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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展!生态环境部拟作出漳州核电(建造阶段)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09-26 11:2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漳州核电核电项目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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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拟作出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阶段)环评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详情如下:

生态环境部关于2019年9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23日我部拟对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4日-2019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10-66556377、66553074、66556843

传 真:010-6655636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

邮 编:100035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阶段)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

建设单位:中核国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厂址位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列屿镇刺仔尾,南、东、北三面环海,北距漳州市约82km,东北距厦门市约100km,西北距云霄县城约21km,西南距东山县城约15km。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华龙一号”自主化三代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工程总投资409.4亿元,直接和间接用于环保设施投资约11.2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建设、运输等活动产生的生态扰动、水土流失、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排放。在工程建设期间,将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粉尘影响;对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在施工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集中存放并由相关方定期回收处理;在电厂建设后期,将对厂区进行人工绿化和景观恢复。

(2)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温排水的环境影响、化学物质排放以及生活污水排放等。经论证,温排水造成的温升影响满足现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运行期间排出的余氯等化学物质很少,将进行严格控制,并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等经过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

(3)辐射影响。核电厂正常运行和最大假想事故下对公众个人造成的最大剂量远小于标准限值。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的排放低于国家标准限值。对于严重事故,本工程设置了完善的事故预防和缓解措施。事故期间,厂址中心半径600米、5公里、80公里范围内的最大有效剂量、公众集体剂量均远小于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前期工作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工作,包括问卷调查、公众座谈会,征集各方意见建议。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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