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政策正文

苏州市区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2.77元每立方米

2018-11-22 09:45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天然气天然气价格火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苏州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政策要求,结合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市区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疏导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疏导苏州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苏价环字〔2018〕143号

各区物价局,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政策要求,结合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市区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疏导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疏导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9元,疏导后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77元。按照“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规定,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气价仍然按照1:1.2:1.5的比例安排,疏导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见下表:

疏导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表

1.png

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3.05元。

三、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本次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疏导实施范围为市区各区(不含吴江区)。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除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定价外,其他各区(不含吴江区)价格疏导方案、执行日期等与市同步统一,并由各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当地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执行。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8年6月10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增加的供气成本(每立方米0.29元)分别由苏州天然气管网股份有限公司与市区五家燃气企业按25%和75%的比例承担,不再向居民用户传导。

2.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计量周期、“一户多人口”用气增加量以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等居民用气相关规定仍执行《关于实施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改革的通知》(苏价工字〔2015〕141号)。

3.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切实做好“一户多人”用气申请和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办理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做好销售衔接,保障稳定供应。

4.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天然气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5.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苏州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21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天然气查看更多>天然气价格查看更多>火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