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重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火电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07-10 08:04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煤火电火电企业高耗能企业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火电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表明本次评选在燃煤火电、水泥行业2个行业开展,两个行业中分别评选不超过3家企业(机组)为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相关行业企业可在7月20日前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在7月27日前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火电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环资〔2018〕27号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火电水泥行业

“能效领跑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部门,各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部署,鼓励高耗能企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全市能效水平和节能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2016—2020年)》(渝经信发〔2015〕87号)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火电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和评选数量

(一)创建范围。2017年度高耗能行业“能耗领跑者”在燃煤火电、水泥行业2个行业开展评选。

(二)评选数量。在燃煤火电、水泥行业2个行业,分别评选不超过3家企业(机组)为重庆市“能效领跑者”。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注册地、经营地均在本市辖区内。

(二)申报企业需符合《重庆市水泥行业“能效领跑者”评价体系》(渝经信环资〔2017〕71号)、《重庆市火电行业“能效领跑者”评价体系》(渝经信环资〔2017〕74号)中规定“能效领跑者”入围条件。

3.申报企业的能源消费量、产品产量等数据真实可靠,并可计量、可报告、可核查。

三、评选流程

(一)企业申请。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在7月20日前向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申报需同时提交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光盘)。

(二)组织评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在7月27日前按照入围条件对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报告签署初审意见并上报我委(环资处)。我委将委托专业机构或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2017年度“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候选单位。

(三)公示发布。我委将在官方网站对“重庆市能效领跑者”候选对象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组织。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通知辖区内燃煤火电、水泥行业能耗指标先进企业参加“能效领跑者”评选;各相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行业企业参加“能效领跑者”评选。有关行业能耗指标先进企业应积极参加“能效领跑者”评选。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行业协会、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协同配合,确保“能效领跑者”评选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审查。各申报单位应如实填报数据和信息,对存在数据、信息造假的,一经核实,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在国家及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本次参评资格。“能效领跑”参评企业的实际能效不得低于国家和本市现行能效标准,原则上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切实体现标杆作用。

(三)表彰奖励。申报“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可同时申报2018年第二批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对获得“重庆市能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我委除给予相应资金奖励外,还将召开现场经验推广会,宣传典型案例,给予通报表彰。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燃煤火电查看更多>火电企业查看更多>高耗能企业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