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关于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进一步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切实履行《核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和落实核电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核安全,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亮点纷呈,主要体现在: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明确核电集团领导责任;厘清核电建设相关方责任;建立预防和惩治造假制度;推进核电建设现代化管理。
亮点一: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
2020年9月22日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上,以及12月12日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两次向全世界郑重宣布:中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2030年前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3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
前不久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做好碳中和工作列入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碳中和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政策,也是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国家、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
发展核电是应对气候变化、促进低碳转型、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抓手。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是核电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核安全更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质量则是保证核电安全的物质基础,建设期的质量就是运行期的核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核电安全。国家能源局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通知》,是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着力推动更加严格认真做好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为保障核电安全高效发展,从而助力实现碳中和目标,意义非常重大。
亮点二:明确核电集团领导责任
《通知》明确“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以下简称核电集团)”对核电工程质量负有领导责任。这是首次专门明确核电集团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类型,即负有领导责任。
《核安全法》第五条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核安全负全面责任”,《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核设施营运单位直接负责所营运的核设施的安全”,《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使用和运行安全承担全面责任”。所以,法律法规中明确由“核设施营运单位”承担领导责任。但是,谁是“核设施营运单位”是一直以来争议的焦点问题。
在《核安全法》《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法律定义,是指“申请或者持有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可以经营和运行核设施的单位”。《核安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核设施营运单位需要具备的6个条件,其中第五个是“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和核损害赔偿财务保障能力”。只有核电集团“具备应急响应能力和核损害赔偿财务保障能力”。因此,“核设施营运单位”是核电集团。
在企业责任方面,《刑法》里涉及对企业承担安全和环保相关刑事责任的主体均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包括《核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在内的有关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中,对于责任追究的条款,也都是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担责。
根据2015年12月1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即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人员。
2019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生态环境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其中明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对单位犯罪起决定、批准、组织、策划、指挥、授意、纵容等作用的主管人员,包括单位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分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指挥、授意下积极参与实施单位犯罪或者对具体实施单位犯罪起较大作用的人员。
从实践中法院的判决也可以看出,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对企业违法行为承担首要责任。例如,不久前法院宣判的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案,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被判有期徒刑20年,倪家巷集团(天嘉宜的控股公司)原任及现任董事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3年,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兼总工等4人被判9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综上,《通知》明确核电集团对核电工程质量负有领导责任,是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有的要求,这次在《通知》中予以明确规定,便于理解和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亮点三:厘清核电建设相关方责任
30多年来,我国核电一直保持良好安全记录,在运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建工程质量总体受控。但是,如果核电工程建设相关方出现责任不清,责权利不一致的情况,可能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例如,业主单位质量管理职能弱化,工程总承包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独立性不足;工程招投标过程不规范,不合理低价中标现象等。
因此,《通知》厘清了核电工程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6个核电建设相关方之间的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和质量的总责任方,要保证核电建设工程合理的工期和概算,强化监督职能,严格审查和控制主要承包商的准入条件,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施工人员的直接责任和各级质量控制人员的监督责任。对质量管理不到位的单位,要及时进行约谈,责令其采取更换项目负责人乃至终止合同等纠正措施。
“总包单位”对其承担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调试等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加强对设计、设备、材料及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建立工程资源评估机制,定期评价关键资源配置情况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设计单位”对核电工程设计质量负责,要统筹专业协同设计,加强设计审查,提高设计质量;尤其是要规范设计变更管理,严格审查因制造、施工偏差导致的设计变更,杜绝从设计上随意降低安全质量标准。
“设备制造单位”对核电工程设备制造质量负责,要优化设备制造过程质量监控手段,加大对分包商、供货商的监督管理力度,持续做好已供货设备运行质量跟踪和维保服务。
“施工单位”对核电工程施工质量负责,要合理配置施工资源,提高核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采取措施保证施工队伍稳定,保障人员资质要求。
“监理单位”对核电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要严格依法开展独立第三方监理,不得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有隶属或人员派遣关系;要保证现场监理人员、设备投入,确保施工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
以上对6个核电建设相关方的责任要求,都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等现行法律法规中已有的要求。对有关责任要求,在这些法律法规中已作出详细规定,所以核电建设各相关方不仅要严格遵守《通知》的要求,还要熟知这些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通知》对以上6个核电建设相关方,都明确要求承担“终身责任”,即各相关方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担的核电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如果因严重不负责造成后果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亮点四:建立预防和惩治造假制度
造假是影响核电工程质量的严重问题。核电工程建设涉及的资金量庞大,项目资金少则数千万元,多则上亿元;核电工程建设工期比较长,少则7年,多则10年;核电站需要运行少则40年,长则6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一旦在核电建设过程中造假,造成的资金损失、时间损失和国家损失都是无法挽回的,所以对核电工程建设的要求需要更高、更严。
《通知》首先建立预防造假制度,从源头预防造假。一是规范招投标管理,将安全与质量标准作为招标文件强制性要求和条件,防止不合理低价中标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二是强化质量保证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要求相关单位单独设置质量保证机构,质保部门负责人除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外,还应向本单位总部独立报告。三是开展质量抽检复查,由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关键设备、零部件、大宗材料以及特殊工艺过程,独立开展随机抽查复查。四是经验反馈和警示教育制度,针对行业内发生的典型工程质量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范问题重复发生。
《通知》在建立预防造假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惩治造假制度,严厉打击造假行为。一是鼓励举报制度,要求建设单位牵头建立针对工程质量造假问题的举报渠道和处理程序;《核安全法》第68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通知》是在此基础上要求建设单位建立举报渠道和处理程序。二是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通知》要求核电集团组织各参建单位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加强对各核电项目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建立核电工程质量总监派驻制度。三是“黑名单”制度,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将对核电工程质量造假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将失信行为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的,将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久逐出市场。四是“零容忍”问责制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通知》明确“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对于核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是有不少条款的。例如,对于无损检测单位和人员造假或者出具假数据的违法行为,《刑法》第229条规定,承担验证职责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担验证职责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亮点五:推进核电建设现代化管理
《通知》鼓励核电集团和各有关单位对核电工程建设进行现代化管理,深入研究推广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核电工程建设管理中的应用,统筹建设共享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和“智慧工地”,提高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更好保障工程质量。
《通知》在推进核电建设现代化管理方面有4项举措:一是建立现场人员识别和定位系统,对进入工程现场的人员,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对作业人员进行提醒和监督。二是推广设计图纸、操作规程、施工方案、质量计划等标准化、电子化开发,探索采用射频识别、物联网等技术,实现物项质量状态、存放位置、数量等的动态管理。三是推动建立工程远程监控系统,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在线监控,对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核安全设备焊接和无损检测等重要活动进行摄录,影像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四是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工业影像识别技术,辅助现场质量检查人员开展人、机双重检验。探索区块链等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加强质量信息管理,防止质量信息篡改等。
《通知》从2020年12月25日起已经生效并开始实施。各核电集团、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应进一步提高认识,站在维护国家安全的高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将《通知》各项要求抓到细处、做到深处、干到真处、落到实处,更加严格认真做好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作者单位: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15日,“灯塔工厂”建设规划暨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启动会在三门核电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李涛主持,杭州安脉盛公司、上海交通大学、三门核电各业务部门代表参加会议。会议回顾了三门核电“灯塔工厂”争创历程,并部署了“灯塔工厂”申报后续工作安排、“灯塔工厂”建设规划暨
4月15日,中核集团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统筹谋划高质量稳增长工作,深入研讨集团公司当前内外部形势环境,推进各项任务年度目标实现。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马文军主持会议,并做总结发言。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申彦锋,党组成员、总会计师王学军,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辛锋出席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4月16日,中国核建发布经营情况简报,截至2024年3月,公司累计实现新签合同414.55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89.59亿元。
4月15日,随着最后一方混凝土浇筑完成,由中核华兴承建的三澳核电项目2号机组内穹顶顺利完成封顶,标志着土建施工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为后续预应力施工及冷试奠定了坚实基础。内穹顶作为内壳的重要组成,其自身物项繁多,钢筋布置密集,且与内部结构、钢衬里、环吊、预应力施工紧密相关,施工逻辑紧密复
日本东京电力公司15日宣布,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已批准其重启新潟县柏崎刈羽核电站7号机组,当天下午,该机组反应堆开始装填核燃料。福岛第一核电站2011年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后,东电停运其所有核电站,装填核燃料是东电为重启核电站所做预备工作,重启时间尚不清楚。2007年7月18日,一名记者在日本东
4月15日,正值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电(股票代码:601985)投资控股的田湾核电8号机组穹顶球冠吊装成功,标志着国内最重核电机组薄壳钢衬里穹顶吊装工作安全完成。4月15日上午7点39分,田湾核电8号机组穹顶球冠顺利就位,历时2小时20分钟。2000吨履带式吊车缓缓将重量208.84吨的球冠
2024年4月9日,随着危大工程验收文件签字完成,2BMX常规岛主行车安装、调试工作全面完成。常规岛主行车由两台最大承载320T的同轨道行车组成,具备联锁并车功能,是坐落在常规岛A-B轴的“大力士”,承担着工程建设阶段汽轮机安装扣盖、发电机穿转子等重要安装工作以及后期设备运维吊运工作,与太平岭核
2024年4月13日15时18分,国家电投廉江核电项目一期工程1号机组核岛CA01模块(蒸汽发生器隔间和换料通道模块)一次精准吊装就位,为核岛反应堆厂房内部结构后续施工创造了有利条件。吊装工作自12时开始,历时3小时18分,整个吊装过程安全平稳有序,吊装精度控制在毫米级。CA01模块就位于核岛反应堆厂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核电作为清洁能源的优势日益凸显。当前,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经济性提升已成为核电企业适应市场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核电对“双碳”战略目标支撑作用的重要基础性前提。(来源:《中国电力》作者:郭娟娟,沈迪,童朴,闫琨,
4月10日9时58分,由中核集团旗下中国核电(股票代码:601985.SH)投资控股,位于海南昌江的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科技示范工程玲龙一号的首台DCS(数字化控制系统)机柜就位并启动安装调试工作。核电厂数字化控制系统(DCS),被誉为核电厂运行的“神经中枢”。玲龙一号DCS系统采用的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
今天中午(4月9日)12时47分,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的三门核电一期工程两台机组累计实现安全发电1000亿度,相当于为国家节约标准煤2800余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500万吨。三门核电采用先进的第三代非能动压水堆核电技术,规划建设六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一期工程1、2号机组于2018年并网商运,迄今已安全运行
加快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作为工程机械行业的领头羊,徐工在向“新”而行的赛道上当仁不让,以核心技术研发突破高端装备制造,为新质生产力持续注入活水。当徐工遇上“新质生产力”,到底会有怎样的火花?“打造世界顶尖装备,创造世界之最”,XGT55000-800S超大型自行走式核电重
10月8日,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核电工程事业部2023-2025年度光伏支架采购结果公示,创臻电气有限公司、天津市瑞丰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华创天晟(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齐翰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天津市文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家企业中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师宗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标结果公示,中国核电工程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230万人民币,公示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核电工程常规岛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1〕11号)的要求,我部组织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核电工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围绕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全力推进海阳、荣成等核电厂址开发。加快推进核能供热、海水淡化等综合利用。探索推动核能小堆供热技术研究和示范应用。详情如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0月17日,中国能建广东火电电源工程公司(核电工程公司)举行揭牌仪式。据悉,电源工程公司(核电工程公司)成立后主要承担公司电源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工作,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电源建设的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公司电源项目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工程履约效率和质量。广东火电党委
8月2日,中核集团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应用670标杆模式党组调研、精细化管理课题调研活动在徐大堡核电工程现场举办。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刘敬主持调研活动。此次活动是继国家三部门见证中核集团标杆模式推广抓实升级、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协同配合专题研讨后的又一次全面检视和巩固提升,为高质量、高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深圳市核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受理情况,根据申请,于2022年5月26日裁定受理深圳市核电工程建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2022年8月12日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深圳市核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核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
2月9日5时26分,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高通量工程试验堆(HFETR)顺利提升至满功率,标志着壬寅虎年HFETR首炉顺利启动。为保障年后首炉顺利开堆,核动力院一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春节前夕,完成停堆倒换料、临界试验、装载检查及压力壳封盖。1月30日,新建500kW考验回路完成考验装置入堆后的热态联调
1月20日,山东华电滕州西岗一期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企业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0853.870000万元,折合单价1.09元/W。
1月20日,山东华电滕州西岗一期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公布中标结果,中标企业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10853.870000万元,折合单价1.09元/W。
生态环境部近日修订发布《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深入了解《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司、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问:《管理办法》修订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
4月16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30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同时废止。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第三章行政复议受理第四章行政复议审理第五章行政复议决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
4月11日,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承办生态环境部碳排放管理培训班现场教学。本次培训由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主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协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碳市场管理、技术支
4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出席会议并致辞。黄润秋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谋划开展了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负责人就《公告》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本次发布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意义。答:电力部门是重要的二氧化碳排放源,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化石燃料燃烧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本次发布的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分为三种口径,包括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2021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和2021年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三种口径的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4月11日消息,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龙腾为科学技术部副部长;任命刘忠义、胡彬郴为公安部部长助理;任命于会文为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任命莫高义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任命吴朝晖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免去吴朝晖的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职务;免去孙业礼的国务院新闻办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官网组织机构显示,于会文任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于会文,男,满族,1968年10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人物履历1986.09-1990.09锦州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专业大学学习1990.09-1993.07辽宁大学化学系无机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