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除此以外,为了确保消纳保障机制的实施效果,此轮政策制定还将地方经济运行局和能源派出监管机构的职能涵盖在内。一方面考虑是基于经济运行局作为地方电力系统运行的直接管理和归口单位,不仅安排传统火电的发电计划,同时对于科学合理制定省级可再生能源消纳方案,以及部门间的协调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使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够更加贴近市场。另一方面,通过强化国家能源派出机构在落实消纳保障机制中的监管职能,力求对各地区消纳能力,以及义务主体的消纳完成情况予以监督。
如果从省级政府的角度而言,无论是出于当前经济环境的影响,还是出于对省内GDP的考量,选择更符合地方经济利益的发展道路无可厚非。也正因如此,此次消纳保障机制也给予了地方政府更多自主决策权和灵活性资源配置的让渡,省级政府可以结合本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地位、产业结构情况、资源情况以及电力市场的建设情况,结合节能减排、碳减排、双控指标,自行决定完成国家设定的消纳配额指标的方式。
国家能源局近期发布的《2018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显示,作为清洁能源示范省的浙江,2018年度可再生能源消纳量为826.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5%。随着中东部省份用能空间的逐步收窄,浙江省成为目前第一个公开购买绿证的省份,通过200万个绿证增加20亿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量。
“在政策的实施初期,我们并不希望大部分省份完不成指标,从目前的消纳权重指标的配置情况,以及政策配套机制来看,执行效果是不存在疑问的。在接下来到政策正式实施的2020年,既是倒逼捋顺流程的过程,也是整个电力系统上中下游的各个主体,包括能源部门、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理解和清楚整套机制运行的过程。因为这套机制不仅涉及到电力体制改革前未曾出现的售电企业、微网、增量配网业主,同时还涉及跨省区之间的协调交易和绿证、超额完成量的交易。同时,相应的配套机制和消纳权重指标也会进行逐步完善和动态调整。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对东部地区承担更多消纳任务的讨论。”陶冶说。
从我国政府签订《巴黎协定》就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庄严承诺,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提出2025、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超过18%和27%的目标;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重点地区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到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20项措施力图解决可再生能源限电难题,能源转型这一既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命脉,又涉及到资源、经济、民生的战略命题,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广泛关切。但对于究竟该以资源富集的西部地区为抓手,还是优先在能源结构相对较差的东部地区落脚,业内始终存在争论。
曾有观察人士认为,西部省份的能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已经达到或超过20%,需要转型的并不是这些省份。而东部省份一个省的用电量就可以甩掉西北、东北电网的合计用电量,如果仅仅依靠西部省份,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能源转型。
“我并不认为东部地区在能源转型的节奏或动作上慢了或是少了,如果从政府的主动作为来看,从促进包括海上风电等分布式电源发展,到积极利用输电通道消纳,或者是对于省外来电和绿证购买的积极性来说,东部地区反而是走在前面的。”陶冶说,“考虑能源转型,既要看到东部地区风光资源、土地资源不足的劣势,也要考虑他们作为负荷中心、经济发展中心良好的消纳潜力,因此首先要鼓励东部地区分布式能源的充分就地消纳,同时尽可能发挥特高压输电通道的优势,以东部省份消纳潜力来整体提高国家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规模。”
根据消纳保障机制2020年度的指标测算,酒泉—湖南、扎鲁特—山东、宁夏—山东、上海庙—山东、宁东—浙江等特高压输电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的比例均不低于30%。
对于中东部受端省份而言,接纳更多的省外来电,即意味着压缩省内的发电空间,即便是风电、光伏的价格再低,降低本省内的火电出力,最终直接影响的还是与地方经济挂钩的省属能源企业的收益;同时,大部分特高压受端省份还承担着外送水电的接纳任务,在刚性计划指标下,更大规模的新能源电量同样意味着更大的调度压力和额外的调峰成本。在用电量低迷的形势下,无论怎么算,都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随着电网的互联互通,特高压输电通道建设完工,以及更多的市场化交易行为,让我们看到了通过市场化手段打破省间壁垒机制性障碍的可能,也让我们逐渐意识到在跨区输电通道或是特高压输电通道落地端可再生能源电量的分配中,方法学和计量方法逐步完善的必要性。”陶冶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日内波动性较大的风电为例,在夜间满发时,如果受端省份愿意压低省内火电出力,那么按照浓度计量法,夜间输电通道内风电的浓度占比自然就会提高,而受端省份通过日内机组开机序列的调整安排,将火电机组的夜间和日间发电小时数优化,在不改变省内火电机组总发电量的前提下,即便消纳空间有限,依然可以通过更先进的计量手段形成的更多购买方式,完成更可观的可再生能源消纳量。
“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在满足国家能源转型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刚性指标落实下去,不仅需要研究机构、交易机构发挥聪明才智,还要有送受两端省份的协商和认可。通过实际运行情况逐步验证了消纳保障机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下一步我们可能会在逐步提高东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占比上,在如何促进西部地区绿色电力在东部地区落地消纳的事情上加以研究和推进。”
在送端地区消纳遇阻、而受端地区能源双控趋紧的当下,通过消纳保障机制实现能源资源更大范围的合理配置,外来电将不再是“烫手的山芋”。而作为国家能源战略中“四梁八柱”的前瞻性、引领性政策文件,消纳保障机制或许是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均衡的一剂良方。
弥合补贴缺口
近期,一则“多家光伏企业找到婆家”的新闻引爆能源圈,其中涉及多家央企决定国有资本参股非上市企业及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
有声音认为,央企占据了更为深厚的资金优势和资源储备,民企借力有政府背书的央企可以谋求更好的发展前景;也有观点认为,在长期补贴缺口难以短时间内弥合的情况下,即便是占据产业链上中下游的龙头企业,也依然要面临现金流短缺和资金链濒临断裂的危机,而此番联姻,既可以实现在国资委对央企、国企股权收购充分放权后,央企与民企的双赢,同时也是国资委为之前新能源产业的“白条”买单。
无论揣测如何,业内依然期待国家对于弥补补贴缺口时间节点的明确答案。
“无论是提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还是以财政资金来补充,财政部、发改委价格研究所、能源局等方方面面都在研究这个问题,即使现在严控了2019年补贴项目的数量,但对于1600多亿补贴缺口这个庞大的数字,是不能通过单一的手段来解决补贴的历史遗留问题。这确实需要多管齐下的措施,而绿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或修正这个问题,但也需要结合新的市场环境和新的市场机制去改良。”陶冶介绍。
2107年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至今已实施2年,但自愿认购的数量仍不超过四万左右。这其中既有信息发布、义务要求、政策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也有因承担补贴功能而被推高的价格制约因素。
在即将到来的平价时代,尽管新能源发电的边际成本不会受到燃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通过技术进步实现成本下降的空间也依然存在,但对于初期投资较大的新能源而言,即便可以在电力市场中以“零价”报价赢得发电量空间,但设备的折旧费用仍需要合理的资金回报率作为投资回收的渠道,从而实现产业良性发展。
而绿证又是否能在继续承担弥补补贴缺口的功能之外,通过市场交易为平价项目业主带来额外的收益,并突破技术范围、政策体系的制约,与消纳保障机制衔接形成一套完整的市场流通体系?
陶冶告诉记者,对于平价项目而言,绿证更多承担的是经济补偿的角色,激发供给侧参与市场交易的意愿。而目前核发的绿证技术范围相对较窄,只包括陆上风电和地面光伏电站,下一步配套政策的调整,将会把绿证的技术范围逐步拓宽,将所有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技术都涵盖在内。无论绿证是来自于何种技术,它的成本可能不一样,但是最终的交易出清价格很有可能会趋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平价项目绿证的经济性和竞争力都更强,很有可能会被优先进行交易。
对于作为相关政策的配套机制而言,消纳保障机制带有一定的约束性,而绿证作为履约的一种手段,在未来很有可能会形成强制性认购。但绿证并不是履约的唯一手段,就超额消纳量与绿证交易的优先级和成本而言,依然将由市场决定。
在回应可能出现的绿证重复交易是否会影响到终端用电成本的问题时,陶冶并不讳言,“从目前的机制设计来看,确实存在绿证被重复交易的可能,但被重复计算的规模不会很大。同时绿证交易作为虚拟量的交易,仅仅是履约的辅助性手段,我们会通过每年不同地方的指标水平进行重新调整,在保证国家能源转型的前提下,把这种交易规模降到合理水平。因为只要有交易,就一定会有交易成本,而成本一定会疏导到用户侧,我们并不希望因为这样的政策实施给消费侧带来价格上涨的实际效果。”
如果没有绿证交易的配套,消纳保障机制很有可能沦为僵化的数字游戏,而如果没有约束性指标作为基础,绿证交易也难成真正的市场。出于绿证替代补贴的初衷,持证项目在出售绿证时,必然会促使成交价格尽可能地向补贴金额靠拢,而不是由市场供需定价,也因此导致了绿证价格偏高而交易量偏低的现状。而绿证技术范围的拓宽,对于没有补贴的项目而言,议价时不会以补贴金额为标准,这将大大推动绿证的采购和普及。而作为消纳保障机制的配套政策,具有约束性的消纳指标是否会再度推高绿证价格?平价项目与存量项目绿证的关系如何确定?证书有效期的颁发方式,以及如何进行更为科学的计量等根本性问题仍有待厘清。
消纳保障机制的实施,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阶段决定,由补贴驱动向责任驱动的重大转变,将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发展“大而不强”的问题。“大棒”的功效绝不亚于上个十年以补贴为代表的“胡萝卜”给行业提供的养份和动力。
对于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而言,如何依据省内能源发展现状对消纳保障机制的责任和内容进行细化,既涉及到省内能源价格的因素,也关系到电力市场的实际运行环境,甚至包括新能源与电力消费者直接交易等问题,都还需要在2019年试运行阶段逐步调试。
对于电网企业来说,如何按照省内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落实,如何做到科学公平合理的分配保障性收购的电力,以及如何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交易机制的制定、交易收益的分配,都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和筹划。
对于电力交易机构来说,在继续承担以往调度和发策层面任务的同时,如何将超额完成量交易等有关措施更好地与现有电力市场相衔接,如何进一步确保和组织好绿电在市场中的交易行为,将成为体现消纳保障机制效果的重要环节。
对于作为义务主体的售电公司来说,在此次消纳保障机制里承担的工作最为复杂,既被赋予了充分的交易权利,同时也要承担对应于全年时间节点里,如何以最低的交易成本来完成消纳的义务,这也对售电公司的经营战略和经营管理预设了重大考验。
对于大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来说,虽然会因为失去了固定价格的绿证作为和电网公司讨价还价的“工具”而感到失望,但是将绿电市场做大,通过绿证交易解决现金流的问题,最终对于发电企业仍是一个明确的经济激励,同时也实现了国家在法律上的承诺。
“没有一个政策可以包打天下,每个政策也都是环环相扣。消纳保障机制的出台既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尽管我们穷尽了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而这5页纸十三条措施,显然不能给出一个尽善尽美的方案,仍需要在正式实施之前进行不断的调整完善。”陶冶说,“政策的出台也明确了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向,让大家都知道,促进消纳是一件越来越重要的事情,无论对于义务主体的消纳行为,还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识,这是比哪一项制度会达成某一种目标更重要的事情。”
说罢,陶冶用笔重重地圈出了“可再生能源”这五个字。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重点提出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指在全国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重点提出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指在全国
202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通知主要的目的就是告诉各省未来2年应该消纳多少可再生能源电量。根据之前我们的分析,各省可以选择自建项目也可以选择外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此次文件中,也有新的重点。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今年正式生效,要求电网运营商、电力零售商和电力大用户2020年非水电消费占比达到10.8%。彭博新能源财经预计,大多数省份能超额完成目标,未达标的主体可购买超额消纳量以完成消纳量。绿证市场整体供过于求,价格估计持续低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RPS)今年年
编者按:当前推进能源转型进程中新能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紧抓能源革命时代机遇,围绕能源转型、国内外新能源政策信息动态展开持续跟踪和深入研究。本专栏将围绕国内外能源转型评价、新能源接入、配额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结合相关研究成果与思考与读者共赴一场思想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历经多年酝酿、几易其稿的可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工作,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有分析认为,配额制考核可以潜在地提高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
自2016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弃电量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和提升。(来源:微信公众号“能见Eknower”ID:Eknower)但是《办法》实施以来,对可再生能源收购“保量不保价”问题接踵而至。最近几年,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
“十四五”初期,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将基本具备经济竞争力,届时将实现全面去补贴。在消费侧,强制性的责任权重机制和自愿性的绿色电力认购机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具有长效作用。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杂志”ID:energymagazine文|时璟丽供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绿色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申报与审核工作有关要求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相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对满足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进行补贴清单申报,经云南电网初审
3月4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个,核准/备案容量377.3兆瓦,全部为集中式发电项目。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个,核准/备案容量209.9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6个、核准/备案容量208.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电网企业应加强信息化管理,抓紧做好享受补助资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项目建档立卡编码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建档立
2024年1月15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6号),根据文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规范管理!文件要求,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审核和拨付补助资金,并依
日前,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石林云电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龙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泸西县云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于日前收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可再生
2月2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2023年12月,财政部下达公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年度预算2553761万元,其中:风力发电1302978万元,太阳能发电1214973万元。原文如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发电项目电价补贴清算的通知》。纳入本次补贴范围的项目共1231个,补贴资金16747.97万元,其中风力发电项目33个,补贴金额8956.58万元;光伏发电项目16个,补贴金额6152.76万元;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433个,补贴金额1531.11
12月13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3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3年第九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47个,核准/备案容量1452.5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41个、核准/备案容量1388.7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06个、核准/备案容量63.8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补贴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等发电项目,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
1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通知》显示,2024年风力发电补助32.6773亿元,太阳能发电补助11.8061亿元,生物质能发电补助未安排补助预算,风光补助资金总计44.4834亿元。《通知》明确拨付补贴资金原则如下:(一)优先足额拨付第
11月8日,新能源云平台公布2023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报告显示,此次纳入2023年第八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86个,核准/备案容量210.46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2个、核准/备案容量186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84个、核准/备案容量24.46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3月28日,从浙江电力交易中心获悉,2024年1-3月,浙江绿证交易规模达到594.12万张,接近600万张,折合电量约59.4亿千瓦时。绿证,也就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发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1张绿证单位对应10
3月21日,江苏无锡绿电绿证服务站揭牌。该服务站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经营区内首个绿电绿证服务站,可以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收集、交易指导等服务,进一步促进无锡能源消费绿色低碳转型。无锡地区有大量外向型企业。随着全球供应链低碳转型,通过购买绿电、绿证来降低碳排放,已经成为这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绿证核发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的全覆盖,全力做好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开展。3月21日,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陕宁青三省(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国家能源局党组对绿
3月19日,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24.01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通过审核,成功申领118张可交易绿证,实现绿证获取工作零突破,为企业发展再添“绿色”动能。该公司坚决贯彻集团公司全产业100%绿电消费工作部署,聚焦“双碳”目标,组织专班紧密跟踪绿证绿电政策进展,主
3月21日,全国首个市级绿电绿证服务站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揭牌成立。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庞博,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争,市政府秘书长陈寿彬,无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吴区委书记崔荣国,无锡供电公司总经理完善,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千山,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董事长柳惠波,区领导
随着能源转型的推进,绿证与绿电已逐渐成为我国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的背景下,绿证绿电交易更是成为业内热议的焦点。“朗新研究院”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绿证绿电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特别策划了【共话绿电绿证】系列,从政策解读、交易机制、运
如果此刻你从天津武清翠源道8号的上空俯瞰,就会看到一片片灰黑色的光伏板像鳞片一样覆盖在工厂屋顶,这便是换了新装的3S“绿色工厂”。在“双碳”目标指引下,作为目前最清洁、最环保的新兴能源之一,光伏能源对于我国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在3·12植树节之际,3S中际联合天
绿电和绿证是什么根据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的定义,绿电是指利用可再生能源,比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能、地热能等生产的电能。(来源:微信公众号“兰木达电力现货”作者:吴凡)美国的绿色电力证书(RenewableEnergyCertificate,简称REC)是一种证明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一种电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国家发改委在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3年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超过60%,推动具备条件的电力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