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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一般工商业电价降7% 对电企实施留抵退税政策

2018-05-16 11: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全社会用电量增量配电业务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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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1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发布会上表示,针对“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这一目标,发改委近期将正式印发文件,对电网企业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目前累计降幅约7%。

孟玮介绍,此前发改委决定分两批实施降价措施,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目标要求。目前,发改委已经推出第一批措施,从4月1日开始执行,涉及降价金额430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4.3分,绝大多数价格主管部门已印发落实文件,电网企业也按规定严格执行。

近日我委将正式印发文件,结合增值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对电网企业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涉及降价金额约216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16分,此项降价措施自5月1日起执行。至此,累计降幅约7%。

此前,《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

对此,发改委督促电网企业组织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推进区域电网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将省级电网企业已核定的规划新增输配电投资额转为用于计提折旧的比例由平均75%降至70%,减少本监管周期定价成本,并相应降低输配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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