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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力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2019-08-29 15:1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电力项目环评黑龙江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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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发布了关于铁力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详情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铁力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6日.

电话:0451-87113060传真:0451-8711306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管理处(1500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铁力市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铁力市

建设单位:铁力宇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改扩建工程,位于铁力市森林街,铁力宇祥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主体工程包括1台240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和1台56MW背压机组。配套建设除灰渣系统、1座30m3石灰石筒仓、1座200m3储渣仓、1座脱硝剂储存间、1座71米高烟囱(采用烟塔合一)、1台灰库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塔、PNCR脱硝装置(高分子非催化还原法)、布袋除尘器、在线监测系统、防风抑尘网。供水系统、输煤系统、升压站、煤场、化学水系统、灰库、酸碱储罐及危废暂存间等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项目建成后,拆除供热区域内13台小锅炉。供热管网单独立项,不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302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42.6万元。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厅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铁力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宇祥公司热源扩建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该项目符合《铁力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7-2030年)》《铁力市城区热电联产规划(2017-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伊环函〔2019〕32号)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对水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输煤系统废水、酸洗废水、脱硫废水、化学水处理废水、含油污水等。锅炉排污水用于热网补水;输煤系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酸洗废水中和后用于输煤、炉渣加湿用水;脱硫废水中和后用于煤场降尘和炉渣加湿用水;化学水处理系统反洗排污水中和后部分用于脱硫、脱硝系统用水,部分用于炉渣加湿输煤系统抑尘;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用于输煤、炉渣加湿用水。

事故油池、脱硫塔、脱硫废水处理站等重点防渗区域,采用防渗水泥地面+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膜,防渗系数K≤1×10-10cm/s,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渣仓、生产车间地面等一般防渗区域,采用抗渗等级不低于1级的抗渗混凝土,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在厂区外西南侧边界设置1个地下水监测井。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燃煤贮存、输送及石灰石粉装卸、转运过程产生的废气和锅炉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应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PN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通过71m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应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符合《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超低排放限值(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35、50 mg/m3)要求。安装1套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转运站、碎煤机室、石灰石粉筒仓、原煤斗、渣仓等设置布袋除尘器,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风机、泵类等产生的噪声将对相关区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减震、隔音、消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运营期产生的灰、渣、废旧布袋、脱硫石膏及废机油等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旧布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五)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盐酸储罐、氢氧化钠储罐泄漏存在潜在风险隐患。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点位识别,完善预警、预防工作,罐区泄漏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六)本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239.81t/a、氮氧化物239.81t/a。

公众参与情况:是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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