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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50MW不超200MW!陕西发布2020年风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

2020-03-16 18:09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关键词:风电建设陕西风电风电政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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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3月16日,陕西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1、积极推进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先推进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2、截至2019年底,陕西省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已经超过“十三五”规划目标,今年不再安排需国家补贴的集中式风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

3、营造良好的项目投资环境。在项目开发过程中不得以资源出让、产业配套、企业援建和捐赠等名义变相向项目单位收费,不得强制要求以资源入股或收益分成增加项目单位负担。

4、全面落实电网接入消纳。做好发电、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项目及时并网。

5、引导企业理性投资。

《建设方案》提出申报原则:

1、支持在风、光资源、土地资源、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好的地区组织平价项目建设。

2、鼓励采取农光、牧光等土地利用与治理方式,提高项目整体收益水平。

3、确定为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后,不得参与后续有补贴项目的竞争配置。

4、鼓励2019年及以前年度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发电有补贴项目自愿转为平价项目(此类项目企业只需提供核准(备案)文件和建成并网项目信息)。

5、市、县级政府部门应支持平价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立健全服务体系,简化项目建设审批手续,降低企业开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非技术成本,禁止收取资源出让费、不得将在本地建厂等作为捆绑条件。

申报条件:

1、电网接入和消纳。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接入和消纳条件。

2、项目各类用地的土地属性是否符合风电、光伏发电用地政策。

3、申报平价风电项目应于年底前完成核准并开工建设,2022 年6月30日前建成投产。

4、逾期未开工建设、未建成投产的项目建设主体2年之内不得参与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风电开工标志为第一台风机基础浇筑,光伏发电开工标志为完成10%的支架基础施工)

5、合理申报规模。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5万千瓦不超过20万千瓦。

6、确定年度平价项目总规模和平价项目名单,并于4月15日前报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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