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水电水力发电政策正文

发改委:《水电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2018-07-03 17:3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水电站抽水蓄能水电建设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水电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属于政府行为的水电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全国水力资源普查(含复查)、大中型河流(河段)水电规划及其补充规划编制(修编)、具有战略意义的部分大型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全国或部分省份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编制(调整)等。

水电前期工作项目单位为水电规划总院,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为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项投资使用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

原文如下: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水电前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水电前期工作管理机制,促进水电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益和效率,我们研究制定了《水电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公司,请按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电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水电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5月25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电站查看更多>抽水蓄能查看更多>水电建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