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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各省价格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

2019-04-01 09:0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天然气中国石油国家发改委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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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最低1030元/千立方米(含9%增值税)。

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9〕5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增值税率调整情况,决定相应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具体见附件。

二、天然气生产供应企业在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将增值税率降低的好处让利于用户。

三、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时,统筹考虑增值税率降低因素,切实将增值税改革的红利全部让利于用户。

附件:各省(区、市)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3月27日

360截图20190401090059199.jpg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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