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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建议:简化先进堆环境审查流程

2020-04-02 09:15来源:中国能源研究会核能专委会关键词:核反应堆美国核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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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5日,美国核能研究所(NEI)发布报告称,美国核管会(NRC)应在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法》(NEPA)框架下简化先进堆环境审查流程,以加快许可证签发速度。

NEI在报告中表示,NRC对NEPA的实施变得过于复杂和耗时,审查时间跨度经常长达数年甚至更长,而且还需要大量资源支出。该报告就NRC如何更有效地开展NEPA审查提出6项建议。

NEI在建议中指出,美国联邦法规(CFR)第10卷第51部分明确要求几乎所有新核电项目在提交选址、建造和运行许可证申请之前都需编制一份环评报告,该报告也是所有NEPA审查文件中最为详尽细致的文件。

NEI称,上述法规并未考虑到先进堆设计的固有安全性和环境效益,例如,对材料和土地的需求更少、可使用棕地厂址以及可减少乏燃料数量等。

该报告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美国核工业和NRC对先进堆设计的许可证签发工作。相关建议包括从CFR第10卷第51部分中删除有关默认要求编制EIS的NRC许可证申请工作清单,同时增加对通用EIS的使用以解决大多数先进堆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和影响。

EIS将对拟建项目的潜在环境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并详细说明其积极和消极影响,从而帮助联邦机构决定是否批准实施。此外,EIS还将罗列出一项或多项备选行动方案。

NEI在报告中透露,NRC的平均环境审查时间为3.7年,时间跨度短则1.1年(例如,怀俄明州原地铀回收项目的退役申请),长则8年或以上(例如,多项联合许可证申请)。

相应地,审查成本也有所增加。据NEI报告数据显示,2007~2016年期间,早期厂址许可证申请的审查成本增加了两倍,单次审查成本从2007年的600万美元增至2016年的1800万美元。

报告称,NRC并未提供明确的理由说明为何需要提高许可证申请的信息详细程度并增加信息量。

这6项建议与2020年1月美国环境质量委员会(CEQ)提出的一项提案相呼应,即对CFR第10卷第1500部分内容(其中规定了联邦机构应如何实施NEPA审查)进行实质性修订。据了解,CEQ直属总统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美联邦环境工作,并与其他机构及白宫办公室在制定环境和能源政策与计划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2020年1月9日,CEQ在拟议修订简报中表示,将根据该提案对1978年颁布的NEPA实施法规做出全面更新和实质性修订。

2月20日,NEI与NRC就先进堆许可证签发工作举行了季度会议。NEI新反应堆高级项目经理Kati Austgen在会上透露,NEI已就CEQ提案提交意见。

她表示,联邦航空管理局(FAA)、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FERC)、联邦公路管理局(FHA)等诸多联邦机构均已按照类似于CEQ提议以及NEI在报告中建议的流程对NEPA进行审查。

CEQ在简报中指出,EIS平均篇幅超过600页,联邦机构实施NEPA审查的平均时间为4.5年。然而,由于NEPA分析经常在法庭上遭受质疑,因此部分项目花费的时间要长得多。

CEQ在规章制定草案中提出的修订包括:设定EIS完成期限(2年)和环评(EA)完成期限(1年);以及对涉及多个联邦机构的EIS要求提供联合时间表、单一EIS和单一决策记录。

根据2018年12月发布的CEQ报告,在2010~2017年间公布的1161份EIS中,从意向通知到决策记录的平均完成时间为4.5年;其中半数EIS超过3.5年。

3月24日,NRC发言人Scott Burnell表示,NRC将采用该机构现行的NEPA监管框架完成对先进堆的NEPA审查。

他指出,作为一家独立机构,NRC实施自有的NEPA监管框架,其中部分法规类似于或参考了CEQ法规。NRC将对CEQ当前提出的任何拟议修订对该机构NEPA流程的影响进行评估。

Burnell还表示,2月28日,NRC已在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上发布微堆环境审查临时指南草案以征询意见。该草案进一步讨论了NRC工作人员提出的有关实施NRC先进堆NEPA监管框架的建议。

NRC称,该草案旨在修改现有指南并提供补充指南,以协助工作人员确定微堆环境审查的范围和规模。

此外,该草案还结合NRC先前对其他核设施(如大型轻水堆)实施的环境审查案例,就简化和缩短微堆环境审查流程的方法提供指导意见。

通用EIS建议

NRC已采纳NEI在报告中提出的一项建议,即针对许多先进堆设计中常见的问题和影响,编制通用环评报告(GEIS)。

3月3日,NRC工作人员透露称,GEIS可将先进堆申请的预计审查时间从24个月缩短至18个月左右。

据悉,NEI在报告中向NRC提出的其他建议也与CEQ正在考虑的修订提案相呼应。其中一项建议是对CFR第10卷第51部分进行修订,以要求NRC工作人员对其他联邦机构实施的现有环境分析进行审查,并将该分析纳入拟建项目的EA或EIS中。

NEI在报告中指出,NRC过去采用美国能源部(DOE)编制的EIS,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少量增补,从而形成EIS草案循环使用。据了解,DOE编制的EIS主要针对位于爱达荷国家实验室的三哩岛(ThreeMile Island)核电厂2号机组乏燃料干式贮存项目。

相关建议是,灵活地使用申请单位的环境报告作为NRC环境分析草案的依据。环境报告由许可证申请单位在许可证申请过程中提交。目前,NRC在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分析时并未参照申请单位的环境报告。

NEI在报告中还表示,该建议要求NRC独立确认所有信息,这有助于NRC避免重复工作,同时,还可利用申请单位已经完成的分析成果。

繁琐的备选方案分析

NEI还建议修改NRC法规,并通过限制分析范围(即在NRC职权范围内进行切合实际的分析)来减少繁琐的备选厂址分析工作。

NEI在报告中表示,NEPA要求各机构酌情考虑拟建项目的备选方案,包括备选厂址。所分析的备选方案必须满足拟建项目的目的和需求,并可帮助机构了解实现同一目标的不同方式。由于必须充分考虑每项备选方案的环境影响,因此,备选方案越多,NEPA审查的范围则越大。

目前,CEQ已对NRC应考虑的合理备选方案提出修订定义:应根据申请单位的目的和需求以及NRC的法定职权,对合理备选方案进行实际可行的分析。

此外,有关CEQ拟议规章制定的公众意见征询期已于3月20日结束。最终规章可能会在10月份公布。

原标题:美国核能研究所建议NRC简化先进堆环境审查流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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