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煤气能源政策正文

四部门:支持煤电联营煤矿增加优质产能 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最高可提高300%(全文)

2018-02-09 14:0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电联营国家能源局煤炭产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 加快优质产能释放 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针对各地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力度不断加大、经济回升对能源的需求显著增加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完善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推动落后产能尽早退出,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发展动能转换。

《通知》提出支持煤电联营煤矿增加优质产能。自本通知印发后与煤炭调入地区发电企业新实施跨省(区、市)煤电联营的煤矿申请新增优质产能,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其中申请新增优质产能的煤矿和发电企业拥有一方股权超过50%的,折算比例可进一步提高为300%;在本省(市、区)新实施煤电联营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150%。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煤电联营查看更多>国家能源局查看更多>煤炭产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