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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丨我国台湾地区垃圾焚烧处理经验研究

2018-04-10 16:37来源: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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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总量急剧增长,“垃圾围城”现象成为当下突出性环保难题。《“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但与此同时,垃圾焚烧发电厂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备受关注,低价中标、超标排放、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冲突等突出问题层出不穷,亟待从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着手解决,这考验着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治理水平。

我国台湾地区在上世纪80年代也曾经历过“垃圾围城”的困境。纵观台湾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从开始的民众强烈反抗到政府企业引导和电厂建设实践,再到政府对电厂周边环境和配套公共设施的建设,最后到民众已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和谐相处,虽曲折,却走出了“邻避困境”。本文对台湾垃圾焚烧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情况、回馈机制、减量回收、二次污染控制和标准化监测等方面的经验进行梳理和分析,并结合大陆垃圾焚烧的实际情况,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台湾垃圾处理发展历程

台湾地区生活垃圾管理经历从无到有、从填埋到焚烧、从末端处理到源头控制、从单一管理手段到多种政策工具综合运用30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发展历程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填埋为主”;第二阶段,“焚烧为主、填埋为辅”;第三阶段,资源回收(指物质回收,不含焚烧处理后能量回收);第四阶段,“零废弃”全过程管理。

2007年3月27日,台湾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发布了《迈向永续台湾环保行动计划》,这标志着台湾的垃圾处理进入全环节协调管理阶段。其最高目标是“零废弃”;最重要手段是“资源直接回收利用”;托底要求是“确保无害化的焚化处理”;最基本措施是“严格分类”。

二、台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机制分析(一)台湾垃圾焚烧设施建设与运营情况

1、台湾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情况

台湾行政院环保署于1991年启动垃圾资源回收(焚烧)厂兴建工程计划,1992年第一个垃圾焚烧厂(台北市内湖厂)投运,历经17年时间完成24座垃圾焚烧厂建设,日处理规模24,65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600万吨,总发电装机容量558.5MW。2013年24座垃圾焚烧厂总发电量占台湾地区发电量1.47%,垃圾焚烧率97.07%,垃圾填埋率2.93%。目前,各焚烧厂普遍处理垃圾量不及设计能力的80%,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已经饱和,被台湾地区同行戏称为“夕阳产业”。这既有垃圾焚烧厂建设规模已达到峰值的原因,也有强化垃圾全过程管理极大地减少垃圾清运量的因素。从垃圾管理的终极目标——“零废弃”而言,分类和资源回收终将成为主流。

2、台湾垃圾焚烧厂运营机制

台湾24座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模式主要分以下三种,其中公有公营焚烧厂5座,公有民营16  座,民有民营3座[2],以公有民营的运营模式为主,建设投资主体是政府,后续操作运营与管理结合了参与式管理,政府部门允许民间和外来资本的流入。

相较于目前大陆地区采用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电厂的吨投资成本(稳定在40-52万元)1,台湾地区垃圾焚烧厂的单位造价成本远高于大陆地区平均投资水平。


与韩国等其他发达国家一样,台湾地区垃圾焚烧厂所供电热执行弃物电热价格,其价格略低于常规能源产生的电热价格,分谷、峰、平,平均电价折合人民币约0.41元/kwh,没有税收优惠和电价优惠政策,低于大陆地区0.65元/kwh的垃圾发电标杆电价。

3、台湾垃圾焚烧厂回馈机制

台湾兴建焚烧厂之初,因选址冲突、欠缺民众参与、进场管制未透明化等因素,引发社会极大的冲突与争议。例如,台湾八里垃圾焚烧发电厂,从规划开始到建设成功几乎经历了周边民众的“八年抗战”。如今的八里垃圾焚烧厂已和周围环境和民众和谐相处,其不再仅仅是一个处置垃圾的场所,反而成为一个公园及休闲娱乐区域,甚至被用作婚纱照外景地,这与台湾政府开展的一系列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密不可分[3]。

在政府的诸多承诺中,最重要的当属回馈金,这是台湾垃圾处理的一个先进之处。按照台湾政府的有关规定,垃圾焚烧发电厂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周围居民提供回馈金,以支持地方公共建设和民众健康维护追踪等需要[4]。八里焚烧厂是首个创立回馈金制度建设整体生态社区的垃圾焚烧厂。


(二)台湾垃圾减量回收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资源回收率,台湾自2005年起开始推动“垃圾强制分类”计划,要求民众将废弃物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一般垃圾等三大类,以达“垃圾零废弃”减量目标。台北市于1996年开始实施“垃圾不落地”政策,小区内不设垃圾桶,市民扔垃圾前先对垃圾进行粗分类,不分类则拒收或处罚。每天分别在晚上6:45和9:00将垃圾直接交给垃圾车收运。2007年台北市推行“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市民需付费购买专用垃圾袋,费用多少按垃圾袋容量计算,垃圾清运费包含在垃圾袋中。对于不按规定偷扔垃圾的行为会被罚款折合人民币1000    多元。这种“袋证合一制”政策,实现了“以价制量”机制,促使污染者为少交费而减少垃圾量。此政策实施的直接效果,家户垃圾减少1/3以上,全市垃圾总量减少近1/4,市民垃圾费降低4倍,垃圾掩埋场每日平均进场掩埋减量率高达96.6%[5-6]。

“严格分类”使“资源直接回收利用”变得可行而高效,既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垃圾清运量,减轻了垃圾清运环节的压力,也改变了清运垃圾的组成和特性,提高了进入焚烧厂垃圾的热值,有利于提高焚烧效率和焚烧设备使用寿命。2002年台湾垃圾统计资源显示,清运垃圾中可燃物质占到90.4%,入厂垃圾热值普遍达到2200kcal/kg以上,为高效环保的焚烧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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