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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7年,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天数分别为58、47、46、39、23天,呈现逐年减少特征;重污染天数五年减少35天,重污染发生率明显降低。
2013-2017年5年来,北京市各区域PM2.5浓度均逐年下降,且降幅显著;2017年各区域浓度水平已经明显低于2013年,总体空间分布仍为南高北低特征,但南北浓度差距减小。
(图6 北京市PM2.5浓度空间分布)
(图7 近二十年来国民生产总值、常住人口、能源消耗总量、机动车保有量与各项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
1998年以来,北京市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监测的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呈现持续下降特征,但目前PM2.5、PM10、NO2等污染物仍超过国家标准,说明北京市空气质量的改善仍将是长期的过程。
三、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整体概况
一是工程性减排措施力度空前。全市在不打折扣落实国家“大气十条”“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相继出台《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北京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实施方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等纲领性方案措施,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提升等方面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五年来,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农村散煤治理、调整退出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污染企业、老旧机动车报废转出等完成总量大约是过去十年来的总和,坚决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将“人努力”发挥到极致。
二是组织更加有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本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高位统筹协调;先后成立环保警察队伍、市环保督察中心,严惩重罚、督察问责,创新体制机制;综合施策打好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组合拳”;组织协调、联合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排污许可、排名通报、公开约谈等方式更加健全,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更加规范。
三是凝聚广泛共识,公众环境意识提升。环保统筹、行业管理、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市民获取环境保护信息途径更加多样便捷,积极参与绿色出行、绿色驾驶、污染有奖举报等,环保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四是实现了经济社会环境共赢,污染治理效益最大化。通过五年的治理,全市在实现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转型升级的同时,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得到了大幅提升,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增强了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的信心。
四、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构建全社会共同防治体系
本市不断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初步形成“管发展必管环保、管行业必管环保、管生产必管环保”的工作局面。
1.强化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责任清单”和“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构建共同治理大气污染体系;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规划、责任分解、分工合作、协调推进、督查考核和空气质量排名、预警、约谈等工作机制,提高“最后一公里”执行力;成立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办、督察中心、环保警察等队伍,有效发挥环保督察“利剑”作用。
2.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一是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督促排污单位强化环境管理、治污减排。二是搭建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倒逼”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三是健全完善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引导企业将自觉守法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3.鼓励引导市民依法有序参与。组织开展“少开一天车”、“清新过年”等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公益活动,出台“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聘请“环保公益大使”,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成立北京环保联合会,推动环保组织成为做好本市环保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坚持精准治污的理念,切实推动多种污染物源头防治
推进全市能源结构逐步优化、产业结构逐步向绿色发展转型、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幅提高。
1.以“冬病夏治”为主,能源清洁化成效显著。本市始终坚持能源清洁化战略,对标国际发达城市,从电力、工业、供暖、民用等几个方面推进能源清洁化替代和污染减排工作。五年来,相继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累计完成3.9万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基本淘汰全市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原则,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方式开展散煤治理,实现城六区、南部平原地区和顺义区基本“无煤化”。截至2017年,全市优质能源比重提高到90%以上。
2.以“退改限”为主,机动车结构逐步清洁化。本市坚持“先公交、严标准、促淘汰”的技术路线,从“车、油、路”等方面,推动全市机动车车型和运输结构向更加节能化、清洁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截至2017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2.1%。不断严格标准,在全国先后率先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标准,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实现并轨。全市五年共淘汰高排放老旧机动车216.7万辆,累计为约5万余辆使用两年以上出租车更换三元催化器;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规模累计达到20万辆。加强高排放车管控,2017年,针对重型柴油车(机械)发布实施《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等系列方案。
3.以“治停退”为主,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制定并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制定并更新升级《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版)》。五年来,关停6家水泥厂,调整退出印刷、铸造、家具等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污染企业1992家,完成1.1万家上账“散乱污”企业分类清理整治;在全国率先实施3.4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为主,组织实施了400余项环保技改项目工程,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构建“一证式”固定源排污许可制度,完成火电、水泥、石化等行业5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4.以“人技防”为主,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施工扬尘、道路遗撒等面源精细化管理,全市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开展渣土车密闭化改造,“吸、扫、冲、收”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8%以上,切实减少道路积尘;提前超额完成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构建山区绿屏、平原绿海、城市绿景的生态景观。
5.聚焦秋冬季攻坚,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逐步显现。一是成立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空气重污染应对、督查检查、重污染成因解读等工作。二是在环境保护部的统筹调度下,制定并不断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规范预警分级、优化启动程序等,组织各街乡镇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减排清单,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应急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三)坚持综合施策的理念,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水平
通过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发挥经济政策激励和环保标准约束作用,深入研究大气污染成因,加强监测能力建设等,不断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综合体系。
1.精准执法,营造高压执法态势。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在固定源方面,推行环保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制度,公开曝光“十大典型案例”,扩大执法效果。2017年,利用热点网格和高密度监测网络,实施精准执法、全时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五年来,固定源立案处罚1.62万起,处罚金额5.9亿元;其中,查处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8519起,处罚金额2.1亿元;2017年,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固定源立案处罚起数和处罚金额同比分别增加77.98%和31.68%。在移动源方面,聚焦进京路口、客货运场站等重型柴油车集中停放地,开展大货车“一防两控”专项行动,推行“公安处罚、环保取证”的新模式;五年共查处超标车9.98万辆次,处罚金额3178万元; 2017年,查处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起数是2016年的5倍多。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查处建筑垃圾类违法行为5.1万起、罚款2.23亿元。
2.建立经济政策激励与环保标准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一是发挥经济政策的激励作用,创新性实施区域差别化电价、气价等政策,引导非首都功能疏解;针对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老旧机动车淘汰等出台配套鼓励优惠政策;2017年,又将“煤改电”低谷电价延长3小时,“煤改气”一档阶梯气量增加1000立方米,保障散煤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可持续推进。二是发挥环保标准约束作用,累计发布实施锅炉、印刷、家具等43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了全国最完整、标准限值最严的标准体系,有力地“倒逼”排污单位加快污染治理或者转型升级;2017年,发布重型汽车车载法、OBD法和氮氧化物快速测试法等3项新标准,为机动车排放监管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持。
3.以科技为支撑,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研究。一是深入开展《北京市大气环境PM2.5污染现状及成因研究》,空气重污染期间应急减排效果评估、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效果评估等,为防治大气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组织实施燃气锅炉低氮燃烧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技术与装备研发、餐饮油烟在线监测与管理系统等示范项目。
4.建设“天空地”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全市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由原来的35个升级扩展到67个地面站和覆盖街乡镇的PM2.5高密度监测网络,涵盖城市、农村、山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和交通干道等各种类型。结合卫星遥感、激光雷达等垂直监测,丰富监测手段,进一步提升了空气质量分析评价能力。2017年,用于趋势监测和环境管理的PM2.5高密度监测网络建成后,更有效的为城市大气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坚持区域协同发展的理念,建立并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2013年,京津冀晋蒙鲁豫七省区市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八部委共同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五年来,统筹推进区域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加强专项资金保障、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重点工作;并不断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结对合作、联动执法等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3-2017年,是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最大、措施最丰富、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但也必须看到,虽然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空气质量距离国家标准和市民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污染治理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较突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大气环境质量要得到根本改善仍然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过程。
2018年,我市将继续聚焦PM2.5污染问题,更加注重法治、精治、共治,综合采取法律、经济、科技、行政等手段,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减排;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并重,打造现代化的环保精细化管理体系;以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构建“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优美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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