碳市场建设更加顺利。应该说,只是发电一个行业,我们的碳市场规模,交易以后都能够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包括欧盟的碳市场总体规模,我们的企业数量很庞大,在这方面,我们要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各项工作做好,使我们的碳市场发挥出《方案》确定的作用。谢谢。

澎湃新闻社记者:

请问地方在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将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分别牵头组建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和注册登记系统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童道驰:

我们地方,特别是湖北省,作为碳市场建设的试点省份,在碳市场建设中是起到试水的作用。按照发改委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将承担注册登记系统(相当于后台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所以地方在这方面将按照国家统一的要求和发改委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特别是注册登记系统工作。湖北省过去几年的试点有自身的优势,特别是纳入的企业比较多,我们有236家企业纳入试点行业里面,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比如说碳市场的主要指标,包括参加的企业、参加的机构、参加的个人投资者等等,这都是碳排放市场所必须的主体,我们形成多元化的主体体系。我们在控制碳排放方面做了具体工作,成效也比较显著。

通过碳市场建设的试点,确实减少了碳排放,我们省内控排企业碳排放比过去三年分别下降了3.14%、6.05%、2.59%,完成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这个市场试点是有效的,完成了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另外在碳金融的创新方面,因为碳排放包括交易、托管、结算等等业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碳市场对精准扶贫也有很好的影响,可以通过自愿减排,贫困地区产生的CCER,用来出卖和购买。贫困地区的人产生了CCER被卖给需要这些额度的人,会产生效益,所以在扶贫攻坚方面我们也做出了一些努力。在能力建设方面,我们也努力在加强队伍建设、培训,我们组织40余场培训会,加强对碳排放的了解,对碳排放市场的了解,以及控制碳排放对人类、对社会、对地球、对环境的作用。另外我们还加强对碳市场理论性研究,我们湖北在这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做好注册登记系统建设、运维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做出我们应该做得贡献。

周波:

谢谢秘书长,也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湖北的童省长已经把很多的问题都回答了,我们都大同小异。非常感谢国家发改委和各位专家,把全国碳排放交易权系统交给了上海,这是对上海的信任和重托,我们将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精心地落实、谋划和推进。

上海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在碳排放交易等方面做了一些探索,我们共有27个行业,包括工业和非工业的,310家重点企业参与了碳排放的交易,有600多家机构和企业参加了市场交易,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特别是在碳排放交易,我们是2013年开始的,现在碳排放交易总量下降了7%,煤炭总量下降了11.7%,应该说是取得了成效。同时探索了一些体系和制度。接下去,我们将按照国家的安排和统一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做好一些基础工作,包括重点加强对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企业的管理,配合国家组织好碳市场历史数据的核查、配额分配和履约工作,同时要开展自身能力的建设,发挥我们在试点当中取得的经验,帮助和带动非试点的省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发挥兄弟省市的合力,就像湖北等地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一方面我们要虚心学习,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联合推进交易系统的建设。

第三充分发挥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优势,上海全国性的金融交易市场有13个之多,是中国乃至世界上金融基础设施和要素最聚集的地区之一。在组织高效交易、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人才还是比较集聚。所以,在建设交易系统过程当中,我们将充分发挥这方面的优势,定期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市领导牵头,发改委组织各方协同推进。二是组建工作团队,依托现有的碳交易基础和管理机构,吸纳相关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组建一支熟悉全国碳交易市场的专业团队,将交易系统设计好、建设好、运行好。三是全力以赴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把无论是资金、场地、资源和技术的保障,上海将举全市之力做好这方面的保障工作。

彭博新闻社记者:

全国碳市场启动之后,初期纳入市场的企业门槛是什么?另外,预计这个市场规模有多大?

李高:

刚才我们张主任已经介绍了,根据《方案》的要求,我们是从发电行业作为突破口,来开展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我们选择发电行业,主要考虑了几个因素,一是发电行业的数据基础比较好,产品相对比较单一,主要是热、电两类,它的数据计量设备比较完备,管理比较规范。这些因素使得我们比较容易进行核查核实,配额分配也比较简便易行。二是考虑到它的量,这个行业的排放量很大,根据现在《方案》的要求,这个门槛是按照排放量每年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实际上相当于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左右的水平,来作为我们现在纳入的企业的门槛。这个企业的门槛,我们发电行业纳入的企业达到1700多家,排放量超过30亿吨。这个水平,刚才张主任也介绍了,如果是启动交易的话,这个规模远远超过世界上正在运行的任何一个碳市场。

我们碳市场的建设,也要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在先期启动发电行业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考虑其他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我们也在进行相关的方法学研究,另外也在跟行业部门进行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总的来看,成熟一个行业,纳入一个行业,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当然这个要根据工作准备情况。将来,纳入碳市场的门槛可能还要进一步降低,要把更多的企业纳入到碳市场的管理范围。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我想,中国碳市场会逐步走向成熟,同时纳入的行业范围和企业数量,还有排放的数量,也都会是一个相当大的规模。所以,这也是提醒我们,将来中国碳市场的管理一定要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有步骤地来推进,碳市场的管理、碳市场的发展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包括制度的准备,包括人才队伍的准备,包括能力建设,包括系统建设,在实践当中不断摸索完善,把碳市场建设好,切实发挥它在控制碳排放方面的积极作用。

新华社记者:

我们知道,从2013年开始,北京、上海、深圳等七个省市试点了碳排放权交易,这一轮全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之后,这些试点城市怎么样跟全国的碳排放市场做一个衔接?另外这些试点的城市碳排放会继续运行下去吗?

李高:

2011年以来,发改委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七个省市开展了碳交易试点,这个试点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也是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来积累经验。这些试点省市的情况各有不同,大家都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己纳入的行业,包括纳入的门槛标准,包括制定相关的政策,都是从实际出发来进行探索,做了非常多的开创性工作。而且,实际效果也是不错的。2013年开始交易,到2017年11月,有一个统计数据,我们7家试点,累计配额成交量超过了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额超过了46亿元,而且从试点的范围来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出现了双降的趋势,起到了碳市场要发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作用。而且,试点积累的经验,还有我们在试点当中发现的问题,都对我们全国碳市场的设计和将来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作用。地方省市的试点,对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做出了很重要的贡献。

全国碳市场启动以后,随着我们方案的发布,全国碳市场的建设进入新的阶段,现在工作的重心就要从试点转向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当然我们也认识到,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关试点省市、试点市场,还将持续运行一段时间,我们也会按照《方案》的要求,充分尊重碳市场试点省市的首创精神,在坚持全国碳市场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来确保试点省市的碳市场与全国统一碳市场顺利的对接和平稳过渡。

应该说,试点碳市场在过去的工作当中积累了人才队伍,积累了很多经验,积累了很多有效的制度,这些工作、这些成果也将继续为全国碳市场建设做出贡献。在我们全国碳市场建设过程当中,也要继续借鉴地方碳市场建设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

当然,随着全国碳市场体系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区域碳市场应该逐步向全国碳市场过渡,这是一个总的要求。在实现这种平稳过渡和顺利对接方面,我们会和各个省市还有相关专家一起认真讨论相关方案,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考虑到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需要,也考虑到地方碳市场试点的成果,还有现状。

我想有一点在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已经确定覆盖的行业当中,符合全国碳市场纳入条件的企业,应当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统一管理,不再参加地方的区域的碳市场的活动谢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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