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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决定宣布2项失效的电力规章文件

2018-01-15 11:0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监管电力行业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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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第13号令,决定宣布2项失效的规章目录,分别是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详情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

根据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并考虑到适用主体、调整对象均发生了变化,现决定宣布失效《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7号)、《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8号)。

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

主 任:何立峰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宣布失效的规章目录(共 2 件)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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