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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温州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平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计划中与能源相关的主要任务如下:
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
01
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风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天然气项目,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10%以上,占比达到省、市要求。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02
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供气项目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建成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消费量达到省、市要求。
03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项目
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市要求,完成省、市下达地方煤炭消费减量任务。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根据省、市要求,开展外送电接受工作。
04
锅炉淘汰改造项目
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完成省、市下达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实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基本完成电站燃气锅炉和1蒸吨/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鼓励其他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应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并定期更换,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推进4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生物质锅炉,原则上一年内应更换一次布袋。进一步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按时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
全文如下:
《温州平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
为打好2020年度蓝天保卫战攻坚决战,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目标,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浙大气办〔2020〕1号)、《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温政办〔2019〕35号)、《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温大气办〔2020〕1号)、《平阳县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2019〕116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20年,通过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浓度“双控双减”,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稳定达标,确保全县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5%以上;基本消除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涉气重复信访量比2017年下降30%;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平均降尘量低于5吨/月·平方公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年均浓度较2019年下降2微克/立方米,达到42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1.环境准入管理项目。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并运用。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2.产业布局优化项目。
加快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两高”行业产能控制项目。
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4.落后产能淘汰项目。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全年淘汰11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50家“低散乱”企业。(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5.“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项目。
巩固完善“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块状特色经济提升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完成省下达的新建小微企业园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二)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利用
1.清洁能源利用工程。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风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天然气项目,全县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10%以上,占比达到省、市要求。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参与)
2.天然气管网建设和供气项目。
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省级干线管网建设,建成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消费量达到省、市要求。(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
3.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项目。
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全县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省、市要求,完成省、市下达地方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县发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负责)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双控。根据省、市要求,开展外送电接受工作。(县发改局牵头)
4.锅炉淘汰改造项目。
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完成省、市下达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实现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县发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等参与)基本完成电站燃气锅炉和1蒸吨/小时以上用于工业生产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鼓励其他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实施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县城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建成区外应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并定期更换,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推进4蒸吨/小时以上的生物质锅炉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未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生物质锅炉,原则上一年内应更换一次布袋。(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等参与)进一步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按时淘汰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三)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
1.运力结构调整项目。
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快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按照《温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推进空港毗邻区天天快递等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项目建设。(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参与)
2.公共交通清洁化替代项目。
加快推进县城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使用比例达到80%。(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财政局等参与)
3.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港口、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改局等参与)在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全县新建充电桩343个,其中公用桩40个,自用桩300个。(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4.老旧车船淘汰项目。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130辆。(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商务局等参与)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温州鳌江海事处、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财政局等参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温州鳌江海事处、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
5.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项目。
在城市建成区内依法划定禁止高排放机动车通行区域。(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等环节加强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按要求完成新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年度抽检工作。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的6a阶段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参与)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加强遥感(黑烟抓拍)监测数据的应用,继续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将重点超标车辆(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监管。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建立完善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6.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项目。
继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完成平台对接和数据联网报送。组织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控,对进入禁用区的工程机械,鼓励安装精准定位和实时排放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平台联网,秋冬季期间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治
1.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项目。
完成昆阳阳岙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所有列入清单的废弃矿山实现开工,列入清单的废弃矿山交工验收率达到90%。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
2.森林城市建设项目。
启动实施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计划完成新增国土绿化11700亩。(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3.园林城市建设项目。
大力推进园林城市(城镇)创建,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年底前,建成绿道8公里。(县住建局牵头)
4.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项目。
严格实施建设工地、拆迁工地管理清单动态更新和清单化管理,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清单及防尘措施情况要“一月一更新”。完成12个房屋征收项目拆后裸露地块覆盖。(县住建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
所有建设场地落实“七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出入口安装PM10、PM2.5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联网。建筑工程、拆迁工程、道路工程、管道工程等应配备自动冲洗、雾炮等除尘降尘设施。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纳入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相关费用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取费标准。未达到“七个100%”要求的工地,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从严查处,相关不良信息要纳入各行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县住建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规定区域内禁止建设工程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县发改局牵头,县住建局等参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装配式建筑45万平方米,达到省、市下达的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占比要求。(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
5.道路扬尘污染防治项目。
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冲洗,年底前,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5%以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严格渣土、砂石、水泥等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运输车辆按规定安装密闭式装置。加强对道路上运输建筑渣土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检查,在主要运输道路设置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检查站,严查运输过程未密闭、密闭装置破损、物料遗撒、带泥上路等违规运输行为,每月组织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
6.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项目。
大力推广“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机制,全面推行低留茬收割技术,强化秸秆统一收集处置,减少秸秆留存。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离田利用率达到20%,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切实加强禁烧管控,强化露天焚烧秸秆宣传和打击,在夏季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减少全年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气。(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
7.农业氨排放控制项目。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化肥利用率达到40%。(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
1.重点园区整治项目。
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县发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经信局等参与)全面完成我县经济开发区废气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等参与)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等参与)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具备条件的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等参与)
2.重点行业治理项目。
按照《平阳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全面完成“三个一批”整治任务。以化工、工业涂装、制鞋、合成革、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VOCs治理和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经信局、县发改局等参与)
3.重点企业治理项目。
完成省、市下达的VOCs治理、工业炉窑治理、3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废气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重点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完成国家规定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经信局等参与)
4.油品质量提升项目。
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县商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中石化平阳支公司、中石油平阳销售支公司等参与)加大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抽查频次,全年开展油品等质量专项抽检2次以上。(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温州鳌江海事处参与)强化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管。(温州鳌江海事处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开展清除黑加油站点和无合法来源证明成品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行动,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应急管理局、温州海事局平阳办事处、中石化平阳支公司、中石油平阳销售支公司等参与)
5.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确保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推进年销售量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商务局、中石化平阳支公司、中石油平阳销售支公司等参与)
(六)实施专项行动,推进破难攻坚
1.秋冬季攻坚项目。
制定实施2020-2021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强化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实施差别化管理。开展秋冬季大气执法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2.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项目。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四大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工业窑炉整治项目。
继续完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重点掌握燃用煤炭及其他高污染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和排放情况,推进工业炉窑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全面推进达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工业炉窑。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加快淘汰燃煤工业炉窑,淘汰1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取缔1台燃煤热风炉(平阳县翁迪相熟食加工厂)。(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PM2.5和O3“双控双减”项目。
严格执行国家、省VOCs治理方案,继续推进工业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包装印刷、油品储销等重点行业“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深度治理,对VOCs排放量较大的企业,按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一厂一策”。大力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在技术较为成熟的印刷、工业涂装(木业、家具制造、集装箱、汽车制造、船舶制造、机械制造、钢结构)、汽修等行业,推动企业全面实施源头替代。O3污染高发时段,加强政企协商与政策引导,推动主要O3前体物VOCs企业主动采取错时生产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5.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项目。
严格餐饮油烟污染排放执法监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
(七)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能力
1.大气监测监控项目。
继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建设,按省、市要求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VOCs监测。年底前,完成1个涉气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测站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财政局等参与)
2.机动车排气监测项目。
开展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平台。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等参与)对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和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加强入户抽测,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秋冬季期间,各地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
3.大气执法监管项目。
在基层环境执法部门配置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无人机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等执法装备。开展大气污染网格化监测监管。根据省、市要求推进涉VOCs企业安装电量监控设施。加强涉VOCs企业执法监管,重点查处无组织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参与)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和认定告知、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定期开展路检路查,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实现信息共享。对柴油车超过20辆的重点企业和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加强入户抽测,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管控。秋冬季期间,监督抽测柴油车数量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等参与)加强扬尘监管执法。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码头堆场、露天矿山等扬尘污染防治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大气应急预警协作项目。
完善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实施应急响应。(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气象局等参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落实长三角区域应急预警标准,落实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配合做好第七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二届联合国世界地理信息大会、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参与)
5.大气科技支撑项目。
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来源解析工作,支撑精准治污。(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科技局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加强对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落实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大气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价。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完善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绩效挂钩的财政奖惩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财政收费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强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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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26日,“杭锦后旗生物质能科技小院建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举行。杭锦后旗人民政府、中国农业大学生物质工程中心、龙基能源集团三方共同签署了《杭锦后旗生物质能科技小院建设合作协议》,拟联合各方在杭锦后旗设立“生物质能科技小院”项目。该项目是
近日,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扩建项目并入上虞电网投入运营。扩建后,该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装机量增容至78兆瓦,每年可节约标煤22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约60万吨。据悉,春晖环保能源是浙江省一家利用垃圾、污泥、生物质三种资源进行焚烧热电联产的发电企业,年焚烧生活垃圾达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第一批集中招标(国能(临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汽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国能(临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除尘脱硝一体化EPC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1080万元。本项目招标内容包含35MW汽轮机本体及
3月27日上午,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长沙揭牌成立。《中国能源报》记者获悉,湖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能源集团”)3月27日上午在长沙揭牌成立。据悉,湖南能源集团以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组建,注册资本300亿元,定位为湖南省综合性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省级平台和全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逐步深入,新能源装机,特别是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导的清洁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然而,新能源固有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给电网消纳以及电力系统的成本控制带来了显著的压力。(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鉴于原有可再生能源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导致电力系统承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监管效能,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开展电力业务培训学习。组织能源监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规定,交流研讨持续优化日常审核工作流程,确
3月21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与大众汽车集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整车合资企业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大众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在华零部件工厂代表在京签署可再生电力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前,双方就深化能源合作进行深入友好交流。签约仪式上,中国大唐相关人员表示,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绿证核发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的全覆盖,全力做好绿证核发数据全量校核,共同推进相关工作开展。3月21日,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召开陕宁青三省(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国家能源局党组对绿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一种,生物质能本质上是将生物质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我国非常重视生物质能的发展。《“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
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新能源市场研报(2024年3月)(来源: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作者:伍梦尧)行业动态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市场价格跟踪春节以来,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成交均价基本保持平稳。业内预计,受下游需求恢复影响,3月全国多晶硅产量有望环
日前,四川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首批牧光互补项目--盐源4#地块牧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网发电。中国电建成都院负责项目设计、采购工作。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场址最高海拔3320米,占地约6500亩,装机容量31万千瓦,通过布太线、太灵线两条220千伏输电线路接入国网500千伏百灵变电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6日,中国石油第一个规模化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制氢装置在玉门油田成功投产,玉门油田经过近8个月的全力建设,在玉门市老市区建成包含3套1000标方/小时碱性电解槽和1套质子交换膜的制氢站,年产氢能力2100吨,氢气产品纯度超过99.99%。该项目于2023年8月8日正式开工,作为中国石
近日,杭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方案提出,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下降5%。积极扩展天然
随着能源转型的推进,绿证与绿电已逐渐成为我国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在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的背景下,绿证绿电交易更是成为业内热议的焦点。“朗新研究院”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绿证绿电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特别策划了【共话绿电绿证】系列,从政策解读、交易机制、运
记者从华北油田山西煤层气分公司获悉,作为我国最大煤层气田——华北油田山西沁水煤层气田,26日井口日产气量突破700万立方米,创历史新高。沁水煤层气田地处山西省东南部,面积3000多平方公里,估算煤层气资源量6000亿立方米。2006年,华北油田取得山西沁水盆地煤层气矿权,随后建成了国内首个年地面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发布营口天然气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废气处理系统(VOCs)中标候选人公示,抚顺远宏石化设备科技开发制造有限公司排名第一,报价约127万元。
近日,中国能建建筑集团承建的合肥天然气调峰电厂项目2号机首次并网一次成功,机组各系统状态、参数正常,运行平稳,标志着该机组已具备对外输送电能力,为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建设2台450兆瓦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机组。项目部精心策划,提前制定
3月25日,江苏省别桥镇天然气、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6000.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约25公里、改造提升5公里;新建天然气管网28公里(其中输气管线20公里、入户管线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污水处理泵站、天然气输气管
储气库经受住温差达30摄氏度以上的波动天气考验,在极寒天气“大吞大吐”完成保供任务,交上了一份可圈可点的答卷。作为重要储气设施,地下储气库是天然气供应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天然气调峰、安全保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去冬今春供暖季,全国储气库新增储气能力38亿
油气市场研报(2024年3月)(来源: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作者:杨永明)焦点月评油企入局充电桩赛道大有可为市场供需国际原油供应趋紧格局延续国际天然气供应端问题频发国内油气生产稳定增长国内新增LNG接收能力创新高企业动态中国海油公布2023年年度报告“三桶油”持续加码CCUS技术布局中国石
今年以来,塔里木油田通过科技创新,加快推进超深地层天然气增储上产,新投产超深气井14口,在超深地层新建天然气产能超过10亿立方米,为西气东输增添了新气源。日前,塔里木油田在南天山钻探的博孜25井投入生产,这口井使气田含气规模向东扩展10公里,将成为博孜大北气区新落实的最大天然气储量区块。
从供应情况来看,2023年国产气产量创历史新高,进口气显著增长,中俄东线持续增输,进口LNG恢复正增长。从需求情况来看,经济的回暖推动了天然气市场的发展。2023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恢复至正增长轨道。但市场价格弹性表现明显,高气价限制了市场增速。展望2024年,预计我国天然气市场消费增速相对温
3月20日,从中国石化新闻办获悉,2023-2024年供暖季,中国石化成功应对多轮极端寒潮天气,为千家万户送去了源源不断的“石化温暖”。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15日,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累计向市场供应天然气超210亿方,同比增长11.8%,其中最大日供气量达2.09亿方,储气库最大日采气量近3200万方,
近日,青岛市发改委发布青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配套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详情如下: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配套高压天然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青岛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关于申请青岛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配套高压天然气管线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吴灿奇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朝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吴灿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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