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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作出2项水利枢纽工程环评文件审批决定

2019-11-18 09:4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水利枢纽生态环境部电力项目环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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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环审〔2019〕142号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函》(海控函〔2019〕10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海南省南渡江中游河段。工程任务以供水和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和发电,并为改善枯水年枯期下游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分期实施,枢纽区主坝、左岸灌溉渠首、环境保护设施均于近期建成,副坝、水库移民等分两期实施。近期(2030年)水库正常蓄水位101米,兴利库容2.6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2.62亿立方米;远期(2040年)水库正常蓄水位108米,兴利库容4.78亿立方米,防洪库容2.2亿立方米,总库容6.15亿立方米,具有多年调节能力。工程近期多年平均供水量0.47亿立方米;远期多年平均供水量3.05亿立方米,新增灌溉面积18.9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8.64万亩,置换松涛灌区面积8.30万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座主坝、7座副坝、灌区渠首、发电引水系统等。其中,主坝为重力坝+左岸连接段粘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78.5米;7座副坝均为均质土石坝,最大坝高23.5米;灌区渠首和发电引水系统均采用叠梁门分层取水,电站总装机4万千瓦。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南渡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及相关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因此,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对水资源和水文情势的不利影响。上游松涛水库下泄生态流量后,远期工程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水量较现状增加1.3%,坝址下游龙塘断面多年平均水量较现状减少11.1%。坝址断面丰水年平均流量有所减少,龙塘断面各典型年平均流量均有所减少。

(二)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现状坝上、坝下部分干流河段和支流河段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水质指标超标,项目实施后,供水产生的新增污染负荷将对受纳水体水质进一步产生不利影响。水库水温结构为分层型,2月至8月下泄水温低于天然水温。

(三)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南渡江流域梯级开发程度较高,工程建成后,将进一步阻隔库区与坝下的鱼类交流,库区鱼类组成将由流水性鱼类为主转变为缓流和静水性鱼类为主,喜流水生境鱼类将向其他河段迁移。下泄流量减少、低温水下泄等,将对坝下部分鱼类繁殖和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陆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工程蓄水后,将淹没少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及特色植物,淹没、占用和破坏部分次生热带雨林等陆生植被及陆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活动可能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

三、减缓项目建设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统筹考虑南渡江干流生态和水环境需求,迈湾水库和松涛水库下泄生态流量,并将流量过程纳入水库调度和发电调度运行方案。迈湾水库蓄水期间下泄不小于10.3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运行期6月至8月、9月至10月和11月至次年5月分别下泄不小于25.9立方米/秒、20.5立方米/秒和10.3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运行期每年6月和7月各开展1次生态调度,每次持续时间为10天至15天,其中涨水过程持续4天至6天,峰值流量不小于75.7立方米/秒。初期蓄水期间通过预埋钢管、生态机组旁通管和生态机组泄放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生态机组和大机组下泄生态流量。松涛水库补建生态机组和生态流量旁通管,汛期6月至10月下泄不小于15.6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其余月份下泄不小于5.2立方米/秒的生态流量。松涛水库和迈湾水库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年度计划、明确资金安排,切实推进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针对目前预测超标的水质因子,制定污染物进一步削减方案,保障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效果。工程近期蓄水前,开展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效果评估,并作为工程投入运行的前提条件;进行库底环保清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库区水质安全。下阶段结合模型实验,进一步优化迈湾水库叠梁门和松涛水库分层取水口相关参数;设置库区、坝前及坝下水温监测系统,运行期对水温进行全面监测。

(三)加强水生生态保护。将腰子河干流及其右岸支流共42公里河段作为鱼类栖息地进行生境修复与保护,拆除阳江农场一级、阳江农场二级和同兴3座小水电,不再进行开发利用。在迈湾水库建设升鱼机进行过鱼,并在下游谷石滩、九龙滩两座已建水电站补建鱼道,相关费用纳入本工程。下阶段开展过鱼设施专项设计,进行相关水工模型实验,进一步优化各设施结构和参数,制定过鱼规程,确保长期有效运行。近期蓄水前在业主营地建成鱼类增殖放流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放流对象为海南长臀鮠、鲮、鳊、倒刺鲃、光倒刺鲃、大鳞鲢、高体鳜,放流规模50万尾/年,选择合适河段长期开展增殖放流。在合适水域设置人工鱼巢。

(四)做好陆生生态保护。优化施工场地,避让左岸次生热带雨林;结合水源涵养林建设,对次生热带雨林植被进行修复;近期在库周选择试验区开展次生热带雨林人工抚育试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采取工程或植物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对受影响古树、重点保护植物和特色植物进行移栽,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五)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效防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各项移民安置环保措施。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应与近期工程同步投产使用。

(一)你公司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时,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

(二)蓄水前应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蓄水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及生态调度方案、迈湾水库和松涛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叠梁门、鱼类栖息地保护规划、3座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相关树木移栽、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实施效果、库底环保清理报告、松涛水库环境影响后评价等应作为主要内容。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公司应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效果及生态调度、增殖放流、水温恢复、过鱼等措施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以及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屯昌县生态环境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1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水务厅,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屯昌县生态环境局、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1月11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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