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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垃圾焚烧发电的政策概述及主要运营模式

2018-07-25 17:20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作者: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节能环保事业部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光大环保垃圾发电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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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垃圾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模式

(一)发达国家垃圾发电项目的主要建设与运营模式

垃圾焚烧发电已成为发达国家广泛使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依据建设和运营主体的不同,发达国家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政府主导模式

由政府出资进行垃圾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建成后由政府实施企业化运营的模式。该模式在日本运用最为广泛。日本一半以上的垃圾发电厂采用政府主导模式,在发展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时十分注重环保效益,在建设时不惜重金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为垃圾焚烧配备各种捕捉二噁英、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过滤清洗系统,在运营垃圾发电厂是执行严格的高环保标准。

2.政府建设、委托企业全权运营模式

政府将所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委托给企业进行全权运营的模式。政府出资建设后,资产继续国有,而运营职能通过招标,以租赁或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和经验的运营公司,运营公司负责运营,监管则由政府所属事业单位承担。采用该模式的典型国家是德国。在德国,建设垃圾场是政府的职责,但政府不承担垃圾发电厂的运营,而是将其委托给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同时,德国实行严格的垃圾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特许经营模式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企业,委托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并赋予其在一定范围和经营期内经营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权利。投资企业根据政府机构授予的特许协议或许可证,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授权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及经营。在特许期内,投资企业拥有项目的收益权,并承担对项目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的义务;政府拥有对企业的监督权,且对垃圾处理相关的服务价格有监督和干预权。特许经营模式运行流程图如下:

该模式在法国的垃圾发电项目中得到较好的应用和实践。法国在进行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时,污染物排放设计值一般低于排放标准限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监测到的值要求低于设计值。

(二)中国垃圾处理厂项目运作基本模式

2004年3月19日,建设部发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垃圾处理开始实施特许经营管理。由于垃圾发电项目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相对较低,目前主要采取BOT或BOO模式为主,垃圾焚烧运营公司与政府签订BOT或BOO协议,获得垃圾处理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在25-30年之间,建设方在特许经营权范围内处理废物,获得政府处理费补贴,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

(三)垃圾发电的经济分析

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成本与采用的焚烧设备、技术密切相关,每吨投资在30-50万元。运营成本主要包括辅助燃料(煤炭或油)、维修、折旧、管理、财务、人力、材料等,建成投产后的处理成本大约为80-110元/吨。

 

垃圾焚烧行业盈利模式较为清晰,其主要收入包括处理垃圾的政府补贴、上网电价、供热收入、售渣收入等,其中集中发电和供电收入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其税收优惠政策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对焚烧发电行业来说,垃圾处理费和补贴电价是影响收益的两个重要因素。《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要求对垃圾、污泥、污水处理劳务征收增值税,其享受退税优惠70%,78号文的推出对前端处理费收入形成了一定影响。后端补贴电价方面,对比其他各种方式发电补贴定价,0.65元/千瓦时的电价具有一定吸引力。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入选发改委2014年《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名录》,在国家大力推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大背景下,补贴电价很可能长期保持稳定,从而保障垃圾焚烧项目发电收益。

不同发电方式上网电价对比

 

总体来看,垃圾发电厂电费收入占70%-85%,垃圾处理费收入占15%-30%,投资内部收益率8%-12%,投资回收期8-12年。

随着市场对垃圾焚烧处理需求逐步加大,垃圾焚烧发电在垃圾处理份额中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实力较强的国有大企业、外企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民营企业在各自细分市场都能够获取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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