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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重大风电项目(6个海上)!广东省发改委文件划出了这些要点

2018-09-11 15:14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作者:北极星关键词:广东风电海上风电风电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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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第一节 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对列入2277个省定贫困村的老区村庄,建立起“政策、目标、组织、责任”等体系,保障相对贫困村中的老区村庄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根据贫困村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经济条件、人文历史等特点,完成村道巷道硬化、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贫困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贫困村尤其是边远贫困村的交通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地质灾害治理、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力度。以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为契机,扎实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充分挖掘农村现有资源,加快交通、能源、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镇村延伸。加强相对贫困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能力和大病救助水平。通过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支持贫困村开发利用本地生态资源、红色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观光,拓展农业新功能,打造田园综合体。积极推进贫困村发展光伏发电,中药材、特色水果种植等新兴产业发展项目,打造贫困村新经济增长点。将红色村庄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与精准扶贫、基层党建工作一并考虑,统筹规划。深入挖掘贫困地区古驿道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古驿道相关旅游产品,形成特定主题古驿道文化遗产线路。

第二节 促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把老区贫困村和贫困户作为新时期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中央重点支持革命老区的扶贫政策。继续对老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执行精准扶贫相关政策,实施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等精准扶贫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老区建设,推动扶贫政策、资源、资金、措施、力量向老区的贫困对象聚合。加快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足额落实并逐步提高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苏区干部、老交通员、老党员的定期补助,提高优抚对象优待抚恤标准。针对老区相对贫困村外贫困人口分布零散,致贫原因复杂,贫困程度深等特点,着力推动政策宣传、产业帮扶、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教育资助、医保救助、危房改造、金融扶持、资产收益等“九到户”。鼓励引导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或以土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扶贫到户资金等财产权益入股,按股分享经营收益。落实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并对重病户落实补助,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将省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扶贫范围,做到应扶尽扶。落实对就读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全日制专科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免学杂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政策,扩大省属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组织开展相对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 促进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以长期居住危房且为唯一住所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加大对老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指导,运用扶贫大数据监测平台,推动精准扶贫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专栏12:海陆丰革命老区重点扶贫项目

深圳龙岗(海丰)扶贫产业园项目,陆丰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激石溪革命根据地修建重建“东江党校”,陆河上护富溪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小村项目,石溪革命根据地 “东江党校” 修建重建项目、赖少其艺术馆和综合客家民俗馆、省市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陆河县文体综合馆、陆河县城文体中心、陆河县新河工业园区扶贫厂房项目、深圳坪山•陆河共建产业园,陆河县华侨城• 螺溪谷项目,惠潮梅古驿道生态旅游村落项目,普宁市精准扶贫脱贫项目,潮阳区金灶镇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潮阳区老区中小学校舍改扩建扶贫项目,潮阳区金灶镇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土壤改良项目,潮南区雷岭东老村百花山风景区,潮南区红场茶叶种植加工项目,潮南区大南山革命纪念馆修缮项目,潮南区红场伍田潮汕民俗文化小镇,紫金县紫龙农业开发示范园建设工程,紫金县54个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建设项目,紫金县垦造水田项目,惠东高潭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多祝檀溪风情小镇旅游项目、高潭高端生态农业休闲养生基地、惠州市生态安墩旅游养生建设项目、白盆珠锦绣东江旅游项目。

第七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加快改善老区办学条件。加强老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补齐教育发展的短板。扶持老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机制。加大老区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对老区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制度和补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优先安排老区困难地区补齐、完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确保如期完成“全面改薄”规划任务。加强老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安排高职院校“创新强校工程”奖补资金时,汕尾、惠州、河源、揭阳、汕头市属公办高职院校与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执行相同标准。优先支持老区13个县(市、区)创建省级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支持省属中职学校与13个县(市、区)属中职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支持汕尾市、揭阳市建设一所技师学院和一所本科高校。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加大老区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加强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与老区有关地市合作,培养培训乡村学校教师。支持老区各县区建设县教师发展中心,省级培训名额进一步向乡村学校倾斜,加大培训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乡村教师专业水平。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教师管理。

第二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老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优化健康服务,实现老区群众常见病不出镇,老区扶贫对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对老区10家中心卫生院、1家县级中医院等升级建设项目按核定标准给予100%补助,提高老区8家妇幼保健院、8家县级急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比例。加大基层医疗设备配备,加大投入,进一步解决老区疾病防控等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设备薄弱的问题,增强重大传染病以及慢性病、精神疾病等区域防控能力。支持汕尾市建设三甲医院和三级中医医院,推进深汕中心医院和汕尾城区妇幼保健院新建工程建设。加大医疗人才的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当地的医疗水平。实施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改革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加强对口帮扶、鼓励人才流动等措施,全科医生培训项目和订单定向培养医学大学生项目培训计划优先安排给老区,解决老区医疗卫生人才短缺问题,强化老区卫生人才队伍。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县域一体化管理,在农村地区探索医共体模式。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构建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立联接省部属三甲医院和老区人民医院的远程医疗平台,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工程,开展远程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继续教育等工作。大力推进老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扩大服务覆盖面,扩展服务内容。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健康管理,糖尿病、高血压、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到实处。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提升食品药品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节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增强老区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 保护、传承和发展红色文化,加快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老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大支持力度,对老区县(区)级体育馆、文化广场、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建设一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艺术中心等标志性县级文化设施,尽快填补公共文化设施空白,到2020 年底,老区乡镇基本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通过“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抽查等,进一步提升老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

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围绕老区历史和现实等重大、特色题材,鼓励创作生产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出版物和影视作品,打造红色品牌文艺精品。加强农家书屋服务功能,打造农村文化宣传阵地,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阅读活动平台。积极推广全民阅读、农村电影放映、音乐、舞蹈和歌唱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文化品牌项目的带动作用,为繁荣老区群众文艺创作、丰富老区群众文化生活提供创作和展示平台。深入挖掘老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开发和利用。

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文化创作水平。继续落实农村文体协管员补助资金,加强农村文体协管员和农村电影放映员人员培训。进一步壮大老区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指导,推动老区文化志愿者队伍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专业化发展。

加强老区历史文物保护。加大对老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力度,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开展革命文物的认定与调查,落实对革命文物修缮和养护的经费保障。充分发挥革命旧址的爱国主义教育阵地作用,重点加强对海丰红宫红场旧址、彭湃故居等的保护与利用。加强老区濒危文物抢救保护与维修,依法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文物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保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物保护。

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5分钟健身圈。推动体育场馆设施开放利用,加强对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开发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和赛事,打造南粤古驿道体育活动赛事品牌,健全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扶持、引导和规范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和体质测定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全民科学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第四节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深入推动老区与珠三角进行产业共建,拓展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全面增强老区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老区人民社会保障水平。

积极推进就业创业。鼓励扶持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探索集中生产与家庭分散加工相结合的就业模式,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老区与珠三角地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提高劳动力转移到珠三角地区就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珠三角与老区产业共建企业充分吸纳老区劳动力的给予奖励或优惠。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强化初创企业经营人员创业培训,落实金融、财政支持政策,降低农民工创业门槛。

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效能。加强老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加大对老区的政策、经费扶持力度,加快解决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积极拓宽就业信息联网覆盖面,指导老区推进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就地就近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职业介绍信息系统发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为老区劳动者求职就业提供跨地区岗位查询服务。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打造集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于一体的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业服务功能,落实好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政策。加强老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健全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完善基础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鼓励珠三角地区到老区开展家政服务定向帮扶。

促进老区人民享有社会保障。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实现贫困人口100%参保。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与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制度保障水平。重点加强养老、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减灾救灾、殡葬等薄弱环节设施建设,省级投资重点向老区倾斜。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稳步提高城乡老年人优待水平和服务质量。大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灾害救助及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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