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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取得证监会核准批文

2020-05-12 14:02来源:长江电力作者:车亚平关键词:三峡水利长江电力三峡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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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市公司三峡水利收到《关于核准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新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融资金的批复》。三峡水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备资产交割条件。

(来源:微信公众号“长江电力”  ID:CYPC_600900作者:车亚平)

根据重组方案上市公司三峡水利将向长江电力、新禹投资、涪陵能源、两江集团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重庆长电联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及全国首批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兴电力”)股权。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整体作价合计65.35亿元。

本次重组实现了重庆市两江新区、万州、涪陵、黔江四个区域配售电企业的整体上市,进一步巩固了三峡集团和重庆市政府共同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成果,实现了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为电力体制改革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重组后的三峡水利配售电业务区域、市场规模大幅提升,覆盖三峡库区核心区及多个工业园区,业务范围也从原来的传统配售电企业进一步发展成为具有综合能源业务资质的新型配售电上市公司,发展能力和竞争力大大增强,可持续发展空间更加广阔,成为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能源保障平台,将更好地服务库区经济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后,三峡集团和长江电力认真贯彻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积极参与重庆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并与重庆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设立首批电力体制改革试点长兴电力,在重庆两江新区开展增量配售电业务。随后,按照三峡集团和重庆市达成的战略合作安排,由长江电力联合重庆地方国有企业和民营资本,发起设立联合能源,并列入国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混改试点方案,联合能源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中央电改总体要求,逐步整合涪陵聚龙电力、黔江乌江电力等地方配售电企业,并稳步开展配售电、市场化售电及电力增值服务业务。本次重组完成后,进一步整合了万州区域的三峡水利和两江新区的长兴电力,打造了一个规模更大、服务能力更强、改革示范效应更好的综合能源上市公司,完全符合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重组完成后,新的三峡水利将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治理,加强管理融合,提高运营效率,并充分发挥其作为三峡集团配售电业务平台的应有作用,一方面经营管理好存量配售电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面向用户侧的微电网智慧能源业务,做优做强做大上市平台,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回报广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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