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自2015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9号文”发布以来,改革电价形成机制与推进市场化进程成为新一轮改革的核心。优化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并最终形成反映电力商品属性的合理电价,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水平是其中的关键问题之一。5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办法,包括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各级(区域、跨省跨区、地方电网增量配网等)输配电价的定价办法、开展电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等。并于2020年1月发布最新的区域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
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需要诸多信息,如历史成本的监审、企业运行的内部成本梳理、未来电网投资的预测等。基于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当前的输配电价改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顶层设计、激励约束机制、输配电价核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同时,尤其是在2019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政策背景下,输配电价改革中仍然存在需要完善深化制度设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进行输配电价改革与设计的空间。
在中国的电力发展历程及制度背景下,进行输配电价改革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是对于交叉补贴的识别测量。交叉补贴的有效识别对于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意义重大,交叉补贴不但可以厘清已发生成本中的有效归属,还可以对于企业投资收益的合理判断提供有效参考。因此,在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大框架下,结合“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核定原则,从我国交叉补贴的现状分析、改革思路及对输配电价的影响等角度进行分析。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刘自敏 申颢)
交叉补贴现状与合理输配电价确定的困境
当前我国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诸多能源产品价格采用政府定价的方式。在这种传统的能源管理体制下,由政府设定的能源产品价格往往难以反映生产成本和消费者偏好,成本关系与价格关系的倒挂使得价格结构扭曲,形成某类用户支付的能源价格高于(或低于)能源供应成本,而由其它用户分担成本的现象,即为交叉补贴。由于管理体制演进等多方面的原因,中国在诸多能源产品领域存在较为严重的交叉补贴问题。
根据国际能源署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2005)的报告,OECD国家平均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之比为1.7:1,全世界主要国家中,只有印度、俄罗斯与中国的居民电价低于工业电价。当前,印度政府正在采取措施减少交叉补贴的程度,从2007到2015年间,农业与居民用电的价格增加了138%,而同期工业用电价格仅增加47%,并在实施过程中引入了累进电价。另外,印度政府还于2014年通过了对2003年《电力法》的电费修正案,其目的在于在印度全境取消电力部门间的交叉补贴,并要求每个邦的电力监管部门明确给出减少交叉补贴的时间表,以期在印度全境消除电力部门间的交叉补贴。俄罗斯也于2011年制定了电力价格改革路线图,进行了较为激进的电力价格改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较大障碍。
我国电力市场广泛存在的交叉补贴不但阻碍了资源优化配置,还带来了效率与社会福利损失。如果对电力市场中工业和居民用户进行分析,从工业用电来说(如图1左图所示),当交叉补贴使得工业电价高过其成本时,工业企业通过降低用电量来获取生产者剩余,但此时全社会消费者剩余的下降大于生产者剩余的增长,从而带来社会福利损失M;从居民用电来说(如图1右图所示),当交叉补贴使得居民电价过低时,居民用户会增加电力消费从而浪费电力,进而造成社会福利损失N。因此,降低交叉补贴既是推动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要求。
Heald(1997)给出了一个关于交叉补贴的类型学分析,他定义了8种类型的交叉补贴。根据Heald对交叉补贴的定义与分类,我国电价中的交叉补贴主要包括:一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用户的交叉补贴,主要是发达地区用户对欠发达地区用户的补贴,城市用户对农村用户的补贴;二是不同电压等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主要为高电压等级用户对低电压等级用户的补贴;三是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主要是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的补贴;四是不同负荷特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主要为高负荷率用户补贴低负荷率用户。
更复杂的是,各类交叉补贴之间还存在交织与重叠,这进一步造成交叉补贴无法准确测算及不同交叉补贴总规模的核算存在巨大差异,最终给政府监管者制定合理输配电价核算标准带来巨大挑战,也使得某一具体的核算标准难以具有一般化的普适性。
自2015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中央一系列政策凸显了解决与妥善处理中国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的决心。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了降低工业企业用能成本以及推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以便切实落实降低企业负担的方针,因此减少交叉补贴、降低工业企业电力价格成为降低工业用能的切实有效手段。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仍然是降低工商业电价。2017年7月国家发改委指出,我国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下一步工作之一即为“妥善处理交叉补贴问题”。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研究逐步缩小电力交叉补贴,完善居民电价政策”。2018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2019年工商业电价“再降10%”。这一系列的措施适当降低了工商业度电交叉补贴水平。
图2是我们根据全国层面上历年的工业与居民电价与用电量初步匡算得出2006-2019年全国工业与居民用户间交叉补贴总额的下限值与交叉补贴率(即单位工业电价中交叉补贴所占的比例)。
如图2所示,自2006年以来,我国的电力交叉补贴总额均较高,2006-2017年一直在稳定提升。但是在2018年开始出现了转折。我国电力交叉补贴额总体呈现出倒“U”型趋势,但数值仍然偏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居民用电价格近年来基本保持不变,而居民用电占比在不断提升。因此,尽管自2015年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的一系列举措,适当降低了工商业电力交叉补贴水平,但随着居民用电占比逐年提高,交叉补贴总规模依旧较高。
我国交叉补贴的现状对输配电价核算提出了挑战,但同时也对新一轮的输配电价改革以及进一步降低工业用电成本提供了空间。对于输配电价核算而言,由于不同类型交叉补贴交织带来的成本核算与分摊难题在于分清不同用户间、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同地区间等等各项交叉补贴。并且,我国的交叉补贴改革与输配电价核算,是与其他电力体制改革措施同步推进,由此有利于提出交叉补贴改革与合理输配电价核算的可能路径。
交叉补贴改革与合理输配电价的确定
短期内:降低交叉补贴,容许“有效交叉补贴”
我国的交叉补贴是从1987年中国开始全国性集资办电以后逐步形成的,时间长、规模大,影响涉及的用户规模也较大。因此,在电价机制改革中,直接取消交叉补贴,对不同类型的电价进行调整,将可能引致较大的公众阻力,不具备实际操作性。
林伯强(2014)在分析中国能源补贴改革时提出“有效能源补贴”的概念,并将总补贴分为有效能源补贴与无效能源补贴。有效能源补贴即“经济价格”与“最优价格”之间的差。有效能源补贴确立了能源补贴的合理性,并确立了能源补贴改革的方向。最优价格是指实现社会经济各种目标和约束(如经济发展、能源普遍服务、环境可持续等)的综合福利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时的价格。国外的理论与政策研究也支持了存在“有效能源补贴”这一观点,B■s(1986)指出,如果最优定价中包含了交叉补贴,那么该交叉补贴就应该被接受。Matthew(1998)指出,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一定形式的电力消费补贴仍然是必要的。尤其是在转轨与发展中国家。Lampietti(2006)指出,在发展中国家需要设计有效的补贴政策并渐进式地推进电价改革。
因此在输配电价的核定中,核定时需要考虑的背景并不是寻求完全取消交叉补贴,而是寻求实现只保留“有效交叉补贴”,政府电力补贴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寻找到具有成本效率的补贴方法,以实现既定目标(如普遍服务、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等)。因此,有效交叉补贴的目的是使得交叉补贴的利用效率最高。因此当交叉补贴无谓损失率最小或达到一定标准时,此时仍然存在的交叉补贴即为有效交叉补贴。
具体地,政府可以通过改革而退出的交叉补贴基本上属于无效交叉补贴,而有效交叉补贴则确立了现实中部分交叉补贴存在的合理性。同时,有效交叉补贴也具有动态性,补贴的边际效益是递减的,因此随着技术进步与市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即使是对于有效交叉补贴部分,也是一个逐步降低和最终退出的过程。在短期内以“有效交叉补贴”为背景进行输配电价核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中长期内:逐步取消交叉补贴,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从2018、2019年国家发改委的多次降价措施来看,降低工业用电成本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来挤压电力企业的垄断利润。降低工业用电成本政策并不是市场化改革政策,并没有完全解决工商业电价和居民电价之间的不合理比价问题。截至2019年底,仍有约68%的电量由政府部门安排的年度发电计划执行政府管制电价。但是,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电量中双边直接交易采购或进入市场竞价平台竞争交易量占比的不断提升,在当前我国输配电价合理核算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类型用户、不同电压等级、不同载荷类别、不同区域类型等用户的细化,更多的市场交易手段将引导市场差异化与合理化定价,起到缓解价格扭曲、减少交叉补贴的作用。
实现有效能源交叉补贴政策目标难以一步到位。因此,在中长期降低与取消交叉补贴可采用“分步走”的策略,如逐步降低工业电价与逐步提高居民电价。事实上,我国2018年与2019年提出工业电价下降10%的策略时,也是采取的分批次降低电价的方式,如2018年分四批次进行降价,2019年分两批次进行降价。在此基础上,我国继续采用分步走的方式,逐步调整工业与居民的价格水平。在居民侧,由于涉及到普通居民尤其是低收入阶层居民的生活问题,价格调整更为敏感,因此可对不同收入阶层采取不同的价格调整策略。包括在居民阶梯定价中适度提升第三档阶梯价格,探索在用能最高峰期实施尖峰定价的可能等。类似地,我国在工业企业领域逐步实施的差异定价,包括对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定价、惩罚性定价和阶梯定价等措施,通过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不同的定价策略,也能实现取消交叉补贴分步走的策略。
中长期内,随着“有效交叉补贴”空间的逐步缩小,我国电力市场最终会彻底消除各类不合理的交叉补贴。同时,在现实中应进一步围绕如何建立工业用电成本的长效机制与还原并实现电力的商品属性,在完善成本监审、准确把握未来电网投资规模的基础上更为深入的进行输配电价改革,以增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实施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积极推动输配电价改革顶层设计,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并最终实现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3期,作者供职于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书接上回(电改导火索——二滩弃水),《西部大开发决策回顾》一书中描述了关于“二滩弃水”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关系:二滩水电站电送不出去,既有电网瓶颈的问题,也有电力体制上的原因。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提出要想办法解决二滩电力送出问题,且必须对现行电力体制进行改革。(来源:微信公众号“售电星
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可再生能源在“价”于2021年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后,“量”上也很有可能迎来巨大改变,这是整个电力市场改革潮流对于行业的影响。那么,作为更上游的新能源经济性评估工作,有必要未雨绸缪,以动态评估(现货市场仿真)取代过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能源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普遍共识。我们要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以更大力度推动我国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为共建
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能源低碳转型战略目标,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以解决或缓解全球能源和气候危机。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2023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7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较前一年增加50%。可再生能源在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对推进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以用户市场化购电为核心的总体思路,用户对市场化购电的满意度、方便程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衡量这一轮改革成绩的重要标尺。但是9年来,用户对市场化购
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售电侧改革自“电改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售电业务渐次放开,零售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售电主体不断进入,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活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明显提升。然而,与批发市场建设的改革进程相比,零售市场的发展尚处在初级阶段,仍面
2015年3月15日新一轮电力体制机制改革启动至今,已经历九年有余。本轮电改以批发侧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为主线,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形成了有别于诸多传统价格、运行政策的改革政策谱系。2015年以来,特别是2017年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东、山西、山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正式进入深水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成效喜报频传,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转为正式运行,南方区域市场成功开展全区域试结算工作,省/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下一阶段需要对各市场进行衔接,即建立多层次的全国统一市场体系,以实现电力资源在全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我国开启了新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新征程。回首9年的改革历程,现货市场从零起步到现在试点建设遍地开花,经营主体多元化,新能源在绿色转型的目标下飞速发展,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同时,经营主体对电力市场的认识进一步深入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这份被业内称为“9号文”的文件,正式拉开了新一轮电改大幕。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本轮电改旨在构建竞争性电力市场,有序推动发电侧和用户侧参与市场化交易,让发用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交易,打破原本
新电改九年,电力市场建设“从0到1”至今已取得诸多优异成绩。2023年,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进入加速期,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于年末先后转入正式运行,其他试点地区市场持续完善迭代,非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实践,总体呈现“全面发力,多点开花”趋势。电力现货市场在发现价格、促进保供、优化电力资源
11月1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金华市6家企业自备电厂收费政策执行有关事项的函。认定浙江虎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溪诸葛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双狮建材有限公司、兰溪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自备电厂属于三余发电自备电厂。免收上述企业自备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企业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称除余热、余压、余气外的企业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应缴交叉补贴,由电网企业收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我省第三监管周期基期交叉补贴标准为0.0388元/千瓦时(含税),从2023年6月1起执行。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关
自备电厂应按照自发自用电量足额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企业自备电厂(含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煤矸石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和热电联产自备电厂)应按照自发自用电量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钱、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12分钱。自治
引文信息:刘思强,叶泽,吴永飞,等.双轨市场电价定价模型及交叉补贴处理机制[J].中国电力,2021,54(6):62-70.LIUSiqiang,YEZe,WUYongfei,etal.Pricingmodelandcrosssubsidytreatmentmechanismindual-trackelectricitymarket[J].ElectricPower,2021,54(6):62-70.来源:中国电力《中国电力》一直紧密关注电
引文信息:刘思强,叶泽,吴永飞,等.双轨市场电价定价模型及交叉补贴处理机制[J].中国电力,2021,54(6):62-70.LIUSiqiang,YEZe,WUYongfei,etal.Pricingmodelandcrosssubsidytreatmentmechanismindual-trackelectricitymarket[J].ElectricPower,2021,54(6):62-70.来源:中国电力《中国电力》一直紧密关注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东莞市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东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加快完成电网数字化转型建设,构建数字电网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开发面向内部规划建设、调度、运维、客服的数字化应用系统,从而提升对外三商支撑能力。推动在智慧能源、电动汽车等领域构建能源小生态。智慧能源方
北极星能源网获悉,重庆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中称,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改革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稳妥推进电力、天然气价格交叉补贴改革。深化输配电价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电力体制改革,针对输配电价、交叉补贴、增量配电、综合能源、隔墙供电等问题,向全国人大提出多项建议。对于人大代表的建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非常重视,积极予以了回复。现观茶君团队选取其中对10件建议的回复,以期帮助各位全面了解政策制定机关所做的工作,更准确地
核心阅读:有观点认为,由于分布式能源具有波动性,通常无法完全满足“隔墙售电”用户的用电需求,仍需电网为其提供全容量投资,但其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输配电价。这意味着未参与“隔墙售电”的用户将分摊更多的输配成本。3月7日,本报刊发《“隔墙售电”如何打通电网关》后,引发业内对“隔墙售电”的高
进一步完善省级电网、增量配电网输配电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解决全省各价区间电价交叉补贴问题,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加快推进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电、核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建立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逐步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及规则,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完善跨省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建立健全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峰备用电源的价格机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化我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
「自现货试运行以来,山东已经第三次调整分时电价体系。」——享能汇工作室10月,山东再次发文调整分时电价!(来源:微信公众号“享能汇”作者:享能汇工作室)15日,山东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再次调整分时分时体系,这是自201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的发布,提出用户侧终端电价由发电侧上网电价、输配电费以及系统运行费用三部分构成,输配电价通过成本加成方式计算形成,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未来三年的输配电价改革,下一步还需深化发电侧上网电价与系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积极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这些政策一起看——深化改革一、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优化产权保护、市场准入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已经于6月1日起执行,关系到省内各用户电费的涨跌,以及跨省跨区交易的通道费用。今年的迎峰度夏,刚好逢最新政策印发,省间电费、省内电费,都面临诸多结构变化。】——享能汇工作室【本文共分两部分】一:跨省交易量价变化概论二:全国各地输配电价变化分省分区图解(来源:享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26号),这是我国发布的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新的电价政策已于今年6月1日起执行。“输配电价是什么?”“电价调整涉及哪些用户?”“维持单一制还是改选两部制?”“要如何办理?”..
一文教您读懂,最新调整的工商业用户电费账单!(来源:广东电网)@工商业用户新电价政策发布!
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电价体系。2021年10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布,让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真正”实现了“可升可降”。交易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基本形成,为电价运行开启了双向通道。2023年5月,第三监管周期输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29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贯彻执行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工商业用户承担的上网环节线损费用按照实际购电上网电价和综合线损率计算确定,由电网企业随销售电量收取。在电力市场支持用户直接采购线损电量前,暂由电网企业代理采购线损电
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一统两增一明确”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曾鸣王永利(华北电力大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进一步深化输配电价改革
5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向社会正式发布了第三监管周期的输配电价,而这一新的电价政策已于6月1日开始执行。新政策亮点较多、意义深远,其中比较明显的一点是:新政策在保留原有两部制电价体系的基础上,统一将各省需量电价与容量电价的
一图读懂|电价6个变化点和5类影响群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