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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改革
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合理设计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案、统筹协调电力现货市场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电力现货市场运营机制、强化提升电力现货市场运营能力、规范建设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平台和建立完善电力现货市场配套机制,电力现货市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八个试点省份开展试运行,其他省份上报了电力现货建设方案和时间表。
2019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4)2834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7.2%。其中,全国电力市场电力直接交易电量(5)合计21771.4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30.0%,占电网企业销售电量的36.8%。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再上新台阶。
截至2019年底,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举行增资协议签约仪式,共引入10家投资者,新增股东持股占比30%。此外,国家电网区域24家省级交易机构均已出台股份制改革方案,22家增资扩股实施方案已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6家交易机构增资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实现进场挂牌。我国电力交易机构股权结构进一步多元。
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颁布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在强化成本监审约束和激励作用、细化成本监审审核方法和规范成本监审程序要求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助推电网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对全国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份省级电网和华北、华东、东北、西北、华中5个区域电网全面开展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成本监审,全面提升监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9年,国家密集出台了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多项政策与措施,取消了前三批不具备试点条件的项目,公布了第四批试点项目名单,开启了第五批试点项目申报程序;就项目业主确定、增量和存量范围界定、做好增量配网规划工作、规范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等一系列共性问题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2019年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内容涉及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失信联合惩戒“认定—发布—推送—惩戒—修复”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度、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落地等多个方面,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引导行业企业共同构建诚信营商环境。2019年全国340家企业参与涉电领域信用评价工作,199家企业取得了电力行业AAA信用等级。
电力标准化和科技成效
2019年,经有关政府部门下达中电联归口的电力标准计划503项,批准发布中电联归口的电力标准共321项;中电联发布团体标准111项。截至2019年底,电力标准共有3578项(电力国家标准552项,电力行业标准2787项,中电联标准239项)。
2019年,主要电力企业科技投入资金746.7亿元,其中,电网企业389.9亿元,发电企业139.1亿元,电建企业217.7亿元。主要电力企业申请国内专利40108项,授权28872项,有效153784项;申请涉外专利1406项,授权904项,有效3253项。涌现出一批国内国际领先的科研成果。
电力国际合作
向IEC申报《配电网接纳分布式电源承载能力评估导则》等2项国际标准提案并获得通过。截至2019年底,共完成321项电力标准英文版翻译工作,初步形成了工程建设标准英文版体系,基本满足电力企业在国外工程建设中所需中国标准英文版的需求。
自成立以来,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和平台作用,推进“一带一路”电力互联示范项目落地和中非能源合作机制创新。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顶层设计顺利完成,组织开展近百项全球能源互联网课题研究,面向全球发布26项有影响力的成果,完成了在理论、规划、技术等方面的顶层设计。
截至2019年底,中国主要电力企业境外累计实际投资总额878.5亿美元,对外工程承包新签合同额累计2848.5亿美元。2019年,中国主要电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共32个,投资金额42.6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6.4%;中国主要电力企业年度新签合同项目129个,合同金额240.9亿美元,比上年减少20.2%。
电力发展展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对电力的影响,预计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预计2020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7.38—7.45万亿千瓦时,增长2%—3%。非化石能源发电新增装机成为新增发电装机主体,电力结构绿色低碳化特征明显。预计2020年全国发电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约8900万千瓦,约占全部发电新增装机的四分之三。预计截至2020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将达到9.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3.6%。电力投资企稳回升,特高压投资占比继续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成为投资新增长点。
展望未来,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和内在向上的趋势没有改变,经济内在韧性强劲,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依然艰巨。2020年—2035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电气化进程加速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传统用电行业增速下降,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将成为用电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电力需求刚性增长,未来西部地区用电比重将有所提高,东中部地区仍是我国的用电负荷重心;预计“十四五”期间电能替代规模超过5000亿千瓦时;加快建设能源互联网,提高电网互济能力,共享备用资源,减缓最高负荷增速,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这一时期,通过有序发展水电、加快发展抽水蓄能、适度加快发展气电、安全发展先进核电、合理发展新能源发电、用好煤电托底保供和调节作用,电源结构更加优化,电力系统更加安全。预计2035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超过60%,发电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57%,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超过38%。通过统筹源网荷储发展,推进发展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清洁能源供能方式,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能力,电力可持续保供能力将不断提升。
注:
(1)2019年电力数据均来自中电联2019年度统计数据(简称年报数据),后同。
(2)本报告中电力投资(含电源投资、电网投资)均为主要电力企业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其中,全国主要电网企业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主要发电企业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全国主要电建企业指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数据来源为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统计口径。
(4)指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的各品类交易电量的总规模,分为省内交易和省间交易,其中省内交易包括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抽水蓄能交易和其他交易;省间交易包括省间电力直接交易、省间外送交易(网对网、网对点)、发电权交易和其他交易。以交易的结算口径统计。
(5)指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电厂和终端购电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直接交易形式确定的电量规模,包括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和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当前仅包括中长期交易电量,以交易的结算口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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