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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年内二次邀请民企参与混改 专家称“竞争中性原则”是共同发展根本

2019-02-19 08:45来源:证券日报作者:杜雨萌关键词:国企改革国资委五大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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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的繁荣发展,需要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2019年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上表示,国务院国资委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积极参与到中央企业改革发展进程中来,共同探索包括混合所有制在内的各种深度合作的途径和方法。同时,也积极支持中央企业通过股权合作、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到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发展中去,扎扎实实把企业的事做好,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事实上,这已不是国资委第一次“喊话”民企、外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今年召开的达沃斯论坛上,肖亚庆就明确提出,“鼓励外国企业和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资国企改革。”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为什么让民企、外企来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研究会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企业推进混改的目的在于,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同时大力支持和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而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周丽莎表示,从实践经验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向的。即国有企业引入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可以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引入市场化的经营机制,进而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而对于民企来说,也可以反过来引入国有企业,以此增加抵御风险能力和获准进入电力、石油等重要领域的资格。

肖亚庆认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存在着许多发展的共同点和利益的契合点,因此,蕴含着大量的合作机遇,拥有广阔的合作空间。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想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发展,根本是要树立并坚持竞争中性的原则。以混改为例,民企参与国企混改就是树立竞争中性原则、营造公平公正营商环境的一个突破口。

在吴琦看来,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改,有利于发挥民企经营创新优势和国企资源资本优势,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但他也指出,在民企参与国企混改的过程中,监管部门能给国有企业多大的自主经营空间、国有资本能给民营资本多大的市场准入空间,未来都是需要仔细统筹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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