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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上演“三省争霸”

2018-04-20 13:41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张子瑞关键词:海上风电风电装机风电建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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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政府在中山市召开的广东省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工作现场会披露,《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已获得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同意。

按照该《规划》,到2020年底,广东省将开工建设海上风电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底前建成海上风电约3000万千瓦。

这一目标与2017年1月下发的《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相比,装机量调整幅度巨大。 “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海上风电力争实现开工建设200万千瓦、建成投产100万千瓦以上。

这一调整表明,广东省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目标增长了5倍;建成目标则翻了一番。这也意味着,海上风电发展正在加速从示范阶段转向规模化开发阶段。

广东发力海上风电

据广东省发改委主任葛长伟透露,目前,广东省有6个在建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162万千瓦。其中,珠海桂山海上风电项目已安装完成19台风机,预计今年底项目整体投产;其他项目处于开工试桩阶段。

根据规划,广东今年还将核准开工10个以上海上风电项目。

广东省发改委下达的《广东省201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显示,2018年广东省共安排1098个省重点项目,总投资5.67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000亿元,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535个,估算总投资2.32万亿元。其中与海上风电相关的项目有16个。

数据显示,2017年广东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超1.5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2%,增幅同比提高4.5个百分点。能源结构仍以化石能源为主。

然而,广东海洋资源禀赋得天独厚。据估算,广东省浅水区海上风电可开发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近海深水区海上风电可开发容量超过5000万千瓦。

基于这样的资源优势,广东省明确提出,“要紧抓住海上风电发展的难得机遇,明确海上风电在广东省能源结构调整中的定位,将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作为广东省推进能源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

三省并驾齐驱

事实上,具备资源优势且全力打造海上风电产业的不只是广东一省,江苏、福建也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5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则明确提出,苏北海域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毗邻海域将统筹规划海上风电建设。而对于福建、广东沿海并没有明确其海上风电开发的功能。

然而,这一《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并没有抑制其他省份对于海上风电的热情。

江苏是我国海上风电的最早“试验田”。在潮间带和近海风电的装机容量和项目进展上处于领先位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

福建则以“海上风电看福建”的宏大声势入局,联手三峡集团,提出立足福建、面向沿海、辐射全球、打造海上风电引领者的发展战略。共同打造世界规模最大的海上风电基地和国际一流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布局海上风电全产业链。目前,全球首个国际化大功率海上风电试验场——福清兴化湾样机试验风场正加速推进。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6年底发布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中国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将达到1500万千瓦,其中实现并网的目标为500万千瓦。据了解,这一规划只是最低目标。业内预计,实际建成量将远超这一规划。

“对于海上风电这一领域来说,大家都是新进入者,有些省份虽然起步略早,但基本上仍处于同一起跑线。从全国海上风电的中长期规划来说,仅靠一个省份难以支撑起中国海上风电产业。可以说,凡是沿海有资源条件的省份都在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发展。”一家广东当地的风电企业相关人士说。

在大多数业内人士看来,未来,中国海上风电或将形成江苏、福建、广东三驾马车并驾齐驱之势。

多地调高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国海上风电规划装机容量500万千瓦,但实际完成的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万千瓦,与目标相距甚远。建设成本高、风险大被认为是主要原因。企业处于观望状态,地方政府也是极度谨慎。

“当时,陆上风电电价没有下调,相比之下,0.75元-0.85元/千瓦时的海上风电标杆电价,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几家主要国内整机商的海上风机也仅仅停留在样机和试验阶段,不具备量产条件。进口海上风机则价格昂贵。”一位海上风电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看来,通过“十二五”示范探索,我国海上风电产业技术逐步成熟、制造能力快速发展,标准体系不断完善,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具备了在“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的良好基础。

根据中国风能协会的统计,2017年,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16万千瓦,同比增长97%,连续四年实现增长;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279万千瓦。

在海上风电加速启动的背景下,各地都相应的调整了海上风电布局。调整后,部分省份规模大大增加。

据了解,2020年,江苏海上风电开工建设规模已经从450万千瓦调整到1600万千瓦。《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打造千万千瓦风电基地。到2020年,累计并网1000万千瓦风电。其中,海上风电累计并网350万千瓦。

福建同样大幅上调了发展目标。之前,福建制定的2020年海上风电发展目标是:累计并网90万千瓦,开工建设200万千瓦。《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十三五”建成海上风电200万千瓦以上。而根据目前的批复来看,已经突破1300万千瓦。

根据水电水利规划总院的统计,到2020年,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山东、上海、河北、辽宁等省市海上风电开工规模总计将突破7800万千瓦。

资源配套服务经受综合考验

在具备资源这一前提下,经济性是海上风电开发企业选择布局地域的一个重要指标。

据了解,江苏属于低风速、无台风风险市场;福建属于高风速、有台风风险市场;广东属于低风速、有台风风险市场。

三省的风资源条件和海床地质条件的差异,会对项目的经济性造成较大影响。目前,综合来看,造价最低的是江苏区域,近海海上风电单位千瓦投资约为15000元-18000元。

除了本身的风资源条件和海床条件外,产业配套能力、政府的服务能力同样影响着开发企业的去留。

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去年联合发布《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依靠科技进步降低海上风电成本,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业,形成海上风电研发设计、制造施工、运维等一体化上下游产业链。

根据广东省提出的产业发展思路,将按照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规模化与集约化开发相统一,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促进的基本原则和“大、快、高”的要求进行海上风电开发建设。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的政务服务能力和效率意识历来受人称道。广东省省长马兴瑞在广东省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工作现场会上提出,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明确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海上风电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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