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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数据报告(下篇)

2018-07-03 13:44来源:国家核安全局关键词:核安全核电核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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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管单位/监管设施类数据

2.1. 监管机构数据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形成了国家核安全局机关约100人、中央本级约1000人、全国约10000人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

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审评及监管体系已基本形成。我国已建立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为行政核心,以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六个地区型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为监督主力,以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安全设备监管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等为技术支持的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设有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专门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我国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蓬勃发展。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的31个省(区、市)全部设立了独立的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省级机构总编制超过1500人;全国31个省的445个地市级行政区中,约有300个成立了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地市级辐射安全监管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区县级行政区约有250个成立了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其他没有成立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的区县,大部分均有兼职监管人员。

2.2. 前沿基地数据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长白山设立了长白山辐射环境监测前沿实验室及应急指挥部,作为核与辐射监测的前沿基地,用以全面协调边境一线应急监测及技术研判工作,为决策层及时提供实时数据信息,确保我国东北边境及周边地区辐射环境安全。

长白山前沿基地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建设中。2017年2月28日,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境保护部长白山辐射环境监测前沿实验室及应急指挥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7年6月,项目完成地勘工作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2017年7月,完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完成拆迁成本确认,取得地籍权属及勘测定界成果。2017年10月,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环境保护部长白山辐射环境监测前沿实验室及应急指挥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7〕1782号)2017年11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3. 辐射环境监测点数据

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辐射监测任务不断增加和监测体系不断完善,覆盖全国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成,并与非放射性环境监测网络兼容。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辐射环境质量的数据主要通过国控点的监测获得。目前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辐射环境监测国控点包括:161个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328个陆地点、359个土壤点、473个水体点、48个海水点、85个电磁辐射监测点和34个海洋生物监测点,其中陆地点、土壤点及饮用水源地水监测点已覆盖至地级市。

国家高度重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承担了核电厂及核与辐射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在全国8省11个已投入运行的核电厂外围均建有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系统。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等重要核设施周围已建有46个核安全预警点,承担监督性监测工作,实时监控环境辐射变化。

2.4. 国际合作数据

我国作为核大国,积极履行自身核安全相关义务,与世界上其他有核、无核国家、地区、组织展开了全面的合作沟通机制,多年来产生了众多积极合作成果,对世界核与辐射相关信息的交流产生了促进作用,为世界核安全提供了相应保障。

我国积极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核安全国际合作倡议。2017年9月,“核电厂多国设计评价机制”(MDEP)政策组会议正式通过我国关于设立“华龙一号”国际工作组的提议,标志着我国自主研发的核电技术将与美法俄等国际主流核电技术在同一平台上接受各国核安全监管部门的共同评价。这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的“中国将推广国家核电安全监管体系”倡议的具体举措。中国发起成立并牵头运行“华龙一号”国际工作组,与国际社会分享核电安全监管经验,不仅展现了我国核安全监管工作高度透明的形象,也为全球核安全贡献了中国智慧和力量。

核电已成为中国制造新名片,我国核电“走出去”的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已和巴基斯坦、罗马尼亚、南非、阿根廷、捷克、土耳其、沙特阿拉伯、英国、越南等国家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协议,覆盖了绝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核电“走出去”重点国家。在推动协议落实方面,与英国、阿根廷、巴基斯坦等国家建立指导委员会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核电出口对象国的合作。

我国不断加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合作。我国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制定、能力建设、各个技术领域发挥积极作用。2017年,生态环境部共有57人参加国际原子能机构活动31次,推荐两人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参与相关工作。

2.5. 信息系统/数据库数据

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本着科学化、标准化、平台化的原则稳步推进,目前已经初具规模,在我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已基本涵盖监管工作的主要板块。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相关信息系统业务各领域共建成47套相关业务信息系统,业务分布12个领域,具体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业务领域分布

我国中央本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绝大部分已投入运行,少部分还处在建设过程当中。截至2017年12月底,共有41个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正式运行,占总数的87%,还有6个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系统处在建阶段,占总数的13%。为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的进一步完善,还有近10个项目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未来信息化项目将朝着大数据、云平台、智能决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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