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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0年底前统调燃煤机组全面超低排放

2020-04-24 12:19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火电机组热电联产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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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印发《广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在热电联产规划指导下,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过程,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

推进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进国电南宁发电有限公司1台、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2台,合计130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现到2020年底前我区统调燃煤机组全面超低排放。

全文如下:

广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

(征求意见稿)

2020年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1.5%,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详见附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和达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年度目标另行分解下达。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由所属设区市人民政府下达。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大过剩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按照国家16 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我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2.推进企业集群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重点针对精细化工、纺织印染、包装印刷、家具、人造板、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砖瓦、机械喷漆加工等企业集群,进一步确定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布局,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制定综合整治方案,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大宗货物运输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统一标准和时间表,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建设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能源替代煤炭消费,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重点削减非电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设区市人民政府)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进“气化广西”工程,提升全区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新能源项目并网投产,重点加快推动存量项目建设。在热电联产规划指导下,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过程,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设区市人民政府)

3.持续推进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加强各类锅炉环境执法监管。12月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向非建成区延伸。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鼓励65蒸吨及以上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1.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限行、重型柴油货车绕城通行方案。强化多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并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实现信息共享。以“黑烟车”监测监控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排放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贵港、玉林建成不少于 3个遥感监测点位,其他设区市建成不少于2个遥感监测点位。南宁、柳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指导本市3家以上重点物料企业建设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其他设区市根据本市实际开展。建立拥有柴油货车20辆以上的重点运输企业名录,加大对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的入户监督抽测力度。秋冬季期间,各市路检路查、遥感监测、入户检查的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50%。(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设区市人民政府)

2.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6月底前各市要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进一步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为重点场所,并向非建成区延伸。开展秋冬季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专项检查行动,对违规进入高排放控制区或冒黑烟等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处罚。(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3.强化油气回收治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行动,严查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突出问题。推进年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建设试点。北海市、钦州市加大对辖区内石化企业的检查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设区市人民政府)

4.加强油品监督管理。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专项行动,各地要以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等为重点,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加大对加油船、水上加油站、船用油品等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船舶排放控制区内远洋船舶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油。(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1.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各地要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和信息化监管平台,严格扬尘防控施工监管。各类工地要做到周边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预计闲置3 个月以上或预计2020 年11 月以后仍不能开工或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加大对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建筑工地须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落实城市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严肃查处将建筑渣土、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违法行为;划定渣土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依法处罚未做到密闭运输的渣土车辆;加强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取缔非法消纳场所。大力推进道路清扫冲洗机械化作业,2020年8月底前,全区设区城市道路平均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及以上,县城达60%及以上。加快修缮硬化城市主干道周边及城乡结合部道路。对街区、单位、门店实行网格化管理,拉网式清理脏乱差行为,门前实行“三包”,综合治理国控站点敏感区域周边的小作坊、小饭店、小店铺和小街小巷,依法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垃圾、露天烧烤等行为,强化城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管控。(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设区市人民政府)

加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港口码头大型煤炭、矿石堆场防风抑尘、洒水等设施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北部湾港务集团。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人民政府)

2.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责任到乡镇、村委、农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进一步完善卫星遥感监测露天焚烧火点系统建设,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各市于9月底前基本完成高清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结合网格员和无人机巡查,形成立体式监控体系。探索在大气扩散条件有利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对禁烧区外的秸秆进行错峰集中焚烧。开展夏收、秋收、榨季秸秆禁烧专项巡查,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铁路和高速公路两侧、甘蔗“双高”示范区等区域的巡查执法力度。南宁、柳州、北海、贵港、玉林、来宾市等设区市须进一步加大禁烧管控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各市要大力发展秸秆综合利用生态经济产业,研究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产业发展布局中,加快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积极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建立“收储运”体系,打通种植户—秸秆收运—综合利用企业的联通路径,加快建立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和百姓增收的多赢式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

将蔗叶综合利用项目列入糖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范围,鼓励和引导制糖企业开展蔗叶粉碎还田试点,增加土壤肥力。持续提高甘蔗种植机械化水平,推进“种—收—还田”一体化,全区“双高”基地机收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责任单位: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来宾市、玉林市、崇左市人民政府)

3.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18〕40号),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加强执法巡查,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在污染天气过程时段,要全面加强禁放区、限放区的执法管控工作。创新多途径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公安厅。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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