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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8-05 11:22来源: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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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LXGD-2020102,详情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吉发改审批[2019]33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梅河口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贷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30%、贷款资金70%,招标人为梅河口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内容:梅河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设计、采购及施工;

2.3、建设规模:新建一台600吨/日 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1台12兆瓦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1台15兆瓦发电机,同步配套建设烟气净化工艺系统;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5、项目资金:已落实;

2.6、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李炉乡连山村垃圾填埋场内;

2.7、计划工期:2020年09月01日至2021年11月30日,工期456日历天;

2.8、质量标准:勘察: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采购: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之合格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双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单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电力工程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AAA等级及信用优良等级查询:吉林省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核实,外省企业以当地最高信用等级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等),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总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且近五年(2015-2019)担任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3.8.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在省外的业绩认定详见《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文件及13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业“放管服”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8〕27号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10日(法定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注册,凭CA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下载时,必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填写响应信息时,下载打印回执。在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纸质版回执提交,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不予接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08月26日09时00分,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新站广场步行街)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户名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开户行是吉林银行通化振通支行;虚拟子账号是0401161000000615-200804298;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金额、明确位置和注意事项等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8.梅河口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5-4370223

邮箱:mhkjsjfzk@163.com

地址:梅河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邮编:1350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世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1288号兴佳城市大厦17层06#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435-4556000

电子邮箱:sjdlkj@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梅河口市人民大街3500-01号805室

联系人:刘虹

电话:0435-4637555

电子邮箱:jlxgd@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08月04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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