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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国家核安全局发布《关于颁发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颁发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通知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的请示》(广核台〔2019〕1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申请书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是可以接受的,决定颁发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见附件1、2)。
你公司在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的运行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运行许可证规定的要求,确保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附件:1.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2.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国家核安全局
2019年4月4日
抄送:能源局,国防科工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4月4日印发
附件1
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第1905号
项 目: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CN-32)
持证单位: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苏圣兵
主 设 施: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
辅助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厂房(HQB)、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库(HQS)、放射性废有机溶剂暂存库(HQV)
颁发日期:2019年4月4日
有效期限:至2058年4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决定颁发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在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过程中,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作为对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核安全负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核安全监督,保证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运行安全。
二、履行在《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等执照申请文件及其审评过程中的承诺。如需改变这些承诺,须事先提出申请并进行必要的论证,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履行经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严格监督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单位的质保活动,定期监查和审查质量保证大纲实施的有效性;组织机构如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修订质量保证大纲,并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四、保证对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熟知并遵守《技术规格书》中所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对《技术规格书》内容的修改应经过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五、认真执行《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机组的运行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六、如果厂址条件(如人口分布,附近的工业、运输和军事设施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并论证其对台山核电厂安全的影响。
七、自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之日起,应每十年左右进行一次定期安全评价,并将编制的定期安全评价大纲、评价结果和安全改进计划报国家核安全局。
八、在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每次换料大修过程中,应向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始反应堆临界活动。
九、在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发生超过安全限值的事故停堆后,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再次启动运行。
十、定期对《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应急预案》等进行修改,以反映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技术和运行管理的最新状态,并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十一、调整下列事项的,应当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一)作为颁发运行许可证依据的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
(二)运行限值和条件;
(三)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与核安全有关的程序和其他文件。
十二、制定并实施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大纲,并记录、保存和分析有关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数据,以确认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十三、严格按照辐射防护大纲开展工作,以保证在所有的运行状态下由于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的电离辐射或有计划的放射性物质释放所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在规定限值以下,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
十四、严格执行放射性废物管理大纲以及监测和控制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规程。
十五、认真实施台山核电厂附近地区环境监测大纲,评价流出物对环境的辐射影响,定期向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环境监测数据和流出物排放数据。
十六、不断跟踪福岛核事故研究进展,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推动核电厂的安全改进,提高核电厂安全水平。
十七、不断完善和提高台山核电基地的应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培训等手段有效维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规划限制区管理,以及全国或区域范围内的应急资源和能力共享。
十八、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相关要求。包括制定和完善公众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事项应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反馈;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核安全宣传活动。
十九、在整个运行期间考虑最终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方面的需要,尽早对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的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做出包括财务等方面的适当安排。
二十、切实履行《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国函﹝2007﹞64号)要求,做出适当的财务保证安排,以确保发生核事故损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一、尽快研发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有效的在役检查方法,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审评认可。如果检验工艺开发不成功或检验出现不利的结果时,此顶盖在2025年4月底后不能继续使用。
附件2
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国核安证字第1906号
项 目: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CN-33)
持证单位: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苏圣兵
主 设 施: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
辅助设施:放射性废物处理厂房(HQB)、放射性固体废物暂存库(HQS)、放射性废有机溶剂暂存库(HQV)
颁发日期:2019年4月4日
有效期限:自首次装料之日起4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对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决定颁发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在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的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作为对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核安全负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核安全监督,保证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的调试和运行安全。
二、履行在《最终安全分析报告》等执照申请文件及其审评过程中的承诺。如需改变这些承诺,须事先提出申请并进行必要的论证,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严格履行经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并严格执行质量保证程序;严格监督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单位的质保活动,定期监查和审查质量保证大纲实施的有效性;组织机构如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修订质量保证大纲,并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四、保证对运行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熟知并遵守《技术规格书》中所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对《技术规格书》内容的修改应经过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五、认真执行《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及时、如实地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机组的运行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六、如果厂址条件(如人口分布,附近的工业、运输和军事设施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报告,并论证其对台山核电厂安全的影响。
七、自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之日起,应每十年左右进行一次定期安全评价,并将编制的定期安全评价大纲、评价结果和安全改进计划报国家核安全局。
八、在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每次换料大修过程中,应向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始反应堆临界活动。
九、在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发生超过安全限值的事故停堆后,应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再次启动运行。
十、定期对《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应急预案》等进行修改,以反映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技术和运行管理的最新状态,并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十一、调整下列事项的,应当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
(一)作为颁发运行许可证依据的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
(二)运行限值和条件;
(三)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与核安全有关的程序和其他文件。
十二、制定并实施安全重要构筑物、系统和设备的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大纲,并记录、保存和分析有关维修、试验、监督和检查的数据,以确认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十三、严格按照辐射防护大纲开展工作,以保证在所有的运行状态下由于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的电离辐射或有计划的放射性物质释放所引起的辐射照射保持在规定限值以下,确保辐射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和尽可能低的水平。
十四、严格执行放射性废物管理大纲以及监测和控制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规程。
十五、认真实施台山核电厂附近地区环境监测大纲,评价流出物对环境的辐射影响,定期向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环境监测数据和流出物排放数据。
十六、不断跟踪福岛核事故研究进展,吸取经验教训,积极推动核电厂的安全改进,提高核电厂安全水平。
十七、不断完善和提高台山核电基地的应急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并通过演练、培训等手段有效维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规划限制区管理,以及全国或区域范围内的应急资源和能力共享。
十八、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相关要求。包括制定和完善公众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核安全事项应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反馈;采取多种措施开展核安全宣传活动。
十九、在整个运行期间考虑最终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方面的需要,尽早对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的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做出包括财务等方面的适当安排。
二十、切实履行《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国函﹝2007﹞64号)要求,做出适当的财务保证安排,以确保发生核事故损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一、在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首次装料后,尽快研发反应堆压力容器顶盖有效的在役检查方法,提交国家核安全局审评认可。如果检验工艺开发不成功或检验出现不利的结果时,此顶盖在2026年4月底后不能继续使用。
二十二、国家核安全局对台山核电厂2号机组调试运行阶段的控制点为:①首次装料,②首次临界前,③低功率试验(离开5%额定功率前),④功率试验(离开60%额定功率前)。上述控制点由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释放,在每个控制点释放前,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应向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提交控制点释放申请和相关文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调试和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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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28日,中国广核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期,台山1号机组已完成换料大修各项工作,机组各项参数满足核安全法规和电厂技术规范要求,并于2023年11月27日并网发电,台山核电站及周边环境监测正常。
根据中国地震台网正式测定:11月04日19时24分在广东江门市恩平市(北纬22.08度,东经112.25度)发生4.3级地震,震源深度8千米。位于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的台山核电基地未受地震影响,机组保持安全稳定,现场工作及人员生活一切正常。
2月16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报告,报告的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部分提到,严格开展核设施安全监管。加强运行核动力厂、研究堆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新建核电机组、研究堆环评文件、核安全许可申请审批和建造、调试活动监督,重点做好台山1、2号机组、防城港3号机组等
2月2日至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一行到中广核台山核电基地、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基地调研,并在深圳与深圳市政府、中广核等相关单位开展座谈交流。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广东省副省长、阳江市委书记冯玲,深圳市、江门市、阳江市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2月2日至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一行到中广核台山核电基地、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基地调研,并在深圳与深圳市政府、中广核等相关单位开展座谈交流。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广东省副省长、阳江市委书记冯玲,深圳市、江门市、阳江市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广核8月16诶公告,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开始对台山1号机组进行停机检修,截至本公告日期,台山1号机组已完成本次检修工作,并于2022年8月15日并网发电,台山核电站及周边环境监测正常。公司将始终坚守“核安全高于一切”的理念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基本原则,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紧夯实核电厂营运单位落实核安全主体责任,凝聚守护核安全的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华南监督站近日分别与阳江核电有限公司和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召开年度工作协调会议。
作为EPR全球首堆工程,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投产以来,一直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各项运行指标均满足核安全法规和电厂技术规范要求,核安全和环境安全是有保障的。
迄今为止,中国核电站保持着良好的运行记录,未发生影响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事件。
近日,CNN关于台山核电厂有关情况的报道引起一些公众关注。对此,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目前,连续监测环境数据显示,台山核电站及周边环境指标正常。
近日,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除盐水子项400V低压电气系统顺利完成继电保护调试及受电工作,为后续除盐水工艺系统调试工作提供有效的电源保障。作为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首个移交的电气系统,调试管理处/生产准备处通过联合工程管理处、设计管理处以及现场各参建单位采用提前开展系统“预联检”、与
近日,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初步设计修编概算评审会在辽宁葫芦岛召开,本次会议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张健主持。辽宁核电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雄,中核工程北京核工程研究设计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王东海以及辽宁核电各股东方代表共同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初步设计方案补
3月25日16时01分,秦山核电二厂4号机组第十次大修顺利结束,机组成功并网,大修安全、质量、进度全面受控。这是中国核电集约化改革后由中核运维承接完成的首个大修。大修准备期间,在上级单位的关心指导下,中核运维按照“统筹资源、平稳过渡、沟通补台、不留真空、大力协同、联合运作”的总体工作思路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核电厂消防站的建设。已建核电厂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消防员执勤人数不满足要求的,应逐步配齐。详情如下: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对《核电厂消防站建设暂行规定》(征求
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近期组织开展了徐大堡核电厂3号机组主管道焊接控制点检查和释放工作。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有关专家人员参加现场检查。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营运单位和参与建设单位的
中电环保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在核岛放射性废水处理方面,已承接实施了桃花江核电厂放射性废液深化处理系统工程样机合作开发研制,去污因子主要包括碘、铯/铷、其他(不包括惰性气体、氚),完成了项目设计、开发、试验等研发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放射性废液排放浓度满足国家对核电厂的排放标准要求,
2月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漳州核电厂3、4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加强铀矿冶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是铀矿冶
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针,秉承“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开展防城港核电厂4号机组运行许可证颁发前综合检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组织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1月5日6时15分,大亚湾核电厂2号机组启机一次并网成功,机组运行过程中各项参数均为优良,标志着中国能建湖南火电承接的大亚湾核电厂2号机组汽轮机低压缸通流改造工作圆满完成。此次改造在大亚湾核电厂2号机组第三个十年大修期间进行,总工期为98天,主要进行了三根低压转子更换、三台低压缸内缸及隔板
近日,山东总公司(山东院)参编的《核电厂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外包覆钢筋混凝土管道技术规程》《核电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评价》2项标准正式发布,在国内核电行业均有首创意义,有效填补了相关领域空白。该行业标准由国家能源局发布,填补了当前国内核电站大直径玻璃钢外包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设计、制作
12月6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邓建玲,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涛深入石岛湾核电厂扩建一期工程现场,详细了解扩建工程总体规划、1号核岛负挖进展,听取了1号机组开工前的工作汇报。
“根据WANO年度运行安全业绩指标统计,近五年来,我国核电厂具备统计WANO综合指数的核电机组中,综合指数为满分的机组占我国运行核电机组总数的65%,占世界满分机组总数超过40%,核电运行安全总体水平持续位居国际先进行列。”4月15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主办、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指导、中国核
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联合中核战略规划研究总院、中智科学技术评价研究中心共同主编的《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4》蓝皮书4月15日在京发布。蓝皮书显示,2023年,中国新开工核电机组5台,核电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949亿元,创近5年最高水平。截至2023年底,在建核电机组26台,总装机容量3030万千瓦,均保持世界
2023年我国核电发电量居全球第二。《中国能源报》记者4月15日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024春季核能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国商运核电机组共55台,总装机容量5703万千瓦,居全球第三;在建及已核准核电机组38台,总装机容量4480万千瓦。“2023年,中国核电机组发电量为4334亿千瓦时,位居全
福建、辽宁、海南省核电发电量占比超过20%,分别为27.3%、23.4%、22.7%。中国核能行业协会4月15日发布的《中国核能发展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商运核电机组继续保持安全稳定运行,全年新增商运核电机组2台,数量达到55台,额定装机容量5703万千瓦,位列全球第三;全年核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9日,中国广核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运营情况。2024年1月至3月份,中国广核及其子公司运营管理的核电机组总发电量约为550.80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上升0.39%。总上网电量约为518.1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上升1.83%。2024年1月至3月份发电量及上网电量详情如下:注:1.本公告中提供的数
今天中午(4月9日)12时47分,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的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两台机组累计实现安全发电1000亿度,相当于为国家节约标准煤2800余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500万吨。三门核电采用先进的第三代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期工程1、2号机组于2018年并网商运,迄今已安全运行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国广核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装机情况。截至2023年底,本公司管理27台在运核电机组和11台在建核电机组(其中包含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管理的6台机组)。2023年3月25日,防城港3号机组投入商业运营。2023年7月31日,宁德5、6号机组获得核准。2023年8月26日,陆丰6号机
我国在建核电机组26台,数量保持全球第一。展会是产业链科技创新力和各类拳头产品的集体亮相,更是行业发展的晴雨表和风向标。《中国能源报》记者3月19日“打卡”2024年中国国际核工业展览会(以下简称“核工展”),透过110余家国内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带来的创新技术和拳头产品,直观感受到中国市场的带
我国核能工业水平目前在全球处于总体领先地位,工程建设经验和人才资源丰富。现有的压水堆核电站运营安全纪录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岁末年初,国内外核能领域的消息不断。2023年12月1日,在阿联酋召开的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国际原子能机构联合40余个成员国共同发表《净零需要核能》声
二月二,龙抬头,“华龙”耀九州!近日,东方电气(武汉)核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武核)承制的中广核“华龙一号”太平岭核电站2号机组堆内构件设备正式启运发往核电建设现场。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电气有关负责人共同见证产品发运。太平岭核电是我国首个生态核电示范工
目前全球核电装机规模约4亿千瓦,根据全球主要国家核电发展规划统计,预测2050年全球核电装机规模将达12亿千瓦,核能将在全球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发挥更重大的作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投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弹认为,核电产业位于全球制造业的顶端,具有较高的科技溢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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