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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公示 涉及超超临界电站、燃气轮机等领域

2018-09-29 08:3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燃气轮机电力装备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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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日前发布关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的公示,涉及超超临界电站、燃气轮机电力装备、电力工程、核电、风力发电等领域。原文如下:

2017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保监部门开展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以下简称“首批次”)试点工作。为做好2018年首批次试点工作,我们组织修订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10月12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传真):010-66012138

电子邮箱:xcl@miit.gov.cn

附件: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18年9月28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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