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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规划调整公示

2020-09-14 15:09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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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进丰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实现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由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的多元化处理方式转变,全面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丰顺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项目纳入在编的《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调整后的《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专家评审成果)进行网站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各部门及公众意见。

公示期为2020年 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0日,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登录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门户网站来了解相关规划内容,请您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受理部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子邮箱:mzsrhw@163.com

联系电话:0753-2302821,传真:0753-2386689

通信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14号

邮政编码:514021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梅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规划调整内容

本轮专项规划在2019年11月25日对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兴宁市和五华县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进行了公示,此次规划调整公示主要是针对增加丰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该项目的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选址位于丰顺县汤坑镇邓屋村五斗种垃圾处理场,距离汕昆高速约2.3公里,中心城区约3.3公里,总用地面积约189亩,其中垃圾焚烧场占地约115亩。规划服务区域主要为丰顺县整个行政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可辐射相邻周边地区,设计焚烧处理总规模为600吨/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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