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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海南地区新能源就近消纳交易实施细则(暂行)》发布

2019-08-23 12:15来源:青海电力交易中心关键词:生物质发电新能源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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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日前青海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印发文件《海西、海南地区新能源就近消纳交易实施细则(暂行)》,文件中称青海海西、海南地区增量电力用户参加电力直接交易的范围为:其青海海西、海南地区新装(增容)的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上连续稳定运行且月均增量符合不小于100万千瓦时的大工业用户。

发电企业中,集中并网太阳能、风电企业(扶贫项目、光热返单、特许经营权项目、光伏领跑者项目(保证利用小时数书内)除外)纳入准入发电企业范围。详情如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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