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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布:多措施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2018-09-19 11:27来源:河南省发改委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河南省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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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鼓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先推荐规模相对较大、排放标准高、联合体建设运营以及共建共享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8〕72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环保局:

为贯彻《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发改环资〔2018〕148号),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并经省政府专题研究,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8年全省静脉产业园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豫发改环资〔2018〕148号),指导全省坚持“省级统筹、市县主体、先易后难”原则,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特别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明确近期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和审查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区域统筹,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加快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编制和审查,年底前完成全省静脉产业园规划布局。

(一)统筹区域规划布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本区域静脉产业园规划布局,优先在省辖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或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大于600吨的县(市)规划布局静脉产业园。对于生活垃圾日产生量低于600吨的县(市),由省辖市负责统筹与邻近县(市)共建共享静脉产业园。

(二)科学编制总体方案。参照《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编制指南》,市县负责组织编制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重点解决静脉产业园建设选址和入驻项目等相关主要问题,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依法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合理安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置能力和建设时序。规划项目按建设时序分别办理环评手续。

(三)简化审查和复函程序。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部门采取联审联批方式对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进行初审,重点加强与本地区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一致性审查。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等部门对各地上报总体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并及时复函,为重点项目落地争取时间。

二、优先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当前,我省生活垃圾产生量巨大与处置能力不足矛盾突出,各地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严重,迫切需要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同时,一些市县还存在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行业发展趋势了解不够,选择实施主体实力偏弱、工艺技术路线层次偏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要坚持省级统筹政策标准、市县落实主体责任,优先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特别是前期条件完备、实际需求迫切的地方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一)统一规划布局。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符合《河南省“十三五”生物质发电建设实施计划》《河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快推进项目选址工作,并依法进行项目选址批前公示,其中,拟在2020年底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018年9月底前确定选址并公示完毕。各地各部门根据省里对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的复函,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项目入PPP项目管理库、核准、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参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65号),试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承诺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缩减项目落地时限。原则上省里复函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个月内要开工建设。

(二)坚持市场化建设运营。综合考虑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煤炭消费减量等任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优先选择热电联产模式,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为防范社会风险,优先支持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省级投资公司、市县投资公司、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等3家以上组成联合体建设运营。市县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垃圾发电企业作为合作伙伴,自主确定参股股权比例。

(三)统一政策标准。省相关部门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标准体系,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制订参与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企业准入条件,明确各地引入企业门槛。制订地方政府补贴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指导标准,提出合理补贴价格参考范围。制定出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营维护考核制度,确保高水平运行,高标准排放。优先推荐规模相对较大、排放标准高、联合体建设运营以及共建共享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推动设立河南省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强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降低企业建设运营成本。

三、有序推进其他项目建设

各地要统筹当前实际需要与长远谋划布局,依托静脉产业园合理规划其他各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鼓励采取“省市投资公司+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体形式打包建设静脉产业园各类项目。

(一)统筹各类项目布局。各地新建餐厨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处置、城市污泥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等其他项目应统筹考虑在静脉产业园布局,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供热和处置能力,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产业耦合循环、废水和废渣集中处置。

(二)分类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成熟一个、建设一个”原则,各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本地区废弃物处置情况,有序推进各类城乡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对于危险废弃物处置、报废汽车拆解等需资质准入的项目,要在主管部门统筹全省布局的基础上,抓紧完善前期,尽快开工建设。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县政府是推进静脉产业园建设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运营的责任主体,要统筹考虑化解社会风险问题,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处置预案,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管理,高起点规划静脉产业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省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统筹协调和跟踪服务,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静脉产业园建设综合协调、督导考核和日常调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督管理;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做好土地供给、环境监管等工作。

(二)制定配套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支持建设静脉产业园综合性政策,牵头组建河南省绿色产业基金,制订地方政府补贴生活垃圾处置费用指导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订参与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企业准入条件、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营维护考核制度。省政府金融办协调推动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各地方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收储运一体化模式,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督导加快供热配套管网建设,保障生活垃圾热电联产项目正常运营。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度体系、工作流程,形成统一、规范、稳定的管理体系。坚持高水平编制建设方案、开展工程设计和施工,努力建设一批精品工程,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定期报告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推进情况。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静脉产业园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将已开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库进行管理,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管理台帐,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于落实政策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把静脉产业园建设情况列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重点事项,列入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对于落实工作措施不力、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地方予以约谈和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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